曾经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的 重大疾病特殊药品 如今在国家谈判降价 纳入医保报销后 走进零售药店,方便患者购买 近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 特药定点零售药店 感受了“双渠道”模式 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实况 “买药方便不用排队,这种方式挺满意的。”当日上午11时,杨先生照例在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开好用药处方,来到马路对面的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店第35分店,出示处方笺、医保卡、特殊药品使用申请备案表,取药、刷卡,五分钟不到,杨先生已拿到抗恶性肿瘤药品“泊沙康唑”口服液 国大药房·新特药店第36分店患者在购买特殊药品。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慢病大病药店经理褚雪莲介绍,特殊药品指的是纳入医保报销的33种抗癌药品,如默沙东公司生产的泊沙康唑口服液,谈判前每盒价格为4980元,谈判后降为2800元,降幅达56%,纳入医保报销后患者只需自付1036元,是药店销售较多的药品。同样销售较多的,还有用于肺癌治疗的正大天晴公司生产的“盐酸安罗替尼胶囊”,该药品谈判前价格为6200元,谈判降价至3409元,医保报销后患者自付价格为1261.33元。 “除了33种谈判药品外,我们还备有150多种临床需求量大的抗肿瘤用药,充分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做到大病药品品种齐全、备货量充足。”褚雪莲说,患者首次来药店购买特药需持有“特殊药品使用申请备案表”、医生开具的处方及有效身份证件、乌鲁木齐市社保卡,此后只需凭责任医师处方和社保卡购药,药店会根据医师处方调配药品,并定期进行患者回访,根据回访结果确认患者用药需求。 国大药房·新特药店第36分店患者在购买特殊药品。 据了解 2019年1月1日起 乌鲁木齐市开启定点医疗机构 和特药定点零售药店 购取特殊药品“双渠道”模式 目前全市开通三家 试点获批特药定点零售药店 供应的特药价格均执行国家谈判价格 并对接乌鲁木齐市社保平台 即时结算报销 国大药房·新特药店第36分店患教室在进行健康宣讲。 “新特药店第35、36两家分店,分别就近覆盖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四家三甲级医院,药品备货率和品种率都做了充分准备,目前已为50余名患者提供长期用药服务。”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高萧萧介绍。 不仅是特殊的救命药 在药店里能购买 自去年7月起 乌鲁木齐还定点了8家零售药店 供应慢性病药品 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的处方 可购买到慢性支气管炎、糖尿病等 9种常见慢性病药品 在新特药店第36分店购买到胰岛素的张女士说:“有处方,可以开一至两个月的药,少跑路很方便。” “目前,公司6家定点慢性病零售药店已为十余万患者提供药品服务,真正落实乌市医保局医疗惠民政策。”高萧萧说。 乌鲁木齐开展大病、慢病药品 “双渠道”模式 定点药店作为医院药房的“后备军” 充分保障国家谈判项目药品 纳入医保报销 真正惠及更多患者 让“救命药”买得上、买得起 让慢性病患者用药更便利、更省心
来源:乌鲁木齐零距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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