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总公司注册资本金500万,但一直认缴状态,没有实缴。疫情之后公司资不抵债,仅仅上半年就对外欠款300多万,债权人们不依不饶,不断有人把公司告上法庭。按这趋势,迟早自己和其他两位股东都要被追究连带责任(补足注册资金)。孙总并非想做老赖,只是想缓缓,等有了钱一定还。但事已至此,只能硬着头皮去应诉,不然直接缺席判,会更加被动,去面对,没准还有缓和的机会。孙总的房子车子都没有登记在孙总个人名下,但他名下有2张大额保单从未跟外人提起过,价值不菲,即便是现金价值也足以还清所有债务。他回忆起保险代理人好像“口头”介绍过保单信息不会对外公开,好像还介绍过保单信息没有全国联网,无从查询,更不会被执行,那保单真的这么安全吗?他内心忐忑不安,担心将来如果法院判他还钱,保单受牵连被执行,就来咨询律师,问这保单能不能被法官查出来?【法律咨询电话:021-50650678】2018年6月,银保监会公布了《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对自然人的保险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这就等同于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在逐步建立,这个平台建立后,投保人的信息就可能因法院发出的协助调查通知而被平台提供,被执行人的保单能不能再“隐藏”?查询渠道就摆在那里!
就看您委托的律师是否愿意花功夫深究!
就看执行法官是否负责!
就看案件跟进力度了!
同一件事不同人去做,结果和效果有时会完全不同!
一旦保单信息被掌握,被执行的风险就存在不确定性了......
如果一旦保单被执行,保单中有哪些财产性权益可以被执行?
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可领取的生存保险金、现金红利、退保可获得的现金价值,依据保险合同可确认但未完成支付的保险金,其他权属明确的财产性权益。
无独有偶,2018年7月,江苏高院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被执行。通知中规定,法院可以到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查询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可查:保险公司和保险合同号等)。
这就意味着,当我们不清楚债务人是否有保单的时候,可以申请查询。江苏高院已经发通知明确,不知道债务人是否有保单的,可以去保险公司或行业协会查询。其他省市,司法部门还没有发布通知作为明确的指引,日后的趋势可以预判,也许会有越来越多的省高院跟随江苏高院的脚步,将大额保单的神秘面纱一点点滑落,社会诚信也会逐步提高和形成,正向良性的飞轮也正在越转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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