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协议(墓地)
甲方:GAOYUANPING
乙方:陈远文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阳坡口【紫岚公路里边】约20平方米自家荒朳灌木林地转让给乙方【陈远文】作为永久性墓地使用 。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2800元人民币【贰仟八佰元整】,作为20平方米荒朳灌木林地乙方【陈远文】永久性墓地使用费和青苗补偿使用。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悔约,必须履行此协议之事项。乙方在使用此地如发生其它任何纠纷事务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特立此据为凭,永不反悔!
甲方:GAOYUANPING
乙方:陈远文
见证人:FANGWENXI
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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