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a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向供应商b企业采购商品一批,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于2018年5月认证抵扣。2019年3月b企业因某些原因被立案侦查,b企业所属税务局发函到a企业所属税务局要求协查a企业,a企业应稽查局要求提供如下资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资料
1、企业是否有实际经营地址、企业实际经营人基本信息
2、是否有仓库、仓库租赁发票、租赁合同和付款记录
3、公司人员情况,员工是否参保、采购人员基本信息、仓管员基本信息、销售人员基本信息
4、银行账户情况
二、经营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资料
1、企业主要供应商说明
2、企业主要客户说明
3、采购情况:合同、交易情况、采购人员信息、运输方式、运费发票、仓管人员信息、入库情况、抵扣情况、账务凭证
4、销售情况:合同、交易情况、购货方联系人信息、采购和销售商品名称和数量是否能一致、账务凭证
三、企业纳税情况说明
1、增值税缴纳情况说明
2、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说明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备好采购和销售环节相关证明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以防因业务相关资料缺失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假交易。
编著:张金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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