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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问题

a公司2018年成立,自建厂房租赁,至今都处于亏损阶段,a公司是否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政策?
        答:一、何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2号文规定:如若是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损失金额超过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总和的20%(含),或超过总资产20%(含);如若是政策和市场原因的,亏损额超过其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总额的10%(含);还有就是停业一年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以上三种情况均可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
        二、税务部门认可企业以哪些证据证实企业经营存在困难?
        一种是企业提供银行对账单和现金日记账,企业证明企业的现金流已无法支付工资和社保费用。
        第二种,由于新旧政策交替造成企业正在经营的项目无法正常运营的情况,税务部门才会酌情考虑减免问题。
        因福建省企业无法完全提供让税务部门认可的资料,所以目前税务部门内部没有减免税流程应提供的清单材料。
        三、税务审批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实际情况?
        目前税务部门很难根据地方政策批复企业申请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也就是说即便a公司满足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2号文的规定条件,税务部门也很难给予审批。
        总结,鉴于本人过往实操经验,如果福建省企业想去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本人不建议企业进行冒然申请,建议申请前先咨询当地税务局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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