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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短期内数起弑母案,别让最脆弱的链条最承重
昨日(20日),媒体报道了一条警讯:江苏盐城13岁男孩,因为不服母亲管教,与母亲发生激烈冲突,致其当场死亡。
这是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中,发生的第四起弑母案。2017年12月,四川大竹13岁男孩弑母;2018年12月,湖南益阳发生12岁男孩弑母案、湖南衡阳发生13岁男孩锤杀父母案。如果捋一下同类新闻会的时间轴会发现,上一次以“未成年人弑母”为关键词的热闻还要追溯到2016年甚至2011年。
短时间内密集出现,令人扼腕。
益阳12岁男孩弑母之后,一句“我杀的是我妈,又不是别人”,引起舆论震惊;正常返校上学的尾声,又让公众倒吸了一口凉气。同时践踏人伦、天理、国法的犯罪行为,被如此轻拿轻放,已经对社会心理构成了极大的挑衅。因此与此相关的公共讨论,一直集中在未成年人犯罪如何罚当其罪的方向,降低刑责年龄、按心理成熟度确定个案嫌疑人是否负刑责、激活未成年人犯罪收容教养、未成年人犯罪矫正机制等等公共议题,一直延伸到今年两会的庙堂之上。
如果说基于个案,更适合从法学层面讨论“如何救济”;当事件有了集群效应,社会学意义上“因何出现”的追问,就应该出场了。
这几起案件所指向的问题的同构性,很明显。青春期、留守、城乡结合部,是案件中的共同要素,换个角度说,案子是以往已经预期到了的社会问题叠加后的集中爆发,极端呈现。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伦理守护和文化重构的问题已经棘手,留守儿童看护和教育问题同样严峻,家庭教育的方向是目前连城市精英家庭普遍焦虑的事情,现在三者叠加在了这些少年罪犯的成长环境中。
从社会治理角度,应该着重关注这个问题:最脆弱的链条正在承担最重的重量。城乡结合部、留守儿童群体,是学校教育和社会矫正机制最为薄弱的地方,几乎没有可以拉拽一个堕落少年的社会力量。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少年的成长轨迹全部有赖于家庭教育规制,而恰恰这里的家庭,是城镇化抽取劳动力的对象。能够渐次递进阻拦未成年人错与罪的社会机制缺乏,与家庭教育的失守同时出现,以一种黑色幽默的方式,呈现在了益阳弑母少年的父亲的那句话中:“平时对孩子管得比较少,一年有见他一次有时候两次。现在民愤太大了,希望政府能帮助解决。”
这些长期社会问题叠加的领域,是社会治理物理上的“深水区”,是决定整个木桶水位高地的那块短板。在事后的司法处理方法上,已有评论者建议,拿出精细化功夫,建立这一套渐次递进的错误-违法-犯罪的处置方案。在事前的预防上,更应以留守儿童为抓手,详细梳理这些年新型城镇化建设、扶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就地入学、返乡创业等政策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了留守儿童的问题,更“对靶”家庭帮扶还有哪些。近些年来,留守儿童被虐待、侵犯、遗弃的新闻层出不穷,溺水、车祸、自杀的消息也间或传来,有留守经历的未成年人犯罪甚至弑亲的行为,和上述的遭遇其实是同一问题的一体两面。
弑母的这种极端行为是毁灭性的,当事人和其家庭,命运都不再可逆。正是这种不可逆,警示了“最脆弱、最承重”的后果,呼唤治理力量向关键薄弱点更进一步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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