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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地税网厅二期操作指南——用户管理、申报、缴税、预申请及界面操作手册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操作手册

(用户管理、申报、缴税、预申请及界面)


2017年7月21日


系统配置要求:

操作系统: windows XP  、windows7 、windows10

硬件:CPU  P4以上系列;内存1G以上;硬盘40G以上

浏览器:IE8、IE9、IE10、IE11、FireFox、360浏览器、QQ浏览器、搜狗浏览器


登录地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域名

http://wt.hnds.gov.cn

测试培训环境域名

http://yscwssb.hnds.tax.cn:7001/sword?ctrl=LoginCtrlTmp_logout


登录方式:

2017年7月24日前注册用户名与原有用户名一致;登录密码与原有登录密码一致。

2017年7月24日后注册用户名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自动产生;初始登录密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第1章 用户管理

1.1用户注册(需纳税人到大厅申请)

功能概述

未开通湖南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的纳税人,在使用网厅申报前,需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开户操作。办税员完成注册后,给纳税人提供登陆网厅的账户和初始密码。

操作步骤(由税务人员在金税三期系统中操作)

菜单进入方式:点击【功能菜单】—【网厅管理平台】—【身份认证管理】—【许可用户授权】,进入许可用户授权页面。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按回车,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如果存在多个纳税人信息,弹出纳税人信息列表窗口,从列表中选择要注册网厅的纳税人名称,点击【确定】如果未找到或已注册过系统会给予对应的提示。


选择联系人“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后按回车,系统自动带出联系人基本信息,如果未找到则录入联系人基本信息保存。


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系统保存用户注册信息,点击【打印】进行“用户注册凭证”打印。


注意事项

注册用户名为系统自动生成,无须手动输入。

纳税人状态不为'非正常户'“清算”“注销”“非正常户注销”“核销报验”时,才能注册为用户,否则系统会给予提示。

1.2用户登录

功能描述

纳税人注册网厅后,使用注册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网厅办理业务。

操作步骤

1、打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点击【IE检查】,对操作系统,IE版本,信任站点,可信站点安全设置,Office版本检测,打印控件,报表控件等客户端环境进行检查

如客户端环境不符合要求,可点击【网报系统控件程序】

下载IE一键安全设置工具,对客户端环境进行修复。

输入网厅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登录;勾选子用户,输入网厅账号、子用户账号、子用户密码及验证码进行子用户登录。

1.3登录密码修改(纳税人自行修改,无需通过大厅)

1、纳税人注册成功后,可以登录网厅修改登录密码(首次登录时强制修改初始密码),密码修改成功之后,系统自动转到登录页面,请使用设置的密码进行登录操作。

1.4密码重置


功能描述

纳税人忘记密码,可到办税服务厅提交重置密码申请。办税员通过用户注册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查询已注册用户,点击【密码重置】按钮,系统随机生成密码为新的初始密码,打印该密码提交给纳税人。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点击【功能菜单】—【网厅管理平台】—【身份认证管理】—【密码重置】,进入密码重置页面。

   2、输入“注册用户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可输入一个或多个条件,输入注册网厅使用的“证件类型”及“证件编码”,该两项为必填项,点击“查询”按钮,如未找到记录系统会给予提示,如果查询到对应记录,用户信息显示到页面中。

   3、点击【密码重置】,系统生成新的初始密码,通过打印功能提供纳税人新登录密码;

注意事项

注册用户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为精确查询,不是模糊查询。

1.5子用户管理

1.5.1子用户注册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点击【子用户注册】

带出该账号的所有子用户,填写子用户信息,点击【保存】,增加新的子用户,子用户初始密码是“111111”;

选中已注册子用户列表下子用户,点击【删除】,则删除该子用户;

点击【重置】,将页面恢复到初始状态。


1.5.2权限分配

功能概述

给子用户进行菜单功能授权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权限分配】

勾选右边的功能树列表,子用户分配该功能权限;

点击【保存】,该子用户功能权限分配完成。

1.5.3子用户加解锁

功能概述

子用户加解锁业务由主用户对子用户进行锁定操作,被锁定的子用户功能被冻结无法登录系统。主用户也可以对子用户进行解锁操作,子用户解锁之后功能恢复正常,可以正常登录系统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点击【子用户注册】

带出该账号下的所有子用户,在已注册子用户列表中选择需要加解锁的子用户,点击【加解锁】,可以对子用户进行加解锁操作。

注意事项:

当锁定状态为正常时,点击【加解锁】对子用户进行锁定;锁定状态为锁定时,点击【加解锁】对子用户进行解锁。

网上申报

通用申报

功能概述

通用申报是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缴费)申报而设计的一项申报业务,纳税人可以通过一张通用申报表完成多项税(费)种的申报。

本模块基于纳税人的基本信息,通过“获取税种信息”来填写相关申报表信息来进行通用申报。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税费申报】-【其他税费申报】-【通用申报】

点击【获取税种信息】,自动获取已认定的税费种信息。当期已经申报的记录为红色,纳税人不可修改,可点击【作废】跳转到申报作废界面。

若“申报表信息”中有显示多余的信息,在复选框中选择多余条目,点击【删行】。即对多余条目进行删除。

填写 “申报表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

申报成功,点击【是】将跳转到网上扣款界面,可选择相应的缴款方式进行缴税。

财产税项目申报

2.2.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功能概述

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进行采集或变更。

操作步骤

点击【办税服务】—【税费申报】-【财产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

点击【新增土地】

填写土地总体信息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可对应税明细信息进行维护。

填写土地应税明细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完毕,可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税源信息发生变化时,可对税源信息进行变更。点击【办税服务】—【税费申报】-【财产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

在土地信息列表中选择需要修改的税源信息,点击【基本信息】,可以对税源基本信息进行变更。

修改后点击【保存】,可进一步对应税明细信息进行变更。也可在上一步操作时点击【应税明细】进行变更。

点击【变更】,可对发生变化的税源明细信息进行修改。注意变更日期不得早于初始取得时间。

2.2.2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前置条件

纳税人已经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功能概述

本页面基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对“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申报。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点击【办税服务】—【税费申报】-【财产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优化版)】;

自动带出选择税款所属期内的应纳税信息。

确认申报信息正确后,点击【申报】

申报成功,根据所需选择是否扣款。点击【是】将跳转到网上扣款界面,可选择相应的缴款方式进行缴税。

2.2.3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功能概述

对房产税税源信息进行采集或变更。

操作步骤

点击【办税服务】—【税费申报】-【财产行为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

点击【新增房屋】

填写房屋信息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可对应税明细信息进行维护。

填写房屋应税信息(从价),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涉及从租的房屋可填写房屋应税信息(从租),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完毕,可进行房产税申报。

税源信息发生变化时,可对税源信息进行变更。点击【办税服务】—【税费申报】-【财产行为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

在房屋信息列表中选择需要修改的税源信息,点击【基本信息】,可以对税源基本信息进行变更。

修改后点击【保存】,可进一步对应税明细信息进行变更。也可在上一步操作时点击【应税明细】进行变更。

点击【变更】,可对发生变化的税源明细信息进行修改。注意变更日期不得早于房产取得时间。

2.2.4房产税申报

前置条件

纳税人已经采集房产税税源信息。


功能概述

本页面基于“房产税税源信息”,对“房产税”进行申报。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点击【办税服务】—【税费申报】-【财产行为税】-【房产税申报(优化版)】;

自动带出选择税款所属期内的应纳税信息。

确认申报信息正确后,点击【申报】

申报成功,根据所需选择是否扣款。点击【是】将跳转到网上扣款界面,可选择相应的缴款方式进行缴税。

申报作废

功能概述

本页面的功能是对已经申报的项目进行作废。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申报作废】

在“申报表作废申请单-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在“申报数据信息”中选择要作废的条目,点击【作废】,将弹出提示框询问是否作废。

选择【是】进行作废,并提示作废成功,选择【否】则取消。

注意事项

1. 该纳税人必须要在所属期内有已申报信息。

税费缴纳

前置条件:若要进行【三方协议缴税】,则需要与银行方签署三方协议。

税费缴纳

功能概述

可对申报的信息进行“三方协议缴税”、“银行端查询缴款”、“银联快捷缴税”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税款缴纳】-【网上纳税】

或在网上申报中进行申报后点击【保存】,当询问提示是否需要调用网上扣款时选择“是”。

【三方协议缴税】

   选择需要缴款的“待征收税(费)信息”,点击【三方协议缴税】

    系统弹出扣款提示,点击【确定】完成缴款;

    点击【关闭】,取消扣款。

【银行端查询缴款】

   选择需要缴款的“待征收税(费)信息”,点击【银行端查询缴款】

    系统弹出提示框,点击【是】将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点击【否】,取消扣款。

    点击【打印】,打印银行端缴税凭证到银行扣款,通过该方式缴税的纳税人必须去银行柜台完成税款的缴纳入库工作。

【银联快捷缴税】

选择需要缴款的“待征收税(费)信息”,点击【银联快捷缴税】跳出快捷缴税扣款页面,点击扣款按钮进行缴税。

系统跳转到“银联在线支付”页面;

输入银联卡账户信息,完成缴款。

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补打

功能概述

采用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通过该功能补打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纳税人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后,到银行柜台完成税款的缴纳入库。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税费缴纳】-【凭证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补打】

选择待重打税(费)信息,点击【重打】,弹出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打印界面,点击【打印】,打印成功后到到银行柜台完成税款的缴纳入库。

电子缴款凭证打印

功能概述

查询纳税人已缴税款信息,打印已入库税款的电子缴款凭证。纳税人可以凭电子缴款凭证到实体大厅打印税收完税证明,也可以到自助办税终端自行打印完税证明。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税费缴纳】-【凭证打印】-【电子缴款凭证打印】

录入缴款时间起止,选择已缴款,点击【查询】,查询缴款时间起止内,所有已缴税款信息。

录入缴款时间起止,选择已入库,点击【查询】,查询出缴款时间起止内的已入库记录。点击【电子缴款凭证打印】,可对勾选的记录进行打印。

扣款异常处理

功能概述

可对税费缴纳时发生错误情况的税款缴纳记录进行回退,回到申报状态,可以再次扣税。

操作步骤

三方协议扣缴处理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税费缴纳】-【扣款异常处理】-【三方协议扣缴处理】

选择待处理的记录,点击 【处理】;


选择“是”,则该条记录可以在税费缴纳中重新扣税。

注意事项

税款扣缴失败后,必须等待5至10分钟才能在税费缴纳页面出现失败的记录。

银联快捷缴税、银行端处理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税费缴纳】-【扣款异常处理】-【银联快捷缴税、银行端处理】


选择待处理的记录,点击【处理】

提示作废成功,该条记录可以在税费缴纳中重新扣税。

注意事项

税款扣缴失败后,必须等待5至10分钟才能在税费缴纳页面出现失败的记录。

社保费银联快捷缴税、银行端处理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税费缴纳】-【扣款异常处理】-【社保费银联快捷缴税、银行端处理】


选择待处理的记录,点击【处理】

处理完成后,该条记录可以在税费缴纳中重新扣税。

注意事项

税款扣缴失败后,必须等待5至10分钟才能在税费缴纳页面出现失败的记录。

涉税预申请

涉税预申请(纳税人端)

4.1.1 延期申报申请

功能概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可在网厅提出延期申报预申请。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涉税预申请】-【税务行政许可】-【延期申报申请】

先填写税务行政许可信息

选择申请延期申报的税种,录入申请延期申报期限,填写申请延期申报的理由。

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预申请信息提交到网厅局端,纳税人可以按一次性告知的内容去办税服务厅正式办理申请事项。

涉税预申请事项提交后,可在【办税服务】-【涉税预申请】-【我的事项】查询涉税预申请事项的状态。

局端未审核通过时,可撤销该次申请。




4.1.2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功能概述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预申请,纳税人填写存款账户账号相关表单后,表单传递至电子税务局(局端),局端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涉税预申请】-【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点击【增行】后,填写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信息填写完整后,行政区划选择到市。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预申请信息提交到网厅局端,纳税人可以按一次性告知的内容去办税服务厅正式办理申请事项。

涉税预申请事项提交后,可在【办税服务】-【涉税预申请】-【我的事项】查询涉税预申请事项的状态。

局端未审核通过时,可撤销该次申请。

4.1.3复业登记

功能概述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复业登记的预申请,纳税人填写相关表单后,表单传递至电子税务局(局端),局端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涉税预申请】-【登记】-【复业登记】

填写复业信息

复业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预申请信息提交到网厅局端,纳税人可以按一次性告知的内容去办税服务厅正式办理申请事项。

4.1.4停业登记

功能概述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停业登记的预申请,纳税人填写相关表单后,表单传递至电子税务局(局端),局端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涉税预申请】-【登记】-【停业登记】

填写停业信息


停业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预申请信息提交到网厅局端,纳税人可以按一次性告知的内容去办税服务厅正式办理申请事项。

4.1.5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功能概述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的预申请,纳税人填写相关表单后,表单传递至电子税务局(局端),局端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涉税预申请】-【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填写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预申请信息提交到网厅局端,纳税人可以按一次性告知的内容去办税服务厅正式办理申请事项。

点击【导出】可以导出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4.1.6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

功能概述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申请。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纳税人合并分立报告分为纳税人合并报告和纳税人分立报告两种情况,其中合并又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又分为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涉税预申请】-【登记】-【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

填写合并(分立)信息

纳税人合并(分立)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预申请信息提交到网厅局端,纳税人可以按一次性告知的内容去办税服务厅正式办理申请事项。

4.1.7居民企业所得税调整核定

功能概述

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涉税预申请】-【征收】-【居民企业所得税调整核定】

填写账簿设置情况、收入核算情况、成本费用核算情况、纳税申报情况、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及其他情况,根据纳税人自报情况自动确定核定方法。根据核定方法填写对应项目内容。

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预申请信息提交到网厅局端,纳税人可以按一次性告知的内容去办税服务厅正式办理申请事项。


4.1.8其他税种核定申请

功能概述

纳税人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税种,在网厅提出其他税种核定申请。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涉税预申请】-【征收】-【其他税种核定申请】

选择需要申请核定征收的应税项目,录入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预申请信息提交到网厅局端,纳税人可以按一次性告知的内容去办税服务厅正式办理申请事项。

4.1.9印花税核定申请

功能概述

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征收税目、计税依据、核定比例的,在网厅提出调整印花税核定申请。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办税服务】-【涉税预申请】-【征收】-【印花税核定申请】

填写印花税核定申请信息。

印花税核定申请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预申请信息提交到网厅局端,纳税人可以按一次性告知的内容去办税服务厅正式办理申请事项。

涉税预申请(局端)

功能概述

纳税人在网厅提出涉税预申请后,按照业务流程推送到局端,局端操作人员登录局端系统,对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处理。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功能菜单】-【网厅管理平台】-【网厅受理】

选择需要进行审核处理的预申请事项

对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填写审核结论。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

如提交成功,则该预申请事项已确认办结。


如弹出审核业务分配框,则按照业务流程推送给下一环节办理。

下一环节办理人员登录金三系统后,在个人待办任务中点击需要处理的预申请事项

填写相关信息及审批意见后,点击【保存】

保存成功后,点击【推送】,继续推送到下一环节办理。

下一环节办理人员在个人待办事项里点击需要处理的预申请事项,按照上述业务流程进行处理。

直到办理人员点击【推送】后,提示当前环节为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点击【确定】。

点击【打印】,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该预申请事项办理完结。



税企互动


5.1信息发布

功能概述

根据注册登记类型、重点税源类型等特征对纳税人进行分类设置不同的群组,为向特定纳税人对象发布通知公告选定范围,群组名由操作员自行定义。

5.1.1 信息发送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功能菜单】-【网厅管理平台】-【税企互动】-【信息发布】-【信息设置】-【信息发送】

点击【联系人】,可添加或导入纳税人。

点击【群组】,可选择已设置的群组。

输入主题、发送渠道(发送渠道选择网报web)、发送时间及信息内容后,点击【提交】,信息推送到审批流程。

5.1.2群组管理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功能菜单】-【网厅管理平台】-【税企互动】-【信息发布】-【信息设置】-【群组管理】

点击【新建群组】,弹出新增群组编辑页面,填写群组信息后点击【保存】,新建群组成功。

在左侧的群组信息列表中选择需要操作的群组,点击【添加纳税人】或【纳税人导入】,可将纳税人新增该群组。点击【删除纳税人】可将纳税人从该群组移除。

在左侧的群组信息列表中选择需要操作的群组,点击【修改群组】【删除群组】可对该群组进行修改或删除。

5.1.3信息审批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功能菜单】-【网厅管理平台】-【税企互动】-【信息发布】-【信息设置】-【信息审批】

选择需要审批的信息,点击【审批】,弹出审批框。

填写审批结果,点击【提交】,信息发布成功。纳税人登录网厅后通过【消息提醒】可查看税务机关发布的信息。




5.2通知公告

功能概述

各级税务机关网厅管理员对本级机关所管辖的纳税人发布、撤销(限本级发布的公告)通知公告。

操作步骤

通知公告申请

菜单进入方式:【功能菜单】-【网厅管理平台】-【通知公告】-【通知公告申请】

点击【新建】,弹出通知公告编辑页面,按照通知公告的内容填写相关信息。点击【重置】可对内容重新编辑。

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发送】,将通知公告推送到审批流程。

通知公告审批

菜单进入方式:【功能菜单】-【网厅管理平台】-【通知公告】-【通知公告审批】

选择需要审批的通知公告中,点击【审批】,弹出通知公告审批框,点击【预览】查看通知公告内容。

填写审批结论,点击【审批】,审批成功后点击【发布】,通知公告发布成功。纳税人可在网厅首页查看省级税务机关发布的通知公告,登录网厅后,可查看各级税务机关的通知公告。

5.3消息提醒

功能概述

系统按月自动将停业到期、未按期申报、未按期缴款、涉税申请办结结果领取通知等涉税事项信息推送给对应纳税人,纳税人登录网厅后通过消息提醒功能查看相关信息。

操作步骤

点击用户头像旁的铃铛进入消息提醒功能查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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