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皇帝地位尊崇,饮食丰富多样。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清宫逐步确立了多元的食材供应格局。户部、皇庄、地方官员、内府都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通过对清宫档案的梳理可以发现,这些食材的来源各有侧重,长期并存,且都是宫中御膳制作的重要保障。
自清军入关以来,户部即是皇帝御膳食材的重要供应者。顺治七年,清政府规定:内库钱粮俱归户部管理。这导致内府与外库钱粮混杂,不利于国家钱粮的管理,不久即被撤销,仍然实行内府与外库分离的制度。不过,宫中如有所需食材,仍需要向户部请领。
米粮是户部供应的主要食材。宫中各项分例及祭祀、筵宴等所需米麦、盐、蜜、糖、蜡、油、面及豆谷、芝麻、高粱等一切杂粮等项,俱由官三仓照例备办。
(官三仓:设立于雍正元年,位于西华门外)
面粉也多由户部供应。《大清会典》规定,每年河南省额征小麦1万石,由仓场衙门交送内务府。如不敷用,亦行户部领取。
不过,户部供应内廷的小麦,也并不全是优质品种。嘉庆三年年底,户部交付的四百石小麦全都产生了霉变,不仅被虫蛀过,还有一股难闻的气味,以至于内务府不得不临时购买,以备御用。
盐也是户部供应的重要调味品。盐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所以宫中需用数目巨大。
综合而言,户部供应御膳食材的品类不多,但数量较大。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物品的产地距离京城较远,运输不便。清代,它们主要通过漕运途径输入京城,并源源不断地运入宫中应用。
清代内务府的皇庄始于入关之前,并在入关之后获得极大发展,是宫中食材的重要供应者。
皇庄向宫中交进的主要是各项杂粮。
雍正七年以前,“内廷等处一年所用各种粮米、芝麻、麦豆等物,俱系庄头等交纳官三仓存贮”。不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项物品日益充足,而且多数皇庄距离京城较远,交通亦不便利,交纳实物非常不便。为此,雍正七年,清政府谕令皇庄停止交纳实物,改交银两。
其实,皇庄交进宫中的食材还有很多,诸如水果、蜂蜜、鱼等等,虽然后来有些物品改交银两,但一些地方特色的物品仍然交纳实物。所以,皇庄在宫中食材来源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与历代王朝一样,清王朝时期的贡品也要遵循“任土作贡”的原则,也就是说,贡品主要是当地的土特产。土贡以日常的消费品为主,食材占据了相当的分量。它们构成了皇帝、皇室消费的一个重要来源。
乾隆五十七年,清政府以各地进献物品过多为由,调整了地方督抚进献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几乎所有物品皆有裁减,基本上所有食材都予以减半进献。
在户部、皇庄和地方供应御膳食材的同时,内务府也独自筹办了其中的部分。
首先主要是皇帝及后宫人员使用的牛羊。清代对宫中所用牛羊皆有规定,为了满足其需要,内务府设立有专门的养殖机构。京外有张家口、盛京等地,京内有南苑。其管理机构初名三旗牛羊群牧处,后改为庆丰司。
宫中还制作了各种调味品,主要有酒醋、酱菜等。宫中需用的此类物品数目巨大,为了满足此类物品的需要,顺治十年宫中设有酒醋房。有内管领二人管理事务,首领太监二名,太监四名承办造办酒醋、酱菜等项,至于所需各项材料则由内管领咨行掌仪司,转行各处领取。
乾隆时期,制作的物品除以上诸物外,还有豆腐、豆芽、食用油等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在此情况下,皇庄交纳内务府的众多物品,逐渐从实物转变为白银。至于宫中需用,则由相关机构领银采买,按时领用。
杂粮是内务府购买食材中的大宗。
这些杂粮不仅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作为配料制作其他食材。如芝麻可以榨油,也可以制作麻酱,还可以直接制作点心。尤其是宫中点心名目繁多,更增加了各项杂粮物品数量。
蔬菜也是内务府采购的重要食材。
康熙时期设立菜库,负责蔬菜的供应。
乾隆时期内务府改变了宫中蔬菜的交进办法,将部分蔬菜折为银两交纳广储司,以备菜库陆续支领,随时办买菜蔬,供奉內庭及膳房等处应用。
肉类是内务府购办的贵重食材。
乾隆以前,宫中需用猪肉、鸡鸭等项,主要依靠皇庄交进和光禄寺购买交进。
道光以后,宫中对海鲜发生了兴趣,且需求量不断增大。由此,内务府又开始采购一些海鲜,主要有海参、鱼翅、鲍鱼等项。海鲜数量的增多,反映出宫中长期稳定的膳食结构发生了变化,并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
清宫膳食食材来源的多元化,为宫中御膳制作提供了保障。这些食材来源各有侧重,长期并存,但在其中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清宫食材来源的构成既是宫廷饮食结构的反映,也是社会发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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