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要就业,年轻人要租房,中年人要教育孩子,赡养老人,偿还房贷……如何进一步减轻人们的负担?
就在上个周末,《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于正式“官宣”了,并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上的种种困扰,都有了相对妥帖的回应。
今年早些时候,新的个税法案出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调整为每月5000元,和小编一样的工薪族们应该已经体会到了收入的小幅提升,算是接住了新个税方案的第一波“福利”。
很快,工薪族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可谓再次“减负”。
△ 新个税扣除解读
不少同学会有疑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对升学、就业会有哪些影响?和我的生活到底又有哪些关联?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们一一解读。
01
这些专项扣除项与我们息息相关
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大病医疗及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标准有所提高:大病医疗扣除限额由6万元提升至8万元;(划重点!!!)住房租金方面,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由1200元/月提升至1500元/月,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的由1000元/月提升至1100元/月。
专项一:继续教育
* 图片来源:第1财经
《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选择本人扣除。
专项二:住房租金
* 图片来源:第1财经
《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
02
继续教育在列 为国家鼓励考证信号
当个税改革方案出台时,就将继续教育纳入到专项扣除项之中,但是当时并没有明确说明继续教育到底指的是什么?
而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继续教育包括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这个消息对于一众会计考证党来说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会计通常考的初级、中级证书属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而CFA、CPA等属于职业资格证书,自然也在专项附加扣除范围之内。
事实上,无论是获取更高学历,还是考证,对自己来说是提升能力,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而对于国家来说,则是提升国民素质。
03
月入2万北漂一年可节省近3万元税款
除了支持继续教育外,《办法》还通过其他专项扣除政策,解决就业带来的一系列压力。以中年北漂为例。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业务经理Lily,月收入2万元。独生子女,孩子上小学,父母年满60岁,北京未购房,租房居住,Lily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
问题来了,按照《办法》,当专项附加扣除生效后,她一年可以省多少钱?
1、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的情况下,个税改革前,每个月应缴个税3120元;
2、2018年10月1日后,每月应缴纳个税1590元;
3、2019年1月1日后,享受子女教育1000元/月、继续教育400元/月、住房租金1500元/月、赡养老人2000元/月。四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4900元/月。
如此计算,Lily每月应缴纳税款降低为800元,较之前再减税790元,一年累计节省9480元;每月比2018年10月前整体税款减少了2320元,一年累计节省了27840元。
如果纳税人每月收入为1万元,同等条件下,共计扣除4900元,加上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几乎无需纳税,将迎来“零纳税时代”。
有了这些政策支持,同学们可以早早开始进行职业规划,并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进入职场拼搏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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