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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程伟元与红楼梦》引论(胡文彬)

清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程伟元将历年“竭力搜罗”的《红楼梦》抄本,“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以“萃文书屋”的名义出版了120回本《红楼梦》,封面题为“绣像红楼梦”,扉页题为“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各回首及中缝均题为“红楼梦”。因其卷首有程伟元序、高鹗序,后经胡适命名为“程甲本”,历数十年,为红学版本研究者所接受。程甲本问世后不及90天,程伟元、高鹗在程甲本基础上又加工整理,于乾隆五十七年壬子(1792)再次活字摆印120回本《红楼梦》,世称程乙本。

二百多年来,世人所见所读《红楼梦》的版本主要是程甲本、程乙本,或是甲乙两本的翻刻本、校点本、校点注释本、评点本、改缩本等。直至1912年,上海有正书局石印了附有脂砚斋评语的《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共八卷80回,其扉页题:“原本《红楼梦》”,中缝则题:“石头记”。因其卷首有德清戚蓼生写的序,故版本学家又称其为“戚序本”或“戚序有正本”。这是第一个正式出版的抄本系统的《红楼梦》本子。但是由于《原本红楼梦》仅80回,在读者中的影响、流传,仍然极为有限。大众通行读本仍然是以程甲本或程乙本的翻印本(加标点)为主流。

程伟元的名字第一次为读者所了解,是和《红楼梦》程甲本、程乙本的流传联系在一起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红楼梦》,确切点说没有120回本《红楼梦》的摆印问世,就没有程伟元在红学史上的地位,或许他的名字将永远默默无闻。

《红楼梦》,给程伟元带来了“荣誉”。

但是,在我的记忆中程伟元首先是《红楼梦》的功臣,是曹雪芹的知音!

一、千秋功罪费评章

程伟元何时读到《红楼梦》,喜欢上这部涵古盖今的旷世小说,没有直接的文字记载作为根据。但从他在乾隆五十六年所写的序言中所透露出的信息看,约在乾隆四十年至五十年间他肯定已经读到了《红楼梦》抄本,而且不久即开始了抄本的搜集工作。至乾隆五十六年,终成“全璧”,“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程序中说“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这个“数年”,以通常的时间观念,当绝不会超过乾隆五十年以前太多,否则就应该说“十年”“十数年”或“十余年”乃至“二十年”“数十年”了。显然,“数年”这个概念应在“五六年”或“七八年”之间为宜。

现在我们有理由认为乾隆五十六年和五十七年前后,程伟元是在北京,没有南下的迹象,因此所谓“萃文书屋”是在北京而非是南方的苏州(吴门)。也就是说,程甲本、程乙本的初版当在北京印刷,“吴门开雕”之说当是指甲本或乙本的翻刻本,或者是指人们所见的拼配的“程丙本”。因为我认为当时的程伟元也好,高鹗也罢,从财力或时间上考虑,都不大可能把整理好的120回本《红楼梦》千里迢迢地运送到吴门去印刷。这一点不同于今天有了特快列车或者飞机的时代,那个时代交通就是一大障碍。况且从甲本印成不及90天又改出乙本的这一事实来分析,时间是相当紧迫的,如此往返于北京——吴门似乎也不大合乎出版者的“生意经”。虽然这一判断缺乏足够的“证据”,但我认为这一看法要比“吴门开雕”说更合情合理些。

从研究程伟元对《红楼梦》的贡献角度说,印刷的地点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程伟元经过历年的“铢积寸累”之苦,终于使神龙无尾的80回《石头记》成了120回《红楼梦》,使只有少数收藏家才能看到的《红楼梦》成了广大群众也可以读到一部有头有尾的小说。诚如程伟元在序中所说:“书成,因并志其缘起,以告海内君子。凡我同人,或亦先睹为快者欤?”人们都知道,手抄本速度慢,“昂其值得数十金”,不是一般读者所能购得起,摆印本恰好解决了这两个难题,为《红楼梦》的广泛流传,形成今天“红学”这门专学,是有不可估量的贡献和影响。而搜罗、首成全璧之功,自然也应归于程伟元而不应独属于高鹗。

说到程伟元是曹雪芹与《红楼梦》的知音,实在无须多说什么大道理。首先,程伟元没有一定的鉴赏力,对《红楼梦》的思想、艺术价值没有相当的认识,他就不会去“竭力搜罗”,甚至不惜“重价购之”。喜欢《红楼梦》,认识到其“潜在”的巨大价值,这是程伟元的眼光,也是他下决心进行搜集、整理并出版《红楼梦》的前提。程伟元在序中没有像后人那样直接评论《红楼梦》是“千古不磨、可与日月争辉”的不朽名著,但他在《引言》中还是表达了自己的基本看法:“是书词意新雅”,“其中用笔吞吐,虚实掩映之妙,识者当自得之”。这说明程伟元的“眼光”是相当深邃的。可以说,在二百多年前的那个时代里,程伟元的“眼光”和魄力不要说同那些怕有“碍语”终不欲“一睹”的弘睥等人不可同日而语,就是比那些只能发几句空洞乏味慨叹的达人们,也不知要高明多少倍!古往今来,一个人发点议论,甚至是“高调”都很容易,难的是不畏艰辛、扎扎实实地做一二件实事。程伟元没有什么研红专著流传后世,更没有生在一个“红楼夺目红”的时代里,他的序文也只不过是用简略的文字述其经过事实而已,但他毕竟做了一件实事,有功于《红楼梦》的传播。就此一端,那些张口就骂,闭口就贬的某些人实在应该在睡不着觉时处身置地地想一想。

不要说在几千年的中国史上,就是在二百余年的清代历史上,程伟元也数不上什么“大人物”。那时没有什么专门的“红楼梦大辞典”,也没有什么,“中华著名编辑大全”,或北京市出版经营注册的相关档案。因此,至今连他的一篇传记材料都找不到,这一点恐怕连今天的“小人物”还不如。当然,我如此说,并不是要把程伟元抬到比曹雪芹的地位还高,甚至比曹雪芹还“伟大”的高度。因为曹雪芹的伟大贡献和地位与程伟元的贡献与地位不是在同一水平线上,不是一个“层次”,不能“混淆”。我们的评价只是限定在程伟元在《红楼梦》版本史上、流传史上的贡献与地位,在这个范围或高度上应该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和肯定。就其个人来说,程伟元的地位可能是“卑微”的,但他的“竭力搜罗”和整理镌板则是功垂后世。这种评价和肯定是不应含有某种纯属于个人的好恶和偏见,而是一种公正的、科学的肯定和评价。

历史是不该忘记的!

二、一语铸成百年乱

——程伟元“书商”说的来源与错误

在中国近现代学术史上,胡适是一位被誉为“大师”级的人物。有关他的著作已是尽数公之于世,而对他的评价文章、著作更是铺天盖地。以红学研究而论,他的贡献及开创之功也是无人可以企及。他的考证视角确有独到之处,为后世学界所称道,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也是他在红学史上不可磨灭的功绩!

但是,也有一个事实无可否认,新红学考证派不论是其开山泰斗还是其集大成者,在《红楼梦》后40回的评价上和所谓程伟元“书商”说的论断,却是无法让我苟同和称善的。他们的错误论断和某些偏见被一些人无限放大,其影响之深之广,简直成了一种痼疾,达到一种难以“医治”的程度。这种“痼疾”不仅成了新红学考证派自身的悲哀,也是整个红学史上的一种悲哀。正因为如此,今天的红学研究者应该以一种自省的态度,把以往的史料、论断加以重新审察。

胡适的程伟元“书商”说发端于他的《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后来又在《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中加以强调。胡适“大胆”地推测是:“程伟元出钱用木活字排印”《红楼梦》。再后来,胡适在《找书有甘苦,真伪费推敲》一文中又说:

……《红楼梦》都是一百廿回本。这种一百廿回本并非真的《红楼梦》。曹雪芹四十多岁死去时,只写到八十回,后来程伟元、高鹗合作,一个出钱,一个出力.完成了后四十回。

后世所谓的“真”本、“伪”本之说,恰是胡适定下的老调。文中所谓“出钱”者谁?当然是程伟元。胡适的“定论”被后世某些学者全盘接受下来,“书商”说正式登场:“程伟元固是普通书商”,“可能没有任何有关此人之史料流传下来。至此,“书商”说成为主流红学大师们抨击120回本的一件独门兵器!

事实胜于雄辩。19767月,文雷根据历年搜集的有关程伟元的相关资料撰写了《程伟元与红楼梦》长文,发表在同年第10期《文物》月刊上。与此同时,文雷将所发现的全部资料略加注释,以(《新发现的程伟元生平资料——(红楼梦卷外编)选刊之一》刊载在197712月辽宁第一师范学院中文系编辑出版的《红楼梦研究资料选集》第三集下第163—208页。

已公布的资料概括起来有以下几项:

1)盛京将军晋昌给程伟元的唱和诗938首与《题阿那尊像册十二绝》,共1050首。

2)孙锡的1首七律《赠程小泉(伟元)》。

3)刘大观题程伟元绘《柳荫垂钓图》古风l首;

4)程伟元的学生金朝觐题程伟元画册的诗与序;

5)晋昌、程伟元、李檠、刘大观、周可庭、叶阱畲等人为程伟元编选的晋昌《且住草堂诗稿》写的序跋,等等。

从这批新发现的程伟元生平资料中,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到程伟元的生卒、籍贯、家世和他离开北京后在留都盛京(今沈阳)交游的基本情况,更重要的是透过这些资料让我们对程伟元的思想和才艺有了一个真实的了解一一他是一个“工诗”“擅书画”的“东山冷士”。

继文雷发现第一批珍贵的资料之后,近三十年来又有一批新的有关程伟元生平的资料,举其要者如:

1)台北市张寿平先生在《联合报》1977328日版上发表他收藏的程伟元绘《松柏并寿图》,题为《程伟元的画一一有关(红楼梦)的新发现》。

21977年夏,北京邱大阜向鉴定专家史树青先生出示了自己收藏的程伟元绘十二开《指画罗汉册》,署“古吴程伟元”。并于1978年第2期《文物》月刊上公开了《罗汉册》的全部照片。

31979I1月《红楼梦研究集刊)》第1辑刊出了清芬发现的朱礴撰《题柳荫垂钓图》绝句六首。

4198610月号《文物》月刊上发表了邹宝库的《清嘉庆元年王尔烈寿屏》的全部内容,其中第95幅《双松并茂图》即是程伟元所绘。

51987年初沧州尹氏兄弟携程伟元绘《柳荫垂钓图》长卷访问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胡文彬在《程伟元绘(柳荫垂钓图>亲验记》中作了详细介绍。

62007410天津师范大学林骅教授在天津《今晚报》上首次发表了朝鲜李朝文人李海应《蓟山纪程》卷2收人程伟元的l首完整七绝和李海应的和诗。

正如文雷在《新发现的程伟元生平资料——红楼梦卷外编>选刊之一》中所说:

这些铁一般的事实,从根本上否定了“程伟元是一书商”的错误论断.也否定了“没有任何有关此人之史料流传下来的说法。”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辽宁第一师范学院中文系编印的《新发现的程伟元生平资料——(红楼梦卷外编)选刊之一》流行的范围是极其有限的,许多研究者难得一见。但是文雷发表在当时全国公开发行的《文物》月刊,学界人士则是有机会读到的。就我个人所知,资料发表不久,上海徐恭时等人就在公开的刊物上撰文讨论其中有关资料的辨析文章。令我感动的是.在两岸尚在阻隔的台湾学者潘重规先生即于19774月在《联合报》上以《红学史上一公案——程伟元伪书牟利的检讨》为题,全文转述文雷的文章。他在文章的开头写道:

传播《红楼梦》一书的功臣,最具劳绩而又最受冤屈的,要数程伟元。百二十回《红楼梦》是他搜集成书的,编校刻印由他主持的。然而长期以来,人们误认他不过是一个书商,所以校补《红楼梦》的工作,都归功于高鹗,而程伟元只落得一个串通作伪、投机牟利的恶名。天地间不平之事宁复如此。

潘教授明确指出:

近见文雷《程伟元与红楼梦》一文,更可断定程伟元决非牟利的书商。……众口铄金,人言可畏,程伟元已成为伪造《红楼梦》的主犯了!我看到有关程伟元的新资料以后,不能不呼吁爱好《红楼梦》的人士,大力替传播《红楼梦》的程伟元,把作伪书牟利的飞来恶名彻底洗雪掉!

时至1990年,潘先生在他的《研究红学之回顾与前瞻》一文的“第三:《红楼梦》后40回是程高伪造的我见”中还说道:

后来我看见文雷《程伟元与红楼梦》(《曹雪芹与红楼梦论文集》)一文。此文发现有关程伟元的资料。计有……根据这些新得的材料,我们可以获得程伟元的生卒年、籍贯、家世、科名等等事实,他出身书香门第,是一个多才多艺的文士,虽未显达,却有科名。他在京师应试时间,不但未醉心功名,还苦心搜集《红楼梦》佚稿,使《红楼梦》得流传后世。他和一班知己友明,吟诗作画,倾吐怀抱,从现存的诗文翰墨,看得出来,他是一个襟怀恬淡,品格清高的才士。胡(适)先生诸人,种种影响猜测之谈.实是不忠实的诬蔑:

程伟元是“书商”说,不论从证据和逻辑上都无法成立。仔细观察可以看出胡适提出“书商”说堪称是一箭三雕:

1120回本《红楼梦》前80回是曹雪芹所作,后40回是他人所“续”;

2)后40回的续书作者是高鹗;

3)借此抬高脂砚斋评本的地位,他的“十六回”甲戌本自然成了“最古”的本子。

然而,胡适万万没有想到,他的追随者和集大成者,却把他的错误论断恶性放大,造成极其严重的“后遗症”——全面否定后四十回,将程伟元“定性”为与高鹗“串通”一气与乾隆皇帝勾结一起“削弱”曹雪芹的“反封建”主题思想。看着他们对120回本《红楼梦》那种“痛心疾首”的“革命”风采,人们真不知是哭好,还是笑好!

所谓程伟元“书商”说的背后,实际上还有一句“伪书牟利”的话,前者是让程伟元戴上一顶“书商”的高帽,后者则是要让程伟元担上“牟利”的野心家——用“伪书”来获得“不义之财”。但是指责者显然不太懂得“商人牟利”的一些基本的“生意经”,而以己意大胆“猜想”。试想,一位精明的商人刚刚“投资”印出的“程甲本”已在市场上获得了丰厚的回报《每部书高达二~i两银予),为什么要在不足90天的时间内急匆匆地修订、改版昵?这样做岂不加大了投资成本?他们目的既是“伪书牟利”,抽换磨坏的活字,只要往上加纸就来钱了,干吗还要自找麻烦去“改版”昵?这是略懂一点点木活字印刷程序的人都知道的办法,怎么能瞒过一个“书商”的眼睛呢?记得从前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引用过林语堂先生的一段精妙之论,他说:

尤为重要的,程伟元既出甲本,又因“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再用极细功夫,从头全本校订一番,又肯于一年中出修正版。这在现在的纽约、伦敦及本国书局,都是不会做不肯做的。……若纯以牟利而言,甲版销路既好,便可听之。为什么要把销路很好的版急急改正,于第二年(实际上三个月不到)又出修改版呢?待二三年后,或三五年后再出再修改不迟。所以程高二人在全书补正、及二次补订的功夫上。绝对不是率尔操觚、潦草了事的人,是负责的、有责任心的,是爱好这部红楼的人,尽人力使尽美尽善。……我佩服程伟元留心文献搜集遗稿之功,更佩服程高二人这极繁难的校订工作,使我们今日能看到这全书的面目。

几年前.敝人出版了一本小书,拿到样书后发现书中有不少错字.我多次要求出版社再重印时照改,但他们一印再印,却一字不肯改,这才叫“牟利”而不顾作者的权益。今之出版者如此,想一想程伟元的修订再版经过。我以为胡适等人的“书商”说、“伪书牟利”说,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平心而论,胡适当年之所以对“书商”问题发表一些错误的意见,最重要的原因是:在胡适之前和当时,有关程伟元的生平资料发现甚少,几乎为空白。在这样的条件下要做出一个正确判断是不可能的。即使是最伟大的天才,在缺乏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也必然是陷入“结论”无据的泥淖之中。我相信,倘若胡适活至今日,以他的治学态度,读到大量有关程伟元生平资料之后,他会修正自己的“书商”说的。可惜他走的太匆匆了,失去修正自己错误的机会。

程伟元“冤案”拖至今天已有二百余年了。特别是自新红学派诞生之后,程伟元被剥夺了在120回本上的“署名”权,竟连“补”的名分电没有了,这种不平等的“待遇”实在不应该。现在有关程伟元的资料有了重大的突破,学界应当根据这些新材料重新做出正确的、科学的结论。我认为现在重视和研究程高的《序》《引言》及相关的史料,澄清某些被歪曲了二百余年的是是非非,不仅是为了给程高洗刷“冤屈”,更重要的是对《红楼梦》成书过程、曹雪芹的“著作权”,乃至全面认识前80回与后40回的关系,正确评价后40回的历史地位和程高的历史地位,都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现今我们有责任澄清扣在程伟元头上的不实之词。还历史一个公道,给程伟元一个清白!

本推文摘自《世纪回眸----当代红学的记忆》一书。蒙胡文彬先生赠书,由于篇幅和格式的原因,没有附带先生文章的注释和插图。近日闻听先生偶有微恙,借刊载文章之际,特致问候,祝先生万事顺遂、身体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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