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最主要的问题,当属诚信之缺失。
有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大约在40多年前,一个老者在法院耍横,倚老卖老,认为法官(那时不叫“法官”,叫“法院工作人员”)不敢把他怎样。过了几天,这位老者收到法院寄来的《处罚决定书》,老者不敢怠慢,赶紧按法律文书之指定将罚款如数寄至法院。
后来,这种执行的自觉性不见了,于是,法院成立了“执行庭”。再后来,因为执行任务繁重,地位重要,于是,“执行庭”升格成为“执行局”,副院级。再后来,副院长级的“执行局”仍然难于应付执行之艰难,于是,不得不借助于社会力量,限制老赖坐飞机、出国、高消费……穷尽一切手段,仍然是老赖辈出,令执行法官难以应对。
法院判决都不执行,可见,社会上之诚信缺失到了何等危急的程度!
但是,有一种声音,却与上述情况截然相反——有很多人在网上说,有老人摔倒,自己上前扶他起来,却被他指认为肇事者,不得已便赔了冤枉款,甚至矿山赔完,大奔换单车。在执行难已成为死结的今天,能有如此甘愿受冤枉的“善人”,你信吗?
两种情况一条根——缺乏诚信。那个南京的彭宇,明明与徐老太撞了,却不愿赔那40%的医疗费,不惜动用媒体资源,硬是把自己打造成“被冤枉的雷锋”。还有所谓的“天津彭宇”许云鹤,“金华彭宇”吴俊东,乃至淮南那个女大学生,济南那个小青年……明明是肇事者,却非要说自己是“雷锋”!
国家在致力于使国民幸福。幸福的首要指标便是社会祥和!没了诚信,“祥”在何处?“和”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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