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完的“虚假诉讼”,这个定义就很难让人理解。
按常规流程,虚假诉讼是驳回对方诉讼请求,或者采用司法惩戒措施的。
我想提问者想问的,大概是:法院枉法裁判,作出了不公的判决,之后怎么解决?
一种方法,是一审判决收到之后的15日内,赶紧上诉,找二审再来一次机会。
如果错过了上诉期,那么要抓紧在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内,申请再审。
笔者最早从业的时候,以为一场官司打一次,上诉一次基本就完事了。
但是现在社会纠纷多,矛盾激烈,不管一场官司判谁赢,总会有一方不服。
不服的一方,就会想尽办法继续把官司打下去。
一方面是每个人心中朴素的正义,和法院裁判的结果有偏差,就会不服。
觉得明明自己是有理的,为什么法院判了对方赢? 然后觉得是司法不公。
另外一方面,确实在一些落后、闭塞的地方,存在法外因素干涉案件进程。
下面有几个实质性的建议,希望对你起到一些帮助:
1.找个靠谱的,信得过的律师,查看卷宗和证据,完整地把整个案情分析一遍。
2.明确自己官司输了的理由是什么,是证据不足,还是法律适用错误。
3.如果确实认为是司法审判存在问题,可以找上级法院上诉、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检察院审判监督。还可以找政法委、纪委。信访等渠道。
4.建议不要随便采取网络舆论谴责、法院门口闹事等手段。一个不小心,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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