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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裁判观点:房屋出售人与其债务人之...
最高法院裁判观点:房屋出售人与其债务人之间以房抵债是否真实不影响法院按《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审查买受人的民事权益能否排除执行。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异议人提出对案涉房屋主张权利并要求排除执行的一方(即房屋买受人),系从售房人处购得,但售房人是通过以房抵债方式从其债务人处所得。该售房人与其债务人之间以房抵债关系的真实性以及《以房抵债协议》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均不影响法院依据《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或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买受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认定。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申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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