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Y19-D0100-2003-082 |
发布日期 | 2010-01-19 00:00:00.0 |
发布机构 | |
文件编号 | 金水发(2003)82号 |
内容概述 |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领导干部带班督岗制度》、《内部保卫制度》和《门卫职责》予以印发,希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金湖县水务局
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领导干部带班督岗制度
1、全系统实行领导干部带班督岗,当班时间对全天24小时综合治理、安全工作、防汛防旱工作负总责。
2、带班人员有权果断处理突发事件。
3、带班人员当班时,要保证全天候通讯联络畅通,以便及时听取汇报,进行处理答复。
4、带班人员负责检查机关和各下属单位值班保卫情况,上传下达,完成上级交办的特殊任务。
5、带班时间如督查不力,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均由个人负责。
6、带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外出,需协商好替班人员。
7、带班期间,发生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评为先进。
内部保卫制度
1、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上下班交接清楚。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对来往人员查询清楚,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
3、值班时应多巡逻检查,门窗关闭严实,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汇报。
4、值班时间应保持通讯联络,上传下达,及时准确做好各项记录。
5、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电器、火源的工作情况,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处理。
6、夜间保卫人员不得酒后值班,要做到经常巡查,电话随响随接。看电视要小音量,避免掩盖异常情况发生的声响。
7、办公楼门非工作时间不得打开,值班人员也不得随意敞开,防盗门要及时锁好。
8、值班人员特殊情况下需调班的,应先报值班负责人,由办公室记录在案,另行安排,不得自行调班。
9、值班保卫人员不得带家属、小孩参加值班,更不准让家属、小孩代替值班。
10、值班人员应能果断处理突发事件,自己确实处理不好的,应立即向当日带班督岗领导汇报。
门 卫 职 责
1、认真学习治安法规,熟悉保卫任务,掌握保卫技术和法定处理程序,做到依法保卫集体财产。
2、掌握单位情况,忠于职守,勇于负责,认真完成保卫任务。
3、夜晚,多巡逻检查,门窗关闭严实,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汇报。
4、禁止陌生人入内,遇有形迹可疑者,应进行询问、盘查,必要时应报告领导或公安机关。
5、当集体财物受到侵害时,应迅速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6、发现犯罪分子作案时,要勇于擒拿,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发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