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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之代词教案

教学目的】

本讲介绍古代汉语的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无定代词、辅助性代词。要求通全面了解古代汉语代词的基本情况,能在文句中辨认代词,解释该代词在句中的语法作用。

【重点难点】

无定代词、辅助性代词

一、古代汉语代词概述

古代汉语同现代汉语代词一样,都有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三类。但古代汉语代词体系与现代汉语有很大不同:

a)古汉语有两类较特殊的代词:无定代词“或”和“莫”,辅助性代词“者”和“所” b)古汉语的人称代词、指示、疑问代词都使用了许多与今天完全不同的形式

c)古汉语人称代词体系还不完备,严格说来,先秦汉语中还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

二、人称代词

(一)第一人称代词

古代汉语有“我、吾、卬(诗经)、余(予)、朕、台(yi尚书)”等,“予余”是古今字,甲骨文中多用予。“吾、我”音近,属疑母字,“朕”在秦代后是皇帝专称,在先秦时一般人也可使用,但只限于《尚书》、《离骚》。

皋陶曰:“朕言惠。”(尚书·皋陶谟)

朕皇考曰伯庸。(离骚)

“吾日三省吾身”

“不吾知也”

“余病矣”

就大多数情况来看,“我”既用作主语、宾语,也作定语;“吾”字主要用作主语、定语,很少用作宾语;“余(予)”主要作主语、宾语,很少作定语。汉代以后,这种区别消失。魏晋以后,出现了新的形式“身、侬”:

《尔雅·释诂下》:“身,我也。”《尔雅·释诂下》:“朕余躬,身也。”郭璞注:“今人亦自呼为身。”《三国志·蜀志·张飞传》:“飞据水断桥,瞋目横矛曰:'身是张益德也,可来共决死!’”

欢愁侬亦惨,郎笑我便喜。(鲍照:吴歌)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红楼梦第二七回)

(二)第二人称代词

古代汉语有:女(汝)、尔、若、而、乃等。“女尔若”可用作主语、定语、宾语;“而乃”一般只作定语;“而”偶尔用作主语,但这种区别汉代以后就消失了。“女汝”是古今字,这六个字的读音相同或相近,属日母、泥母。如:

必欲烹乃翁,则幸分我一杯羹。(史·项羽本纪)

余知而无罪也。(左·昭20)

若为佣耕,何富贵也?(史·陈涉世家)

今欲发之,乃能从我乎?(汉书·翟义传)

“盍各言尔志。”

“吾翁即若翁。”

(三)第三人称代词

上古汉语没有真正第三人称代词,而是用指示代词“彼”、“之”、“其”来兼职。相当于第三人称的“其”只作定语,“之”只作宾语,“彼”只作主语、宾语。如:

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左·庄10)

爱共叔段,欲立之。

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左·襄32)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庄子·逍遥游)

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孟·滕上)

真正的人称代词是六朝时期(魏晋以后)才出现的,最早是用“伊、渠”:

伊必能克蜀。(世说·雅量)

女婿昨来,必是渠所窃。(三国志·吴·赵达传)

“他”字从上古的无定代词发展成第三人称代词从唐代开始,如:

王顾左右而言他。(孟·梁上)

之死矢靡它。(诗·鄘·柏舟)

长房曾与人共行,见一书生,黄巾被裘,无鞍骑马,下而叩头,长房曰:“还它马,赦汝死罪。”人问其故,长房曰:“此狸也,盗社公马耳。”(后汉书·方术列传·费长房传)

扬州石榴花,摘插双襟中。葳蕤当忆我,莫持艳他侬。(孟珠)

坐起叹汝好。愿他甘丛香。倾筐入怀抱。(读曲歌)

诈我不出门,冥就他侬宿。(读曲歌)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元稹·遣悲怀)

今朝不醉明朝悔,且莫欢娱逐日来,任他容鬓随年改。(白居易·就花枝)

(四)相关问题

1.古汉语无第三人称代词原因:

有些民族,一个人的名字长得出奇,如果有个“他”,文章也就简练了。汉人的名字,少的一个字,多的两个字,因而也就不那么急需“他”。另外,在梵文与拉丁文里,也只有“我、你”,遇上“他”的时候,用“这、那”代。今天的闽南话正是用“伊”:《诗·蒹葭》“所谓伊人”,伊人:那个人。

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史·高祖本纪)

陛下与此属共取天下。(汉书·高帝纪)

卿曹与我俱在绝域。(后汉书·班超传)

2. 古代汉语人称代词没有单复数的分别,同一个词既可以用于单数,又可用于复数。第一、二人称代词后可加“侪、属、曹、辈”表示复数

“吾侪小人食而听事。”

“若属皆且为所虏。”

“今欲尽杀若曹。”

3.谦称和尊称

古汉语中常用谦称和尊称来代替人称代词,谦称代替第一人称,尊称代替第二人称。谦称和尊称的词是名词和形容词,不是代词,所以不受代词规律的制约。

(1)谦称,如:

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左·僖4)

臣从其计。(史记·廉蔺列传)

仆非敢如此也。(报任安书)

愚谓大计不如迎之。(三国志·周瑜传)

(2)尊称,如:

子将若何?(左·昭3)

足下事皆成。(史·陈)

不虞君之涉吾地也。(左·僖4)

此外,古人的名字不止一个,名和字是分开的,自称其名也是一种谦称,称呼别人的字也是一种尊称,起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的作用。如:

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史记·廉蔺列传)

今少卿抱不测之罪。(报任安书)

三、指示代词

古汉语最常见的有:“是、此、斯、兹、之”近指代词,“彼、夫”远指代词,“其”是特指代词。

就现代汉语普通话和绝大多数方言来说,指示代词确实只分成近指、远指两类,但是并非所有的语言都把指示代词分成近指、远指两类,如日语就分成近指、中指、远指三类;苗语更分成了近指(所指事物在说话人附近)、中指(所指事物在听话人附近)、远指(所指事物距离说话人和听话人都比较远)、更远指(所指事物比近指的更远,但在视线以内)、最远指(所指事物不在视线以内)、疑指(问所指事物的距离)六类。

现汉的某些方言,如江西龙南话、湖南洞口话、苏州话也是分成近指、中指、远指三类。

古今汉语代词差异较大,古汉语的指示代词形式繁多,考察其原因,应该说是古汉语的指示代词体系同现汉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分成近指、远指两类,而是有自己的独特系统。我们仍按照旧的说法,分成近指、远指两类,只是把“之”字分出来,叫做泛指,与特指的“其”相对。

(一)是、此、斯、兹

一般语法著作都作近指,可译成“这、这个、这些”,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这”,可充当主语、宾语、定语。

1.此

是真正的近指代词,指代性最强。如:

此五者,邦之蠹也。(韩·五蠹)

2.斯

指代性要弱些,是轻微的近指代词。如: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子罕)

3. 兹

出现时代较早(甲骨),本不分远近,而是泛指,而到《尚书》《诗经》时代,转为近指代词。多作宾语。如:

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论语·子罕)

“念兹在兹。”

4.是

通常是承前指示,指代内容前面已出现,不一定是近指代词。如:

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捕蛇者说)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为政)

(二)彼、夫

古汉语远指代词就“彼、夫”两个,“夫”作虚词,读fú,相当于现代汉语的“那、那个、那里”。可作主语、宾语、定语。

“彼一时也,此一时也。”

“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

彼善于此。(孟·尽心上)

誓将去汝,适彼乐土。(诗·魏·硕鼠)

不以夫一害此一,谓之壹。(荀·解蔽)

1.彼

“彼”的指代性最强,与近指代词“此”相对,可用来指人,意为“那人”:

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问子西:“彼哉!彼哉!”(论·宪问)

“彼”可用来指人,后来就逐渐发展为带有人称代词性质,相当于“他、他们”,另一方面,“彼”始终没有丧失它的指示性。同时,“彼”用来指人带有轻视意味,因而它不是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也并不是可用于所有场合。

2.夫

指示性较弱,以做定语为多。“夫”的指代性比“彼”轻的多,与近指代词“斯”相对,译成现汉时不一定要将它译出,带有装饰的性质。

“夫尚贤者,政之本也”

“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

吾思夫使我至此极者而弗能也。(庄·大宗师)

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左·昭7)

因为“夫”的指示性轻,因而它用在一个句子的开头,往往就成了句首句中语气词,表示下面要发表议论: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游褒禅山记)

这种“夫”仍带有指示性。有时句首句中语气词“夫”和远指代词“夫”的界限是不清楚的,不必过分追究,因为句首句中语气词“夫”本来就是从远指代词“夫”虚化来的,看重它的指示作用就可以看作远指代词,看重它的提起下文,表示要发议论的作用,就可看作是句首句中语气词。

(三)之、其

1.之

泛指代词。既非近指,也非远指,而是广泛的一种称代,作为泛指代词,它只作定语、宾语,不作主语。如: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诗·邶·燕燕)

姜氏欲之,焉辟害?(左·元)

“之二虫,又何知?”

2.其

特指代词。表示它所修饰的名词指代的人或事物是特定的或适当的。“其”相当于现汉的“那个”,表示特定的人或特定的时间,还可表示特定的事物、地点,因而它是个与“之”相对的特指代词,在句中只充当定语,不能充当其他成分。如: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

“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

“其是之谓乎?”

“一之为甚,其可再乎?”

(四)若、尔、然

这三个词也用作指示代词,义即“这样、那样、如此”:

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论·宪问)

闻若言,莫不挥泣奋臂而欲战。(战·齐)

河东凶亦然。(孟·梁上)

相去万余里,故人心尚尔。(古诗十九首)

范唤问何意打我儿?整母子尔时便同出中庭,隔箔与范相骂。(任昉:奏弹刘整)

许掾尝诣简文,尔夜风恬月朗。(世说新语·赏誉下)

汝乃我家出,亦敢尔邪?(后汉书·邓禹传)

在先秦,“若”只作定语,“尔”用作宾语、定语,“然”一般用作谓语,在有些古籍中也用作宾语。

这三个指示代词是远指还是近指历来说法不一,难以确定。它们与前面八个指示代词区别在于:前八个指示代词是体词性的指示代词,而这三个指示代词是谓词性的指示代词。体词包括名词、代词;谓词包括形容词、动词,所谓谓词性指示代词,就是说这种代词是形容词或动词的性质。

(五)焉

它是个特殊的指示代词,既是指示代词,又具有语气词的性质。它不仅用来指代某一范围或方面,常同人物或处所有关,还常用在叙述句的末尾,表示停顿和提示的语气。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述而)

君何惧焉。(左·襄18)

“焉”一般只用在不及物动词的后面作补语,而不用在及物动词后面作宾语,这正好同“之”字相反:“之”字主要是用在及物动词后面作宾语,古汉语有“知之、杀之”,而无“知焉、杀焉”。

“焉”字由于经常是放在句尾,表示语气的作用逐渐加强,而表示指代的作用逐渐减少,因而在有些句子中就变成了纯粹表示停顿或提示语气的句尾语气词。

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孟·梁上)

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礼记·大学)

“有戚戚”前是介宾结构“于我心”,后有“焉”,相当于“于是”,也即“于我心”,这里的“焉”字就只是表示提示和停顿语气了。

子女玉帛,则君有之;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左传·僖23)

众好之,必察焉;众恶之,必察焉。(论语·卫灵公)

今君为此台也,国民罢焉,财用尽焉,年谷败焉,石官烦焉。(国语·楚语上)

躁静于焉见,谁与度物情?(梅尧臣:夜晴)

四、疑问代词

古汉语的疑问代词也有很多形式,大致可分为指人、指事物、指处所三类。

(一)指人的疑问代词:

1.谁

用法与现汉相同,主要用于一般问句。一般用作主语、宾语,有时也作定语、谓语。

君若以德绥诸侯,谁敢不服?(左·僖4)

吾谁欺?欺天乎?(论·子罕)

是谁之过与?(论·季氏)

孟尝君怪之曰:“此,谁也?”(战·齐)

2.孰

常用在选择问句里,一般都有先行词。多用作主语,有时也用作定语、宾语。

“吾与徐公孰美?”

“礼与食孰重?”(孟·告下)

孰王可叛也?(吕·行论)

王者孰谓?谓文王也。(公羊传·隐元)

“孰”除了指人以外,也可以指物或处所。

画孰最难者?(韩·外左上)

“孰”还常构成固定组合“孰与”,意思是“和……比,哪一个更……”。用以比较人物的高下或事情的得失。

公之视廉将军孰与秦王?(史·廉蔺列传)

“孰与”对事物进行比较,在句中相当于谓语的作用,这实际上是“孰”字表选择作用的演变,它是由表选择问的“孰”字句发展而来的。

吾与徐公孰美?(战·齐) 吾孰与徐公美?

救赵孰与勿救?(战·齐一)

(二)指事物的疑问代词

1.何

最常见,可用作宾语、谓语、定语、状语,主要用来指事物。“何”字用作宾语,只指代事物,而不指代人。

“何贵何贱?”

“大王来何操?”

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论·颜渊)

吾所以有天下者何?项王之所以失天下者何?(汉书·高帝纪)

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商君书·更法)

肉食者鄙,又何间焉?(左·庄10)

“何”字有时可指人,但较少见:

子路何人也?(论衡·定贤)

2.“胡、曷、奚”

使用范围比“何”窄,三字一般用作状语,用来询问原因,表示“为什么、怎么”:

“悠悠苍天,曷其有极?”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吕氏·察今)

子奚不为政?(论·为政)

“奚”字可以用作宾语,指代事物或处所:

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论·子路)

“曷”用作状语,常表时间。

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尚书·汤誓)

“胡、曷、奚”可作介词宾语,“胡、曷”同介词“为”连用,组成“胡为、曷为”,是一种固定结构,仍表为什么,“奚”常和介词“以”连用,组成固定结构“奚以”,奚是什么的意思。

胡为至今不服也?(战·齐4)

曷为久居此围城之中而不去也?(史·鲁邹阳列传)

奚以知其然也?(庄·逍遥游)

(三)指处所的疑问代词

主要是“安、恶、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在哪里”。一般用在反问句中,主要用作状语,询问处所,还可用于反问句,作状语,加强反问语气。

“沛公安在?”

“且焉置土石?”

子非鱼,安知鱼知乐?(庄·秋水)

恶能治国家?(孟·滕上)

姜氏欲之,焉辟害?(左·隐元)

学恶乎始?恶乎终?(荀·劝学)

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孟·离上)

五、无定代词

无定代词,是说指代的对象不能肯定是何人何物,包括肯定性的无定代词“或”和否定性的无定代词“莫”两个。

1. 或

只能用在句中做主语,一般指人,意思是“有的人”、“某人”、“有的(东西)”。

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史·陈涉世家)

有时“或”前有先行词,用来限定或指代范围,这时“或”指代前面已出现的人或物的一部分: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左·襄15)

有时“或”字还前后连用,表示列举不同的情况。这时“或”既可指人,又可指物:

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佰,或相千万。(孟·滕上)

需要注意,先秦古籍中“或”字一般只用作无定代词,不能当作“或者”去理解,亦即不能看作副词或连词。“或”字用作副词到汉代以后才多了起来。

或王命急宣,有时朝发白帝,暮到江陵。(水经注)

其神或岁不来,或岁数来。(史记·封禅书)

汉代以后,“或”多用作副词和连词,很少再用作无定代词。

2.莫

相当于“没有谁”、“没有什么(事情、东西)”。

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韩·五蠹)

天下之水,莫大于海。(庄·秋水)

在先秦古籍中,“莫”字一般只用作无定代词,偶尔用作否定副词,相当于“不”:

小子何莫学夫诗?(论·阳货)

汉代以后才发展成表示禁止性的否定副词,同现汉一致,是“不要”义:

秦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史·商君列传)

六、辅助性代词

者、所是古代汉语中比较特殊的代词,虽有指代作用,却不能象其他代词一样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别的词语的后面或前面,构成“者字结构/所字结构”,才能充当句中成分,因此把它们叫做辅助性代词。

1.所

加在谓词性成分前面,指代某种动作的对象,组成“所”字结构,使谓词性成分名词化。“所”字结构可以分成三类:

(1)“所”+动词

“获秦王所乘云母车。”

(2)“所”+介词+谓词性成分

“是吾剑之所从坠。”

“是乱之所由作也。”

(3)“所”+(介词)+谓词性成分

“所杀大臣,多吕后力。”。

“诺,恣君之所使之。”

2.者

位于词或词组之后,构成“者”字结构,表示“……的人”、“……的事物”。者字词组是名词性的,其语法功能相当于名词,在句中充当主语、宾语与判断句的谓语,有时可充当定语、状语。

“者”字结构可有两类:

(1)谓词性成分(动词、形容词、数词)+“者”, 可译成“……的、……人事物”

“于斯三者何先?”

“赦之,以劝事君者。”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论·微子)

(2)名词性成分(名词、所字结构)+“者”,者复指前面的名词

“视吾家所寡有者。”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韩·五蠹)

者字结构与所字结构略有不同。一般来说,“所”是表动作的受事、被动者,“者”是表动作的施事、主动者。就其内部结构来说,都是定语和中心语的关系,只是“所”受它后面词的修饰,在词性上与一般的偏正关系的词组不同。所字称代的范围相当广泛,有时为了明确指出所字称代的对象,就在所字词组后面用一名词把具体的人、事、物举出来。

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庄·养生主)

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史·项羽本纪)

所字还可以同“者”字结构结合起来运用,构成“所……者”的格式:

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史·酷吏列传)

这种格式表达的意思与所字结构是一致的,加“者”使整个结构的名词性更加明显,“所”和它所带的动词是“者”的修饰语,“者”是中心语,主要作用仍是复指,“所”的指代性减弱,它的作用在于使后面的“者”字由表示行为的主动者(施事)变成被动者(受事)。

有时“所字词组+名词+者”构成“者字词组”:

因得观所谓石钟者。(苏轼:石钟山记)

在文言文特别是先秦文献中,所字词组中的“所”字称代的还常常是动作、行为的处所、原因、方式。

于是公子兰自责,似若无所容者。(史·信陵君列传)

邪秽在身,怨之所构。(荀·劝学)

后来,这种所字结构一般就发展成在所字后面加上相对介词,组成凝固结构,如所以、所从、所与、所由、所为等。

是吾剑之所从坠。(吕氏·察今)

其中最常见的是“所以”,意义有二:第一种较具体,大致是“用来……的方法”、“凭它来……的”,说明“怎样”的问题;另一种较为抽象,表示原因,大致和“导致……的原因”相当,来说明“为什么”: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于陛下之职分也。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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