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做好官,只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为行使着人民赋予的权利,做的每一项决策
都关乎着人民的利益,所以官越大责任越大。
在自我约束上,一是不能逾越道德“警示线”。为官清廉,提高政治素养,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有为官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不能做事“畏而不为”。“畏而不为”,表面上看是消极怠工、不作为,实际上是与中央强力反腐唱对台戏、搞软对抗,是以“畏”之名替“不为”之实找借口。为官不为、庸政懒政怠政,其危害与腐败不相上下。
在民主监督上,通过制度实施来约束“官”的行为。从制定规范上把关,增强监督制度建设的完备性。一是制度建立要严明。必须要抓住关键人、关键部门和关键事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条款。二是要完善权力规范。突出加强“分权”、“还权”、“裁权”,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的腐败。从畅通渠道上着力,不断增强监督的民主性。一是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力监督意识。加强对任命和选举的官员进行监督,特别是对那些掌握人、财、物的权力机关的监督述职评议、直接调查听证等形式检查政府部门是否依法行政,权力是否按程序运行,是否集体决议。
权力要在自我约束下行驶,通过监督来实现,才能将“官”的权力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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