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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靖嘉:“元谋叛辽十弟兄”与金初皇位继承——兼论勃极烈辅政群体之构成
摘要

在金太宗朝的储位之争中,阿骨打嫡孙完颜亶凭借着太祖“元约”得以立为储嗣。通过考察《三朝北盟会编》所保存的苗耀《神麓记》佚文,并结合《金史》及金代石刻的相关记载,可揭示出女真建国前后存在着一个“元谋叛辽十弟兄”群体,他们在女真首领穆宗盈歌在位后期集会,共议伐辽,并定立传位誓约,将来由阿骨打子嗣承袭君位,此即后世所谓太祖“元约”,对我们充分理解金朝建国前后的君位继承方式和女真叛辽的早期酝酿过程有很大帮助。此外,金初仍在世的“元谋叛辽十弟兄”皆相继获得诸勃极烈封号,亦有助于我们探索金初勃极烈制产生与演变的奥秘。



“元谋叛辽十弟兄”与金初皇位继承
——兼论勃极烈辅政群体之构成

撰文|邱靖嘉
 邱靖嘉,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金朝是由以完颜部为核心的女真族群所建立的政权,《金史·世纪》记载了完颜部历代先祖筚路蓝缕、走向强盛的早期历史,他们在金朝建国后均被追尊为帝。从《世纪》的记述来看,完颜部历代首领的传承世系呈现出一个鲜明的特点:自始祖函普至世祖劾里钵皆为父死子继,而自世祖以后则变为兄终弟及。这种兄终弟及的传位方式一直延续到金朝建立之后的太祖阿骨打、太宗吴乞买时期,至熙宗完颜亶即位后打破了这一传统,确立汉式的嫡长子继承制。关于女真早期至金初最高首领继承制的这一演变情况,前辈学者已多有论述,尤其对那段兄终弟及的传位时期颇为关注,并指出其具体形式是前任首领正室所生诸子以兄终弟及的方式依次继任,待轮遍后再回传于长兄之子,开启新的轮回, 宋人记载称之为“兄弟相传,周而复始”。金初,这种传统的兄终弟及向嫡长继承制转变的关键节点就是太宗朝的储嗣之争,其中还牵涉所谓“太祖元约”的问题,此前学者虽有所研究, 但由于未充分注意到《三朝北盟会编》所保存的一条《神麓记》佚文,从而留下了进一步讨论的空间。本文拟在前人研究基础上,以《神麓记》佚文为中心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试图与金初的勃极烈制联系起来,希望能够带来新的认识。

一、问题之缘起:金太宗朝的储嗣之争

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卒,传位于其弟太宗吴乞买。太宗即位后,按照兄终弟及的原则,又以其弟斜也(汉名杲)为谙班勃极烈,立为储嗣。但天会八年(1130)斜也死后,储位空悬,《金史·熙宗纪》记云:“天会八年,谙班勃极烈杲薨,太宗意久未决。十年,左副元帅宗翰、右副元帅宗辅、左监军完颜希尹入朝,与宗幹议曰:'谙班勃极烈虚位已久,今不早定,恐授非其人。合剌,先帝嫡孙,当立。’相与请于太宗者再三,乃从之。四月庚午,诏曰:'尔为太祖之嫡孙,故命尔为谙班勃极烈,其无自谓冲幼,狎于童戏,惟敬厥德。’谙班勃极烈者,太宗尝居是官,及登大位,以命弟杲。杲薨,帝定议为储嗣,故以是命焉。”《金史·宗翰传》亦有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自天会八年至十年,象征储嗣身份的谙班勃极烈之位空虚已久,宗翰与宗幹、宗辅、完颜希尹等人定议,多次请求太宗立太祖嫡孙合剌(汉名亶)为储,太宗虽本无此意,但迫于无奈,最终不得不命合剌为谙班勃极烈,后即位为熙宗。

《金史》对于这次立储的记载皆归功于宗翰、宗幹等人之定策,整个议立过程总体显得波澜不惊,较为平顺。然而在宋人笔下,却另有一番说法。曾羁留金朝长达15年之久的宋使洪皓于《松漠记闻》中记曰:“及吴乞买卒,其子宋国王与固碖、粘罕争立,以今主为嫡,遂立之。”这里提到的“宋国王”是指太宗长子宗磐,“固碖”指宗幹,“粘罕”即宗翰之女真语名,“今主”为熙宗。此处称宗磐、宗幹、宗翰争立在太宗吴乞买死后,时间有误,此事当发生于天会十年议立谙班勃极烈之时,透露出当时似乎有过储位之争。更为详细的记载见于《三朝北盟会编》(以下简称《会编》)卷166引《神麓记》:

吴乞买病,其子宗称是今主之元子,合为储嗣阿孛。宗称系是太祖武元长子,合断元约作储君。粘罕宗维称于兄弟最年长功高,合当其位。吴乞买不能决夺者累日。有杨割太师幼子乌野完颜,受师于本朝主客员外郎范正图,略通文义,奏太宗曰:“臣请为筹之。初太祖约称元谋弟兄轮足,却令太祖子孙为君,盟言犹在耳。所有太祖正室慈惠皇后亲生男圣果早卒,有嫡孙喝可称按班孛极列,以为储嗣,见年一十五岁矣。”粘罕、悟室利于幼小易制,宗系伯父,续其母,如己子也,遂共赞成其事。是故除宗为忽鲁孛极列(原注:乃尚书令),除宗为固论孛极列(原注:乃录尚书事),除宗维为异辣孛极列(原注:乃丞相),遂迁乌野完颜为左丞以赏之。

《神麓记》作者为苗耀,见于《会编》书前所列引用书目著录。苗耀其人不详,有学者判断他可能是由金入宋的归正人。《神麓记》此书早已亡佚,今仅存若干佚文见于《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下简称《系年要录》)亦多有采据。从这些佚文来看,此书记金朝杂事,其下限迄于世宗即位、海陵被弒,推测其成书年代或在世宗初,其内容大多源自金朝方面的原始资料,史料价值颇高。以上这段引文是目前所见有关金太宗朝储嗣之争最为详赡的记载,亦被修入《系年要录》。此处所记当即天会十年立储之事,盖是时谙班勃极烈虚位已久,且太宗患病,故亟需确立皇位继承人,当时觊觎储位者主要是宗盤(即宗磐)、宗幹、粘罕(此处称宗维,实即宗翰)3人,与洪皓《松漠记闻》所记合。宗磐乃太宗吴乞买的嫡长子,宗幹为太祖阿骨打的庶长子,而粘罕系阿骨打从兄国相撒改之子,与宗磐、宗幹为从兄弟,最为年长,且在灭辽伐宋中功高,3人都声称自己合当储位。故太宗犹豫不决,后阿骨打叔父穆宗盈歌(即此处所称之杨割太师)幼子完颜勗(女真名乌野)奏请立太祖嫡孙喝啰为储,“喝啰”即完颜亶女真名“合剌”之异译。此议一出,得到多方响应。其时完颜亶年仅15岁,粘罕、悟室认为他“幼小易制”,此“悟室”即完颜希尹;完颜亶之父为太祖嫡长子宗峻(女真名绳果,此处“圣果”系同名异译),卒于天会二年, 其庶长兄宗幹遂续其妻,并将完颜亶收为养子,视如己出。于是这些人便“共赞成其事”,太宗终以完颜亶为谙班勃极烈,而宗磐、宗幹、宗维(宗翰)皆除拜勃极烈,以示安抚。《金史·太宗纪》谓天会十年四月,“以太祖孙亶为谙班勃极烈,皇子宗磐为国论忽鲁勃极烈,国论勃极烈宗幹为国论左勃极烈,移赉勃极烈、左副元帅宗翰为国论右勃极烈兼都元帅”,此处所涉人物皆与《神麓记》相合,惟在官号上有所出入,大概是《神麓记》所记稍有不确。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段《神麓记》记事的个中细节多可得到《金史》《松漠记闻》等文献之佐证,大体应当是可信的。由此可知,天会十年立储时,宗磐、宗幹、宗翰3人曾有争立之举,后因完颜勗提议立太祖嫡孙完颜亶,经过各方博弈,才最终达成一致,期间暗潮汹涌,并非如《金史》所记宗翰、宗幹、完颜希尹等人一开始便齐心协力,定议援立完颜亶。今本《金史》的这些记载当源出大定七年(1167)修成之《金太宗实录》, 盖金朝史官于议储之事有所隐讳删削。清人施国祁在评论上引这段《神麓记》佚文时,即谓“案此文似非不实而为,大定史臣于《实录》中讳削殆尽,故纪传及本传皆无明文”。

值得注意的是,完颜勗奏请立太祖嫡孙时提到“初太祖约称元谋弟兄轮足,却令太祖子孙为君,盟言犹在耳”。可知太祖阿骨打曾与所谓“元谋弟兄”立有誓约,其内容是君位继承先依旧兄弟相传,待轮遍后再回传至太祖子孙,《系年要录》将其概括为金太祖“有约兄终弟及,复归其子”。宗幹自以为“合断元约作储君”,他所说的“元约”指的就是这一约定。不过,按照前述完颜部首领的继承传统,无论是兄终弟及,还是复归其子,均仅限于正室所生诸嫡子。太祖元配圣穆皇后唐括氏生嫡子三人宗峻、乌烈、宗杰, 至天会十年均已亡故,因此宗幹认为可以其庶长子身份继位,而完颜勗则主张立宗峻之子、太祖嫡孙完颜亶为储嗣,更符合太祖“元约”,这也是完颜亶之所以能够获得拥立、太宗不敢私传其子的主要原因。尽管根据上引《神麓记》的记载我们可以窥知太祖“元约”的存在及其主要内容,这一点前辈学者已有措意,然而有待进一步追问的是,这个所谓的太祖“元约”究竟是在何时、何地以及与哪些“元谋弟兄”共同定立?这对于我们深入了解金朝建国前后的传位方式及其相关政治制度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值得做一番细致的考索和探析。

二、“元谋叛辽十弟兄”与传位之约

实际上,就在《会编》卷166上引《神麓记》佚文下还有一段出自《神麓记》的文字,对于我们理解所谓太祖“元约”的问题十分重要,惜前人皆失之眉睫,未能充分注意到。兹引录于下,以备讨论:

又曰:女真初,元谋叛辽十弟兄,兀古达为谋首,同叔杨割、兄兀束、河民孛极列十室、阿失孛极列阿鲁曷母并幔独化实、骨论你孛极列撒改(原注:粘罕父也)、迭孛极列斡鲁、再孛极列蒲霞奴、按班孛极列谢也,轮作君王。至天会间,余人皆死,唯有太宰、按班孛极列谢也称皇太弟储君,常欲尽坑南人,吴乞买不从其请。缘金河春水泛涨,浸彼宫室,刷夫数万,移改河漕,离其傍侧,未及毕工,因病身死,遂立太祖之嫡孙。

这里明确提到女真起兵出于“元谋叛辽十弟兄”之筹谋,并具体列出了此十弟兄之名,且称他们“轮作君王”,这些信息与完颜勗所说“初太祖约称元谋弟兄轮足”相合,可知此处所见“元谋叛辽十弟兄”应该就是当初定立太祖“元约”之人。那么,对于这十弟兄的逐一分析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他们的群体特征以及这一记载的信实程度。

上引《神麓记》谓“元谋叛辽十弟兄,兀古达为谋首”。“兀古达”即阿骨打之同名异译。阿骨打为世祖劾里钵第二子,生于辽咸雍四年(1068),“世祖尤爱之”, 对他寄予厚望,临终前对穆宗说其长子“乌雅束柔善,若办集契丹事,阿骨打能之”, 明确表示期望阿骨打将来能够带领女真人摆脱辽朝控制,争取民族独立。此后,在肃宗颇剌淑、穆宗盈歌和康宗乌雅束在位时期,阿骨打始终是完颜部统治家族的核心成员,在平定女真内部叛乱、扩大女真部落联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穆宗亦雅重太祖,出入必俱。太祖远出而归,穆宗必亲迓之”。而且穆宗还采纳阿骨打的建议,命“擅置牌号者置于法,自是号令乃一,民听不疑”, 女真愈益强盛。后来,阿骨打不负众望,果真率领女真人起兵反辽,建立金国,是为太祖,终开创金源一朝盛世。

在“谋首”兀古达之后,下列9名同伙。其一,“叔杨割”。即阿骨打之叔穆宗盈歌,“杨割”乃其异译。世祖死后,首领之位传于其弟肃宗颇剌淑,辽大安十年(1094)肃宗卒,幼弟穆宗袭位。穆宗时期,仍主要致力于巩固完颜部对女真族群的支配地位,平定诸部叛乱,对外与辽朝保持友好关系,助辽平鹰路。然辽乾统二年(1102,穆宗九年),辽人萧海里叛入女真,欲联结穆宗反辽,为穆宗所拒。辽军追捕萧海里,攻之不克,穆宗遣阿骨打等出战,大破其军,杀海里,献馘于辽,“金人自此知辽兵之易与也”。《契丹国志》称“杨割父子自平萧解里之后,内恃有功于辽,阴怀异志”,此处“萧解里”即萧海里,“杨割父子”其意应是指穆宗和阿骨打,两人实为叔侄,此误作父子,有所不确。《契丹国志》乃是元代书贾据各种宋代文献抄撮而成的伪书,这条记载很可能源出史愿《金人亡辽录》,总体可信度较高。由此看来,大概至穆宗在位后期,由于对辽朝军力虚实有了比较直观的了解,遂生叛辽之心。

其二,“兄兀啰束”。即世祖长子、阿骨打之兄康宗乌雅束。辽乾统三年,穆宗卒,首领之位复传于世祖之子,故康宗以嫡长袭位。世祖临终时将阿骨打托付于穆宗,称“乌雅束柔善,惟此子足了契丹事”,说明世祖早已将阿骨打定为能够振兴女真的理想接班人,但囿于兄终弟及的传统,仍须先由康宗继位。至辽天庆三年(1113),康宗卒,终传位于太祖阿骨打。

其三,“河民孛极列十室”。据译音判断,此人当即习不失,“十室”盖为其省译,《金史》卷70有传。据本传可知,其名本作“辞不失”,后定为“习不失”,乃昭祖石鲁次子乌骨出之子,论行辈当为阿骨打之从父。习不失健捷善射,在世祖时屡立战功,后太祖伐辽,他亦为一员猛将。收国元年(1115)七月,拜为阿买勃极烈。《神麓记》作“河民孛极列”,显然不确,“河民”很可能是“阿买”二字传抄之误。习不失卒于天辅七年(1123)。

其四和其五,“阿失孛极列阿鲁曷母并幔独化实”。这里提到两个人名,“阿鲁曷母”系“阿离合懑”之同名异译,《金史》卷73有传。阿离合懑乃景祖第八子,为阿骨打叔父,健捷善战,多有军功,“太祖谋伐辽,阿离合懑实赞成之”,收国元年为国论乙室勃极烈,天辅三年卒。而“幔独化实”系“谩都诃”之异译,乃景祖第九子, 亦为阿骨打叔父,《金史》记载不多,仅知其善射,“屡从征伐,天会二年(1124)为阿舍勃极烈”,次年卒。《神麓记》称阿离合懑、谩都诃两人并为“阿失孛极列”,有误,“阿失”当即“阿舍”之异译,为“阿失孛极列”者应仅谩都诃一人,阿离合懑当为乙室勃极烈,不可混淆。

其六,“骨论你孛极列撒改”。撒改,《金史》卷70有传。他是景祖长子、世祖之兄劾者的长子,为阿骨打之从兄,粘罕(宗翰)之父。穆宗命撒改为国相,地位甚高。阿骨打继任首领后,一度“与撒改分治诸部,匹脱水以北太祖统之,来流水人民撒改统之”。传称“伐辽之计决于迪古乃,赞成大计实自撒改启之”。收国元年七月,拜为国论勃极烈。《神麓记》作“骨论你孛极列”,“骨论”即“国论”之异译,“你”在女真语中表示所有格后置的语法功能。撒改卒于天辅五年。

其七,“迭孛极列斡鲁”。斡鲁,《金史》卷71有传。他是劾者次子、撒改之弟,亦为阿骨打从兄,在伐辽过程中屡立战功。收国二年五月,“以斡鲁为南路都统、迭勃极烈”,与《神麓记》所记同。后斡鲁卒于天会五年。

其八,“再孛极列蒲霞奴”。即蒲家奴,汉名昱,《金史》卷65有传。他是景祖第三子、世祖弟劾孙之子,与阿骨打为从兄弟,屡从征伐,天辅五年为昃勃极烈。《神麓记》作“再孛极列”,“再”当为“昃”之异译。蒲家奴卒于天眷二年(1139)。

其九,“按班孛极列谢也”。即斜也,汉名杲,《金史》卷76有传。他是世祖第五子、太祖之幼弟,伐辽有功,收国元年为国论昃勃极烈,天辅五年改忽鲁勃极烈。太宗吴乞买即位后,以斜也为谙班勃极烈,立为储嗣,至天会八年卒。《神麓记》所记“按班孛极列”,即“谙班勃极烈”。

以上对《神麓记》所载“元谋叛辽十弟兄”的情况逐一做了辨析,他们均可在《金史》中找到相对应的人物,且其所述人物关系、勃极烈官号大体与《金史》相合,惟个别稍有不确,说明其记载应当是信而可征的。上引《神麓记》佚文所披露的史事是女真初上述“十弟兄”聚集在一起谋划“叛辽”,并约定将来“轮作君王”。那么,我们需要进一步追究以下三个问题:第一,这一集会具体是在何时、何地以及怎样的情况下发生的?第二,阿骨打何以能成为“谋首”,这“十弟兄”是如何构成的?第三,既事为“叛辽”,为何又立传位之约?下面将分别做一解答。

关于这次元谋之会的时间和地点,在金代石刻和《金史》中可找到重要线索。大定十七年敕撰的《完颜希尹神道碑》云:“太祖以祭礼会于移懒河部长神徒门家,因与其兄弟建伐辽之议。”这里提到的“神徒门”即《金史》之石土门,他是“耶懒路完颜部人,世为其部长”,耶懒路完颜部指的就是“移懒河部”。石土门乃完颜部始祖函普弟保活里之裔,自其父直离海开始便与景祖、世祖一系所在的按出虎水完颜部保持紧密联系。石土门曾助世祖招抚诸部,“后伐乌春、窝谋罕及钝恩、狄库德等,皆以所部从战,有功”,“弟阿斯懑寻卒,及终丧,大会其族,太祖率官属往焉,就以伐辽之议访之。方会祭,有飞乌自东而西,太祖射之,矢贯左翼而坠,石土门持至上前称庆曰:'乌鸢人所甚恶,今射获之,此吉兆也。’即以金版献之。……及伐辽,功尤多。”此处《石土门传》所言与上引《完颜希尹神道碑》的记载显为一事,当时石土门之弟阿斯懑卒,阿骨打率众人参加丧祭之礼,遂借机与石土门等族人共商伐辽之议,《完颜希尹神道碑》明确提到阿骨打“与其兄弟”这一重要细节,而《石土门传》虽未言及此,但却多出了会祭之时阿骨打射落飞乌、石土门称庆的情节,石土门庆贺之语实以“乌鸢”喻辽,“人所甚恶,今射获之”,故为吉兆。也就是说,在此次会议中,石土门应是支持阿骨打叛辽,因女真人信巫,遂以占语坚其心。至于此次集会的年代,《石土门传》于此前提到伐钝恩、狄库德(又作敌库德),此系穆宗在位中期时事, 按照列传叙事的时序性,则这次集会当发生于穆宗中后期。而上引《神麓记》所载“元谋叛辽十弟兄”,其中最为年长者即穆宗,说明集会时穆宗尚在世,且会议主题为“叛辽”,与会人员为“弟兄”,阿骨打为“谋首”,结果达成一致意见,时间、人物、事件这些基本要素均出现在《完颜希尹神道碑》和《石土门传》所记“建伐辽之议”事中。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神麓记》记载的元谋之会可能指的就是阿骨打率众兄弟访石土门议伐辽的这次集会。此事在女真人心目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故《石土门传》《完颜希尹神道碑》乃至《神麓记》多有提及,只是文字表述及详细程度各有不同。联系到上文所述,穆宗九年平萧海里之乱,始知辽军易取,遂生异志,则这次元谋之会的具体时间可能在穆宗九、十年间,地点也许就在“移懒河部长神徒门家”。

既然这次元谋之会发生于穆宗任完颜部首领时期,那么为何是以阿骨打为“谋首”呢?女真社会在建立金朝之前尚处于十分朴野的状态,并无严格的君臣、尊卑之别,张汇云:“盖女真初起,阿骨打之徒为君也,粘罕之徒为臣也,虽有君臣之称,而无尊卑之别。乐则同享,财则共用,至于舍屋、车马、衣服、饮食之类,俱无异焉。”这里记述的是金朝建国之初的情形,可想而知在比这更早的部族时代,女真人更无所谓君臣之分。穆宗虽为完颜部首领及女真部落联盟长,女真官称为都孛堇,辽朝授以生女真部族节度使,但并未建立起君主权威。相反,阿骨打却在此时已成为完颜氏家族的一个核心人物。上文提到,世祖在位时即已属意次子阿骨打,临终时将其交托于穆宗,并称“惟此子足了契丹事”;穆宗对阿骨打也十分雅重,出入必俱,归必亲迓,显然没有将他当作普通的子侄下属来看待。由于阿骨打肩负世祖遗命,又得穆宗鼎力扶持,加之他确有政治军事才能,屡从征伐,参与政事,“穆宗末年,令诸部不得擅置信牌驰驿讯事,号令自此始一,皆自太祖启之”,因此他很快成为完颜氏家族的核心,叛辽之事系乎其身,被视为“谋首”,应当是完全有可能的。况且此处所谓“谋首”,或许也可理解为首“建伐辽之议”者,如此则阿骨打只是在集会上最先提出这一议题,并不对穆宗的首领名位产生冲突。

“元谋叛辽十弟兄”的成员构成也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是辈分差异。这10人中,穆宗盈歌、习不失、阿离合懑、谩都诃4人皆为阿骨打之叔父辈,而康宗乌雅束、撒改、斡鲁、蒲家奴、斜也5人方与阿骨打为兄弟行,他们实属两代人,却统称“弟兄”。这大概是女真人伦理行辈观念淡薄的表现。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在世祖时,欢都、冶诃及劾者、拔达、盆纳五人者,不离左右,亲若手足”。其中,拔达为安帝第二子谢库德之孙,盆纳为安帝第三子谢夷保之子,劾者为安帝之弟辈鲁曾孙,冶诃乃景祖之后,欢都乃非宗室的石鲁之孙,此5人论行辈分属三代,却视如手足兄弟,说明这在女真社会中并不足为奇。其次是“元谋弟兄”的身份特征。如上所述,此次元谋之会盖发生于阿骨打率众人访石土门议伐辽之时,与会者可能并不止以上“十弟兄”,至少石土门必然在场,他却为何没有被列入“元谋弟兄”之中呢?按完颜氏女真严格区别亲疏,“史臣记录有称'宗室’者,有称完颜者。称完颜者亦有二焉,有同姓完颜,盖疏族,若石土门、迪古乃是也;有异姓完颜,盖部人,若欢都是也”。此处所谓称“宗室”者乃出自始祖函普一系,是完颜氏之核心。其余称“完颜”者中,若石土门、迪古乃,二人系函普弟保活里之裔,与宗室存在一定的血缘关系,为宗室疏族,故称同姓完颜;而其他部人与宗室最为疏远,故称异姓完颜。可知石土门并非宗室,盖因其为按出虎水完颜部的重要盟友和血缘亲族,故参与商议伐辽事,但所谓“元谋叛辽十弟兄”从其成员来看皆为自昭祖石鲁以下的直系宗室,非宗室者均不在其列,这是此“十弟兄”群体的一个重要身份标志。

最后,这次“元谋叛辽”之会为何立有传位之约。如前所述,“世祖阴有取辽之志,是以兄弟相授,传及康宗,遂及太祖”,可见女真人在谋划叛辽时早已预料到此等大事绝非一蹴而就,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故世祖以阿骨打属穆宗,穆宗时探知辽军虚实,始决意伐辽,然又晚至阿骨打继位方起兵。在这个过程中,为保证叛辽方略的贯彻执行,就必须确保首领之位的顺畅传袭,这很可能也是元谋之会的一个具体议题。上文提到,穆宗死后当复传于世祖之子,世祖有嫡子5人,依次为乌雅束、阿骨打、斡带、吴乞买、斜也,按女真传统,首领之位当由此5人兄终弟及,然而问题是,等这5人全部轮遍之后当如何继承。依旧例,当回传于长兄即康宗乌雅束之子,但在整个谋划叛辽过程中,阿骨打为“谋首”,且又有世祖谓“乌雅束柔善,惟阿骨打足了契丹事”的遗言在耳,故似乎又不应排斥阿骨打的子嗣。这个问题可能是当时集会讨论的一个焦点。据笔者揣测,最终有可能是乌雅束表示退让,众人共同约定待斜也死后君位由阿骨打子孙承袭,这想必就是所谓的太祖“元约”。实际上,这样的做法此前已有先例。《金史·世纪》载:“景祖九子,元配唐括氏生劾者,次世祖,次劾孙,次肃宗,次穆宗。及当异居,景祖曰:'劾者柔和,可治家务。劾里钵有器量智识,何事不成。劾孙亦柔善人耳。’乃命劾者与世祖同居,劾孙与肃宗同居。景祖卒,世祖继之。世祖卒,肃宗继之。肃宗卒,穆宗继之。穆宗复传世祖之子。”由此可知,太祖“元约”实乃因循景祖以下传位之成例。经以上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在元谋之会上定立此传位之约的原委。当时因举行阿斯懑葬礼,“大会其族”,应有多个女真部族参加,“元谋弟兄”在此次集会上提议伐辽,并定立传位誓约,可能也有号召女真各部、共同见证的意味。

不过,这里还需要补充解释一个疑问。按照众兄弟所立誓约,由世祖五位嫡子依次袭位,“轮作君王”,其中乌雅束、阿骨打、斜也3人均见于“元谋叛辽十弟兄”之中,而无斡带和吴乞买。斡带本传称其刚毅果断,“临战决策,有世祖风”,“太祖于母弟中最爱斡带”,但可惜在康宗时期英年早逝。吴乞买则依约于太祖继位后被立为储嗣,收国元年七月命为谙班勃极烈, 后即位为金太宗。斡带和吴乞买二人无疑是完颜氏宗室中的重要人物,且拥有太祖“元约”所赋予的继承权,却为何没有进入“元谋叛辽十弟兄”中?如上所述,这次集会并不是在按出虎水完颜部本部举行,而是阿骨打、穆宗盈歌等人藉赴移懒河部参加丧礼之机共商大事,当时可能并未将所有宗室成员悉数带去,如斡带、吴乞买等或被留于本部居守,没有与会,以致未能列入“元谋叛辽十弟兄”。但无论他们是否在所谓“元谋弟兄”之列,都不影响其所享有的继承权利。

通过结合相关史料对上引《神麓记》佚文进行深度剖析,可以从中探察出所谓太祖“元约”之由来以及“元谋叛辽十弟兄”的构成和特点,这对我们充分理解金朝建国前后的君位继承方式和女真叛辽的早期酝酿过程有着很大帮助。再回过头来看金太宗朝的储嗣之争,也就更加清楚了。天会八年谙班勃极烈斜也死后,约30年前那些“元谋弟兄”早已预料到的问题终于出现了,不过此时由于金朝建国,皇权开始伸张,招致宗磐、宗幹、宗翰等多人觊觎储位,太宗亦有踌躇,渐生悖约、私传己子之心,后穆宗子完颜勗又重申太祖“元约”,请立太祖嫡孙完颜亶,终得到各方支持,储嗣乃定,体现出当初那次元谋之会对女真人的重大历史意义。

三、金初勃极烈探微

上引《神麓记》佚文所载“元谋叛辽十弟兄”除可考察所谓太祖“元约”的问题之外,还有另一方面的史料价值。在以上10人中,穆宗盈歌和康宗乌雅束是两任完颜部首领,后皆被追尊为帝,其余习不失、阿离合懑、谩都诃、撒改、斡鲁、蒲家奴、斜也7人都带有勃极烈官号,皆封于太祖、太宗时,而阿骨打继任首领后又称都勃极烈。换言之,至金初“元谋叛辽十弟兄”除穆宗、康宗已故外,余人皆有勃极烈的封号,这恐怕与勃极烈制度的产生不无关系,而前辈学者的相关研究均未注意到这一点。

勃极烈制度是金初特有的一种中枢辅政体制,也是最高军政统辖机构,其成员皆为宗室贵族,有各种不同的勃极烈名号,对此前人研究颇丰,但在某些具体问题的认识上仍存有争议。关于金代勃极烈的系统记载见于《金史·百官志序》:“金自景祖始建官属,统诸部以专征伐,嶷然自为一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故太祖以都勃极烈嗣位,太宗以谙版勃极烈居守。谙版,尊大之称也。其次曰国论忽鲁勃极烈,国论言贵,忽鲁犹总帅也。又有国论勃极烈,或左右置,所谓国相也。其次诸勃极烈之上,则有国论、乙室、忽鲁、移赉、阿买、阿舍、昃、迭之号,以为升拜宗室功臣之序焉。其部长曰孛菫,统数部者曰忽鲁。凡此,至熙宗定官制皆废。”这段概述很容易给人以勃极烈之称始于女真建国前景祖乌古乃所建官属的印象,然而此处所举任勃极烈官之例却已晚至太祖时,实则就目前所知,我们见不到在太祖之前有人为勃极烈的任何事例。最早的一条记载就是《金史·太祖纪》谓“康宗即世,太祖袭位为都勃极烈”,此处称袭位,或许意味着至少康宗已任都勃极烈,有学者进一步推测穆宗、乃至景祖时便已有此称号。实际上,《太祖纪》的这句记载既可理解为太祖接替康宗的都勃极烈之位,也可解释为太祖袭位之后始称都勃极烈,模棱两可。《撒改传》记此事作“康宗没,太祖称都勃极烈,与撒改分治诸部”,此处语义更为明晰,应是康宗死后太祖始称都勃极烈,以与国相撒改分治,故都勃极烈的称号当始于太祖阿骨打继位以后。至于《百官志序》提到的其他诸勃极烈官号,《金史》中皆有很明确的记载,全部是太祖、太宗时期除授的,绝不见于金朝建国之前。元朝史官编撰《百官志序》于“金自景祖始建官属”下接“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云云,含混不清,易滋误解。其实,在女真部族时代,诸部长皆称孛菫,为“官人”(即长官)之义,部落联盟长称都孛堇。勃极烈与孛堇为同根词,勃极烈乃孛堇之音转, 于义为“大官人”, 即“官之尊者”, 应是一个在孛堇之上更显尊崇的称号。阿骨打始称都勃极烈,后又封诸勃极烈,至熙宗即位后罢废,故勃极烈制仅见于金初太祖、太宗朝。

金初勃极烈称号实由官号和官称两部分构成, 勃极烈为固定官称,此前还有一个限定性的官号,《百官志序》提到自都勃极烈、谙版勃极烈以下尚有国论、乙室、忽鲁、移赉、阿买、阿舍、昃、迭等多种不同名号。其中,有些官号的含义比较明确。如都勃极烈,《金国语解》称其为“总治官名,犹汉云冢宰”,“都”相当于后来满语中的达(da),义为“首领、主导”,与阿骨打的元首身份相称。谙版(谙班)勃极烈,《百官志序》谓“谙版,尊大之称”,《金国语解》释为“官之尊且贵者”, 其实它是金初授予储嗣的专有封号, 乃仅次于君主之下最为尊贵之官,“国初制度未立,太宗、熙宗皆自谙班勃极烈即帝位。谙班勃极烈者,汉语云最尊官也”。国论忽鲁勃极烈,《百官志序》谓“国论言贵,忽鲁犹总帅也”,所言不差。至于其他诸勃极烈之号,《金国语解》主要从职能分工的角度多将其解释为各种不同的职掌,但据日本学者三上次男考证研究,元人对这些勃极烈官号的解释多不可信,有些说法明显是凭己意强作解人。如阿买勃极烈,“阿买”在女真语中实乃“第一”之义,并非《金国语解》所谓“治城邑者”;昃勃极烈,“昃”系表示“第二”的女真语词,《金国语解》释作“阴阳之官”甚缪。他指出这些勃极烈官号体现了一种次序,即《百官志序》所云“以为升拜宗室功臣之序”。不过,那些诸勃极烈官号有的语义尚不明朗,而个别又似乎可能含有表示具体职任的意思,后来的学者谈及这个问题说法各不相同,莫衷一是。那么,究竟应如何理解诸勃极烈官号的性质呢?据《金史》所见,一共出现了十余个勃极烈名号,若将其并而观之,不容易理出头绪,但若按时间顺序考察诸勃极烈除授的名号和人员变化,再联系上文所论“元谋叛辽十弟兄”的记载,我们可以对勃极烈制的产生及其演变有一些新的认识。

公元1113年,太祖阿骨打继康宗任完颜部首领,立“都勃极烈”之号,此为金初创设勃极烈之始。女真反辽建国后,又陆续分封了其他诸勃极烈官号(参见表1)。首次除授是在收国元年(1115)七月,“以弟吴乞买为谙班勃极烈,国相撒改为国论勃极烈,辞不失为阿买勃极烈,弟斜也为国论昃勃极烈”。这4位勃极烈有着明确的地位次序。谙班勃极烈为储嗣,居首,由阿骨打之弟吴乞买担任,毋庸多言。撒改自穆宗时即任国相,阿骨打一度与其分治诸部,建国后“行国相如故”,地位崇高,七月授以国论勃极烈,九月又晋封国论忽鲁勃极烈,在官号上进一步体现其尊贵,上引《百官志序》称此号居都勃极烈和谙班勃极烈之次。阿买勃极烈、昃勃极烈,据三上次男考证可知分别代表第一和第二之意,实际应居国论忽鲁勃极烈之后位列三、四位。在“元谋叛辽十弟兄”中,除前3人阿骨打、盈歌、乌雅束为完颜部首领外,其余7人大致按行辈年齿排序,习不失居7人之首,可见他很可能是阿骨打从叔父中最年长者,故排在诸勃极烈第三位。而幼弟斜也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居第四位。由此可见,首批任命的4位勃极烈单从官号上即可分辨出其位序,而且人员选任亦合乎情理。

收国元年九月和二年五月,又增补了两位勃极烈,即以阿离合懑为国论乙室勃极烈,斡鲁为迭勃极烈。关于“乙室”和“迭”二词的确切含义,目前还不大清楚, 但这两个勃极烈官号的排序当在昃勃极烈之下,阿离合懑为阿骨打之叔,授乙室勃极烈,位列第五;斡鲁系阿骨打从兄,拜迭勃极烈,居末位。如此则勃极烈制组成人员确定为6人,后至太宗朝不改。且值得注意的是,收国年间太祖所封诸勃极烈,除储君吴乞买外,其余5人均出自“元谋叛辽十弟兄”,他们可谓是金朝开国之元老,故《百官志序》称封勃极烈“以为升拜宗室功臣之序”,盖得其实。

至天辅五年(1121),因闰五月国论忽鲁勃极烈撒改卒,遂于次月对诸勃极烈做了人员调整。谙班勃极烈吴乞买、阿买勃极烈习不失和迭勃极烈斡鲁3人不变;昃勃极烈斜也取代撒改晋升为忽鲁勃极烈,同出“元谋弟兄”的蒲家奴接任昃勃极烈之位;同时又命撒改之子宗翰为移赉勃极烈。关于宗翰晋封勃极烈之缘由,《松漠记闻》记曰“其父即阿卢里移赉,粘罕为西元帅,后虽贵亦袭父官,称曰阿卢里移赉孛极烈、都元帅”, 意谓宗翰乃是承袭其父撒改的官号,称“阿卢里移赉孛极烈”,其标准写法当作“骨卢你移赉勃极烈”,盖“阿卢”为“骨卢”之误,即“国论”之异译,“里”或“你”表示所有格,“移赉”(异辣)确知为“第三”之义。然而撒改封国论忽鲁勃极烈,《松漠记闻》为何说他“即阿(骨)卢里移赉”呢?按该称呼应由撒改的勃极烈位次而来,如上所述,国论忽鲁勃极烈位居都勃极烈、谙班勃极烈之后正是完颜部女真的第三号头领,大概时人便又俗称其为“阿(骨)卢里移赉”。因撒改功高位重,死后特命其子宗翰承袭勃极烈之官位,但并非世袭国论忽鲁勃极烈,而是新设一国论移赉勃极烈授之,此举可达到两个目的:其一,宗翰可子承父号;其二,原位列诸勃极烈第五的乙室勃极烈阿离合懑已卒于天辅三年,而“移赉”义为第三,恰可排在昃勃极烈之后,填补原乙室勃极烈之缺。于是太祖朝的勃极烈6人组发生了一次较大的人员变动,开始有“元谋弟兄”的下一代进入这一辅政群体。

太祖阿骨打死后,太宗吴乞买继位,从而导致诸勃极烈的再次变动。天会元年(1123)十二月,太宗按照旧约,以其弟原国论忽鲁勃极烈斜也为谙班勃极烈,立作储嗣;同时,又提拔太祖庶长子“宗幹为国论勃极烈”,即补国论忽鲁勃极烈之缺。次年正月,又因阿买勃极烈习不失卒,而“以谩都诃为阿舍勃极烈,参议国政”。“阿舍”词义不明,可能是从“阿买”衍生出来的,阿舍勃极烈谩都诃显然应是接替阿买勃极烈之位,至此“元谋弟兄”全部跻身诸勃极烈之位。

至天会十年,经过立储风波之后,诸勃极烈又发生了重大变化。此时太祖嫡孙完颜亶被确立为皇位继承人,封谙班勃极烈;太宗元子宗磐为国论忽鲁勃极烈,位列第二;宗幹降至第三位,顶替已卒于天会三年的原阿舍勃极烈谩都诃,然名号改为国论左勃极烈,与之相应,原移赉勃极烈宗翰改为国论右勃极烈,即不再以女真语词为官号,而改称汉语左、右,但仍有官位高下之别。此时,迭勃极烈斡鲁已死,昃勃极烈蒲家奴是否仍然在位缺乏相关记载,不过蒲家奴于熙宗天眷元年的官制改革中封大司空,位阶甚高,有可能在太宗朝始终任昃勃极烈而未改。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归纳出对金初设置诸勃极烈问题的两点重要观察。一是就诸勃极烈官号的性质而言,尽管诸勃极烈的官号名称前后有所变化,但可看出这些名号基本上是单纯表示身份地位的次序,并不涉及职掌,具体的事务分工应是在实际处理军政事务时逐渐形成的,而不由其官号所决定。二是就勃极烈辅政群体的来源及其演变来说,太祖阿骨打创设勃极烈制时,其人选除吴乞买以外,全部来自“元谋叛辽十弟兄”,且金初尚在的习不失、阿离合懑、谩都诃、撒改、斡鲁、蒲家奴、斜也7位“元谋弟兄”均先后进入了这一勃极烈辅政群体,充分体现出诸勃极烈“以为升拜宗室功臣之序”的政治功能。这些“元谋弟兄”乃是女真宗室之元老,又为首议伐辽之谋主,至阿骨打正式起兵反辽时自然成为整个女真部族集团的领导核心与中枢。因阿骨打始建都勃极烈之号,故其他诸勃极烈亦随之产生,皆由“元谋弟兄”担任,人数终固定为6员,从而形成一种名副其实、位序井然的中枢辅政体制,在灭辽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撒改死后,宗翰袭其父位特授移赉勃极烈,开始打破惟“元谋弟兄”任勃极烈之旧例。至太宗朝,由于“元谋弟兄”的相继离世及金朝权力结构的变化,诸勃极烈又经历了两次改组,“元谋弟兄”之子侄纷纷进入这一辅政群体,从而使诸勃极烈从宗室元老议事会逐渐向皇权领导下的朝廷中央机构发生转变。熙宗即位后进行汉式官制改革,废罢诸勃极烈,终结了金初勃极烈体制的历史使命。总而言之,《神麓记》所载“元谋叛辽十弟兄”史料为有关金初勃极烈研究提供了关键线索,推动了我们对诸勃极烈产生与演变的奥秘的深入了解。

以上文章原载于《学术研究》2021年第11期,文章不代表《学术研究》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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