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里的历史#
周代商后,周公大规模封建亲戚以藩屏王室,以授土授民为特点的宗法分封制的被普遍施行。由此开始了宗法分封制度经过近三百年的发展,到西周晚期开始,各国诸侯通过对自己的子弟功臣实行再分封,建立起一整套“家国政权体系”,从而达到分封制有顶峰。
但随着人口增加,地盘的扩大,城邦式的单级政权结构已解决不了现实的矛盾,各“国”必须进行大规模改革,这就是春秋大变革时期的背景。
“家”字始用于商周时期,是举行宗庙仅式和祭祀等的场所。因为商周(指西周)之际,古人的坟墓是没有“土堆”的,所很不好找,比如孔子幼年丧父,不知葬在那里,长大以后多方寻访,才在防找到了父亲的墓地,于是迁来母亲的遗骨与父亲合葬。
所以“家”就是举行祭祀活动的场所,也是为祖先献上“猪(祭品)”的地方。只是后来家的含义逐渐演变为有共同祭祀对象(祖先)的同一血缘的人群共同生活、居住的建筑物,并由此引申出“家族”、“宗族”的含义。
“国”,一般写成“國”,其中“或”是人们用武器守卫国土,而“口”表示的是城墙。此字也说明西周初期的诸侯国大多是“一城一邦”式的城邦政权,它所统治的范围只限于城邑内。
这一点与西方的“城邦”时代相类似。
宗法分封制讲究“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
简单而言;天子把土地臣民分封给诸侯,诸侯又把天子分封的土地臣民中非公室直辖的部分分封给卿大夫,卿大夫再以同样的方式分封其麾下的家臣,逐步形成以家、国两级政权组织为主体的宝塔式多级封建领主政权体制。
而其中“国”与“家”是二级独立不能互相干预的层级。
以鲁国三桓家臣南蒯为例。
《左传》载:(南蒯)遂奔齐。侍饮酒于景公。公曰:“叛夫?”,对曰:“臣欲张公室也。”子韩皙曰;“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
三桓是鲁君分封的大夫,南蒯是三桓之一季孙氏的家臣,也就是说鲁君与季孙氏是君臣关系,季孙氏与南蒯是君臣关系。
当时鲁国三桓架空鲁君,而南蒯又架空季孙氏,所以南蒯想取代季孙氏,进而掌握鲁国。但事情在第一阶段就失败了,南蒯只得跑到齐国。
此后,齐景公召集一群人喝酒,齐景公就指着南蒯说;“你是个叛徒。”南蒯说;“我是想将实权交还给鲁君,才造的反。”大臣子韩晢说;“家臣想取代家主,直接对位君主,就是大罪。”
这个例子类似西方的谚语,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也可以说理论上,大夫只忠于国君,而大夫的家臣只忠于大夫,而且禁止大夫的家臣与国君发生“联系”,一旦“联系”便被“大家”视为背叛“家主大夫”之人。
这种“国与家”互不干涉的观念,就连身为国君的齐景公也认可。
这种“我家臣的家臣不是我的家臣”说法也见于西方。
中西双方发展到此,就走上的不同的道路,西方继续“分封(封建)制”,中方的“分封制”则开始崩溃。
“家国”二级体系能成立的主要基础是“强干枝弱”,即身为周王室的实力要强过任意诸侯国,周天子的“国”可以压制诸侯的“家”,诸侯的“国”可以左右大夫的“家”,但这一条在“平王东迁”后便不存在了,周王室无限虚弱,连郑国也打不过。
既然天子打不过诸侯,随之而来的就是诸侯打不过大夫(小宗),比如“曲沃代翼”,晋之六卿,鲁之三桓,田氏代齐等等,大夫也开始取代诸侯。
当然也有特殊,比如秦国、楚国、吴国与越国,他们没有出现“礼乐征伐自大夫”的政治动荡,是因为他们受“宗法分封制”的影响足够小,或者说正因为落后,所以学“周礼”学的不够,受害反倒是较轻。
不过以唯物主义者的眼光看问题,旧体系崩溃的原因永远是生产力的提高,上层建筑不匹配下层基础。
春秋时期出现铁器,也出现牛耕,二种生产工具的出现使得粮食产量进一步提高,原来因生产力落后,不得不靠宗族集体生产的农作生活方式开始解体,大家族开始分裂成“核心家族”。
也正是从此时起,“核心家庭”的利益就从宗族利益的笼罩之下独立出来,既然个体小家庭已在经济上完全脱离宗族而取得独立,那么宗族组织和宗法制度的瓦解就很自然了,与宗族紧密联系的分封制也开始崩溃。
旧制度的崩溃,新制度也会出现,而其诱因就是战争。为了生存“家”与“国”二个相互独立的层级拼尽全力,集中资源,要吞并对方,取得胜利后成为“国”,为防止“家”再度复苏而进行改革,这就是战国时期出现的“变法”。
大致清楚“家国体系”后,就明白战国时期的变法就是整合“家与国”的资源,使之合为一体。
所以战国时期的变法,主要有三点;
其一,大力推行“小家庭”政策。因为单个的小家庭力量分散,远不及“家族,宗室”强,而且易于征税。
其二,普遍推行县制,选文官治理边邑,而不是分封出去。所以战国时期的“封君”封邑由朝廷派文官打理,封君不能干预。只是秦国的商鞅比较特殊,秦孝公是真的与之“裂土分国”。
其三,“开阡陌封疆”,用法令的形式严格保护了私人对土地的占有。
前二条就是“国”针对“家”的生存土壤所做的制约,第三条是个体家庭从“宗族”独立出来后,为使个体家庭走下去,不得再回到“宗族”而进行对个体财产的律法保护。
可以说在春秋战争时期,中国就针对“封建分封制”进行了变法,古代中国直接走出的封建制。也可以说自战国后期或者说秦朝开始,古代中国王朝已不符合西方“封建王朝”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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