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几个问题——执行解析(05)

本公众号推出的系列文章《执行解析》,是以问题的形式对执行的基本规定予以简要阐述。公众号所发布的内容均为简略版,除个别章节外,都不包含详细的注解等。需要完整版内容的可以联系作者。

开始阅读。

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几个问题——执行解析(05

问题1:什么是对“执行标的”的“实体争议”?

案外人异议解决的是对“执行标的”的“实体争议”。显而易见,执行标的一般可以认为是具体的财产[1],实体争议应当是基于对该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而产生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权利。为了便于理解,先假定该财产并未被执行,案外人可以基于与该财产的关系,行使一定的权利以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如果被执行,则案外人无法行使上述权利。

有些争议看似是实体争议,比如,抵押权人往往提出优先受偿权的异议,但该异议并非案外人异议。理由是: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所针对的对象是财产的拍卖、变卖款,因此其针对的是“款项”,而非“执行标的”,因此该异议并非案外人异议。

又比如,承租人的异议。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下,财产被执行并不影响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此时承租人对财产的异议不属于案外人异议;但是在法院要求涤除租赁权的情况下,承租人将丧失对财产的使用权,所提出的异议属于案外人异议。

总之,案外人异议必须能够彻底“停止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异议可能仅仅是“暂缓执行”。


问题2:案外人异议的请求是什么?

案外人异议只存在一项请求,但不同程序的表述有所不同。在执行异议程序中,案外人应当提出“中止执行”的异议请求;在执行异议之诉中,案外人应当提出“停止执行”的诉讼请求,同时,也可以一并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权的诉讼请求。此外,在执行异议之诉中,案外人无需提出撤销异议裁定的诉请;案外人诉讼请求被支持的,执行异议裁定即自动失效。


问题3:执行中还有什么事项需要诉讼?

1、参与分配异议之诉:参与分配方案送达后,债权人和被执行人有权提出异议[2];提出异议后,执行法院将该异议送达给其他各方;其他各方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将按照异议人提出的意见进行分配。如果有任何一方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将该反对意见告知异议人,异议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反对者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出参与分配异议之诉。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检答网集萃—58】执行异议之诉中诉讼费用的收取问题
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注意要这样表述
各地高院执行异议之诉指导意见
从个案看法院在执行异议之诉中的案件受理费收费乱像及成因分析
审判实务149:最新发布|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29个问题解答)|江苏高院 20150702
【主审讲堂】​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确权请求审理的几个实践问题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