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我州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的安全稳定,2020年10月2日至3日,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分3个组,分别到芒市、陇川、盈江、梁河4个县市开展文化旅游黄金周假日系列工作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在三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查看经营场所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记录是否完整;是否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设置“请勿吸烟”提示,是否有《宾客安全须知》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是否持有消防部门批准文件等。二是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方面。重点对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演出场所、旅游景区等经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文化经营场所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和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消毒通风、扫码出入、测量体温、人员登记、佩戴口罩、限制消费人数、配备防护物资、员工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三是文化和旅游行业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查看网吧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未按照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信息等行为;歌舞娱乐场所处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歌曲以及擅自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存在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本场所内违规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有赌博、吸毒、贩毒及色情淫秽表演、营利性陪侍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有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购物等。
据统计,此次检查,德宏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共检查经营场所40家次,其中歌舞娱乐场所15家次、网吧12家次、景区6家次、电影院2家次、文物保护单位3家次,营业性演出2家次。从检查情况看,仍有少部分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灭火器过期、消防器材检查记录没有登记、娱乐场所营业日志台帐建立不够完善、消费者不能全程佩戴口罩等情况。目前,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大的1家责令停业整改,对台帐建立不够完善、灭火器过期等情况的11家作出立即整改,排查出过期灭火器42支,未发现有文化和旅游行业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线索。
(来源:德宏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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