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曰:甲胆乙肝丙小肠,丁心戊胃己脾乡,庚属大肠辛属肺,壬属膀胱癸肾藏,三焦阳府须归丙,包络从阴丁火旁,阳干为表阴干里,藏府表里配阴阳。
按:旧云“三焦亦向壬中寄,包络同归入癸方”,夫三焦为决渎之官,犹可言壬而包络,附于心主,乌可云癸?况二藏表里皆相火也,故改正之。
注:甲丙戊庚壬阳干也,乙丁巳辛癸阴干也,阳干为表、为府,阴干为里、为藏,故曰“藏府表里配阴阳也。”
歌曰:每日寅时从肺起,卯时流入大肠经,辰胃巳脾午心火,未时应注小肠经,申属膀胱酉属肾,戍走包络亥焦宫,子胆丑肝寅又肺,十二经衇周环行。
注:人有十二经,昼夜有十二时,每一经主一时,先从寅时入肺起,卯入于大肠,辰入于胃,巳入于脾,午入于心,未入于小肠,申入于膀胱,酉入于肾,戌入于包络,亥入于三焦,子入于胆,丑入于肝,至于寅时则又从肺起,此十二经与十二时相循环而行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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