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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电梯高手之电梯检验师考试必备

名词部分

通用法规

1.特种设备:(《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2.改造:(《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3.大修:(《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4.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是指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一年以上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5.特别重大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处理规定》)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6.特大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处理规定》)是指造成死亡10~29人,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7.重大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处理规定》)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8.严重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处理规定》)是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9.一般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处理规定》)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电梯法规与制造、安装标准

1.液压电梯的“变频调速系统”(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利用改变电动机的供电频率从而改变进入液压缸的流量,即对电梯运行速度进行无级调速的系统。

2.液压电梯的“上行额定速度”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轿厢空载上行时的设计速度。

3.液压电梯的“运行速度”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轿厢上行额定速度与下行额定速度二者中的较高值。

4.液压电梯的“多极开关控制阀调速系统”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利用常规的开关阀使多台并联的节流阀油路通断而组成对电梯运行速度进行有级的固定节流调速系统。

5.液压电梯的“电液比例调速系统”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利用电液比例流量控制阀对电梯运行速度进行无级的节流调速系统。

6.液压电梯的“容积调速系统”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利用变量泵对进入液压缸的流量进行控制,从而达到对电梯运行速度进行无级调速的系统。

7.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驱动链保护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当梯级驱动链或踏板驱动链断链或过分松弛时,能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的电气装置。

8.自动扶梯的“梯级导轨”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供梯级滚轮运行的导轨。(公众号:diantibang)

9.自动扶梯的“梯级水平移动距离”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为使梯级在出入口处有一个导向过渡段,从梳齿板出来的梯级前缘和进入梳齿板梯级后缘的一段水平距离。

10.液压电梯的“速度控制”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通过控制进出液压缸的液体流量,实现轿厢运行过程的速度调节。

11.自动扶梯的“梯级踏板”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带有与运动方向相同齿槽的梯级水平部分。

12.自动扶梯的“梯级踢板”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带有齿槽的梯级垂直部分。

13.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梯级、踏板塌陷保护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当梯级或踏板任何部位断裂下陷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的电气装置。

14.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外装饰板”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从两外侧盖板起,将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封闭起来的装饰板。

15.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桁架;机架”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架设在建筑结构上,供支撑梯级、踏板、胶带以及运行机构等部件的金属结构件。

16.自动扶梯的“中心支撑;中间支撑;第三支撑”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在自动扶梯两端支承之间,设置在桁架底部的支撑物。

17.自动扶梯的“梯级”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在自动扶梯桁架上循环运行,供乘客站立的部件。

18.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理论输送能力”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在每小时内理论上能够输送的人数。

19.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扶手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两侧,对乘客起安全防护作用,也便于乘客站立扶握的部件。

20.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扶手带”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位于扶手装置的顶面,与梯级踏板或胶带同步运行,供乘客扶握的带状部件。

2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在扶手带入口处,当有手指或其他异物被夹入时,能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的电气装置。

22.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扶手带断带保护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当扶手带断裂时,能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的电气装置。

23.自动扶梯的“护壁板、护栏板”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在扶手带下方,装在内侧盖板与外侧盖板之间的装饰护板。

24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与梯级、踏板或胶带两侧相邻的金属围板。

25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安全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当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板之间有异物夹住时,能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的电气装置。

26.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内侧盖板”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在护壁板内侧,联结围裙板和护壁板的金属板。

27.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外侧盖板”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在护壁板外侧,外装饰板上方,联结装饰板和护壁板的金属板。

28.自动扶梯:(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带有循环运行梯级,用于向上或向下倾斜输送乘客的固定电力驱动设备。

29.自动扶梯“额定速度”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自动扶梯设计所规定的空载速度。

30.曳引机:(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包括电动机、制动器和曳引轮在内的靠曳引绳和曳引轮槽摩擦力驱动或停止电梯的装置。

31.电梯的“提升高度”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从底层端站楼面至顶层端站楼面之间垂直距离。

32.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电梯设计所规定的轿厢内最大载荷。

33.电梯的“额定速度”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电梯设计所规定的轿厢速度。

34.电梯的“检修速度”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电梯检修运行时的速度。

35.自动人行道:(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带有循环运行(板式或带式)走道,用于水平或倾斜角不大于12°输送乘客的固定电力驱动设备。

36.自动扶梯的“提升高度”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自动扶梯进出口两楼层板之间的垂直距离。

37.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倾斜角”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梯级、踏板或胶带运行方向与水平面构成的最大角度。

38.电梯的“开锁区域”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轿厢停靠层站时在地坎上、下延伸的一段区域,。当轿厢底在此区域内时门锁方能打开,使开门机动作,驱动轿门、层门开启。

39.电梯的“预定基站”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并联或群控控制的电梯轿厢无运行指令时,指定停靠待命运行的层站。

40.电梯的“极限开关”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当轿厢运行超越端站停止装置时,在轿厢或对重装置未接触缓冲器之前,强迫切断主电源和控制电源的非自动复位的安全装置。

41.电梯的“平层区”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轿厢停靠站上方和(或)下方的一段有限区域。在此区域内可以用平层装置来使轿厢运行达到平层要求。

42.电梯的“缓冲器”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位于行程端部,用来吸收轿厢动能的一种弹性缓冲安全装置。

43.电梯的“隔层停靠操作”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相邻两台电梯共用一个候梯厅,其中一台电梯服务于偶数层站,而另一台电梯服务于奇数层站的操作。

44.电梯的“导向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为增大轿厢与对重之间的距离,使曳引绳经曳引轮再导向对重装置或轿厢一侧而设置的绳轮。

45.电梯的“曳引绳补偿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用来平衡由于电梯提升高度过高、曳引绳过长造成运行过程中偏重现象的部件。

46.电梯的“复绕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为增大曳引绳对曳引轮的包角,将曳引绳绕出曳引轮后经绳轮再次绕入曳引轮,这种兼有导向作用的绳轮为复绕轮。

47.电梯的“反绳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设置在轿厢架和对重框架上部的动滑轮。根据需要曳引绳绕过反绳轮可以构成不同的曳引比。

48.电梯的“限速器”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当电梯的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一定值时,其动作能导致安全钳起作用的安全装置。

49.电梯的“安全钳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限速器动作时,使轿厢或对重停止运行保持静止状态,并能夹紧在导轨上的一种机械安全装置。

50.电梯的“紧急开锁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为应急需要,在层门外借助层门上三角钥匙孔可将层门打开的装置。

51.电梯的“对重装置;对重”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由曳引绳经曳引轮与轿厢相连接,在运行过程中起平衡作用的装置。

52.电梯的“信号控制”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把各层站呼梯信号集合起来,将与电梯运行方向一致的呼梯信号按先后顺序排列好,电梯依次应答接运乘客。电梯运行取决于电梯司机操纵,而电梯在何层站停靠由轿厢操纵盘上的选层按钮信号和层站呼梯按钮信号控制。电梯往复运行一周可以应答所有呼梯信号。

53.电梯的“集选控制”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在信号控制的基础上,把呼梯信号集合起来进行有选择的应答,电梯为无司机操纵,运行过程中可以应答同一方向所有层站呼梯信号和按照操纵盘上的选层按钮信号停靠。电梯运行一周后若无呼梯信号就停靠在基站待命。为适应这种控制特点,电梯在各层站停靠时间可以调整,轿门设有安全触板或其他近门保护装置,以及轿厢设有过载保护装置等。

54.电梯的“梯群控制;群控”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具有多台电梯客流量大的高层建筑物中,把电梯分为若干组,,每组4~6台电梯,将几台电梯控制连在一起,分区域进行有程序或无程序综合统一控制,对乘客需要电梯情况进行自动分析后,选派最适宜的电梯及时应答呼梯信号。

55.电梯的“按钮控制”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电梯运行由轿厢内操纵盘上的选层按钮或层站呼梯按钮来操纵,某层站乘客将呼梯按钮掀下,电梯就起动运行去应答。在电梯运行过程中如果有其他层站呼梯按钮掀下,控制系统只能把信号记存下来,不能去应答,而且也不能把电梯截住,直到电梯完成前应答运行层站之后方可应答其他层站呼梯信号。

56.电梯的“紧急电源装置;应急电源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电梯供电电源出现故障而断电时,供轿厢运行到邻近层站停靠的电源装置。

57.电梯的“轿底间隙”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当轿厢处于完全压缩缓冲器位置时,从底坑地面到安装在轿厢底下部最低构件的垂直距离。(最低构件不包括导靴、滚轮、安全钳和护脚板)

58.电梯的“轿顶间隙”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当对重装置处于完全压缩缓冲器位置时,从轿厢顶部最高部分至井道顶部最低部分的垂直距离。

59.电梯的“基站”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轿厢无投入运行指令时停靠的层站,一般位于大厅或底层端站乘客最多的地方。

60.载货电梯:(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通常有人伴随,主要为运送货物而设计的电梯。

61.电梯曳引绳曳引比:悬吊轿厢的钢丝绳根数与曳引轮单侧的钢丝绳根数之比。

62.电梯的“对接操作”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在特定条件下,为了方便装卸货物的货梯,轿门和层门均开启,使轿厢从底层站向上,在规定距离内以低速运行,与运载货物设备相接的操作。

63.电梯的“平层准确度”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轿厢到站停靠后,轿厢地坎上平面与层门地坎上平面之间垂直方向的偏差值。

64.电梯的“平层”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在平层区域内,使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达到同一平面的运动。

65.观光电梯:(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井道和轿厢壁至少有同一侧透明,乘客可观看轿厢外景物的电梯。

66.液压电梯:(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依靠液压驱动的电梯。

67.杂物电梯:(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它具有一个轿厢,就其尺寸和结构型式而言,轿厢内不允许进入,轿厢运行在两列垂直的或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导轨之间。为满足不得进入的条件,轿厢尺寸不得超过:①底板面积1.00m2;②深度1.00m;③高度1.20m。但是,如果轿厢由几个永久的间隔组成,而每一个间隔都能满足上述要求,高度超过1.2m是允许的。

68.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主驱动链保护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当主驱动链断裂时,能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的电气装置。

69.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超速保护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速度超过限定值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装置。

70.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非操纵逆转保护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中非人为的改变其运行方向时,能使其停止运行的装置。

7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手动盘车装置;盘车手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靠人力使驱动装置转动的专用手轮。

72.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检修控制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利用检修插座,在检修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时的手动控制装置。

73.液压电梯机房:(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安装液压泵站和电控柜(屏)等有关设备的房间。

74.电梯:(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它具有一个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的或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导轨之间。轿厢尺寸与结构型式便于乘客出入或装卸货物。

75.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附加制动器”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提升高度超过一定值时,或在公共交通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上,增设的一种制动器。

76.自动扶梯的“踏板”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循环运行在自动扶梯桁架上,供乘客站立的板状部件。

77.自动人行道的“胶带”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循环运行在自动人行道桁架上,供乘客站立的胶带状部件。

78.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梳齿板”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位于运行的梯级或踏板出入口,为方便乘客上下过渡,与梯级或踏板相啮合的部件。

79.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楼层板”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设置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与梳齿板连接的金属板。

80.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梳齿板安全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当梯级、踏板或胶带与梳齿板啮合卡入异物有可能造成事故时,能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的电气装置。

8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驱动主机;驱动装置”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驱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的装置。

82.Ⅲ类电梯:(GB/T7025.1-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一部分,Ⅰ、Ⅱ、Ⅲ类电梯》)为运送病床(包括病人)及医疗设备而设计的电梯。

83.Ⅱ类电梯:(GB/T7025.1-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一部分,Ⅰ、Ⅱ、Ⅲ类电梯》)主要为运送乘客,同时亦可运送货物而设计的电梯。Ⅱ类电梯与Ⅰ类电梯的主要区别在于轿厢内的装饰。(公众号:diantibang)

84.Ⅰ类电梯:(GB/T7025.1-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一部分,Ⅰ、Ⅱ、Ⅲ类电梯》)为运送乘客而设计的电梯。

85.候梯厅深度:(GB/T7025.1-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一部分,Ⅰ、Ⅱ、Ⅲ类电梯》)候梯厅深度是指沿轿厢深度方向测得的候梯厅墙与对面墙之间的距离。

86.Ⅳ类电梯:(载货电梯)(GB/T7025.2-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一部分,Ⅰ、Ⅱ、Ⅲ类电梯》)主要用于运输通常由人押运的货物而设计的电梯

87.Ⅴ类电梯:(杂物电梯)(GB/T7025.3-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一部分,Ⅰ、Ⅱ、Ⅲ类电梯》)服务于规定层站的提升装置,具有一个轿厢,由于结构方式和尺寸的关系,轿厢内不能进人。轿厢运行在两列刚性导轨之间,导轨是垂直的或垂直倾斜角小于15°。

88.电梯轿厢有效面积:(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地板以上1.0m高度处的轿厢的截面面积。

89.电梯的“安全电路”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它是一种电气安全装置,采用非安全触点和非安全电路元件组成安全电路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使电梯可能出现电气故障时,不致于成为电梯的危险故障。

90.曳引驱动电梯:(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提升绳靠主机的驱动轮绳槽的摩擦力驱动的电梯。

91.电梯的“驱动主机”:(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包括电机在内的用于驱动和停止电梯的装置。

92.电梯控制中的“安全触点”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安全触点的动作,应由断路装置将其可靠的断开,甚至两触点熔接在一起也应断开。

93.电梯的“再平层”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轿厢停住后,允许在装载或卸载期间进行校正轿厢停止位置的一种操作,必要时可使轿厢连续运动。

94.电梯的“平衡重”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为节能而设置的平衡全部或部分轿厢自重的质量。

95电梯的“电气安全回路”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串联所有电气安全装置的回路。

96电梯的“检修活动门”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设置在井道上的作检修用的向外开启的门。

97电梯的“井道安全门”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当相邻两层地坎之间距离超过11m时,在其间井道壁上开设的通往井道供援救乘客用的门。

98电梯的“夹层玻璃”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二层或更多层玻璃之间用塑胶膜组合成的玻璃。

99.曳引机的“额定速度” (GB/T13435-1992《电梯曳引机》)对应轿厢额定速度的曳引轮节径上的线速度。

100.曳引机的“额定载重量” (GB/T13435-1992《电梯曳引机》)当曳引比为1﹕1,平衡系数为0.40时,曳引轮切向曳引的轿厢额定载重量。

101.理论运行时间:(J/T5010-1992《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择》)轿厢在两个端站之间全行程运行所需的理论时间(形程除以额定速度)。

102.输送能力:(J/T5010-1992《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择》)在给定的时间周期内,单梯或群梯能够运送的乘客数占该住宅内总人口的百分比。

103电梯在主楼层的间隔时间:(J/T5010-1992《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择》)单台电梯轿厢在一天内相邻两次离开主楼层的时间间隔的平均值。

104.主楼层:(J/T5010-1992《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择》)通常乘客可以从街道上直接进入的楼层。如果一台电梯有几个不同的楼层都通向街道,则通向街道的最低的楼层为主楼层。

105.上行高峰期:(J/T5010-1992《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择》)一天内电梯主要用作从主楼层向以上各楼层运送乘客的时间。

液压电梯、杂物电梯法规与制造、安装标准

1.杂物电梯:(JG135-2000《杂物电梯》)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它具有一个轿厢,就其尺寸和结构型式而言,轿厢内不允许进人,轿厢运行在两列垂直的或与垂直方向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导轨之间。

2.轿厢:(JG135-2000《杂物电梯》)杂物电梯用于载重的部分,为安装方便一般是整体结构。

3.清洁门:(JG135-2000《杂物电梯》)为清洁电梯井道底部内灰尘和散落的杂物,在井道下端井道壁上所设置的门。

4.装载高度:(JG135-2000《杂物电梯》)电梯层门地坎上平面到该楼层地板水平面的垂直距离。

质量管理标准

1.质量:(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一种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2.能力:(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组织、体系或过程实现产品并使其满足要求的本领。

3.质量管理:(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

4.质量特性:(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产品、过程或体系与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

5.质量手册:(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规定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

以上均搜集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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