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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反转!仪征一男子从受害人沦为被告人

“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应该为了个人利益而不顾大家的安全,我应该相信法律会给我公正的救济。”近日,尹某某在庭审中诚恳表示其已经知错且认罪认罚。

一场事故,他成了被害人

尹某某是仪征市一位普通的农民,他的房屋坐落在镇上一个交叉路口处,为了赚取生活费,他将房屋出租给了别人,生活不算富裕但也幸福。半辈子遵纪守法的尹某某,哪想飞来横祸,转眼间成了被害人。

2019年7月11日,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打破了小镇的宁静,一辆混凝土车撞上了小货车,接着小货车和混凝土车又冲撞上了尹某某家路口一侧的围墙,造成房屋围墙损毁。

交警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后,依法决定扣留肇事混凝土车,然而,矛盾却产生了……

想要拖车,先掏5万元

尹某某提出:“家里房屋被撞毁租户不好住了,肇事车辆必须先行赔偿房屋修缮费用人民币5万元,不然不能拖车。”

交警在现场对尹某某劝解、说理,告知其交通事故处理有流程,目前没有事故认定、损失鉴定,暂时不能赔付。尹某某听完,直接拦着车子不让动,要求交警先支付5万元。

2019年7月12日至14日,交警联合当地村干部多次到尹某某家中做工作,村干部更是承诺由村里负责房屋维修,维修清单由村里与交警对接,但是尹某某仍拒绝配合交警拖车。

暴力抗拒执法,沦为被告人

因事故地点位于交叉路口处,肇事车辆长期停留在事故现场,有再次发生事故的隐患,也不利于事故及时处理,2019年7月15日,交警再次同村干部到尹某某家中劝说,尹某某不认可处理方案,并坐在肇事车辆与拖车之间的空地上,采取拦车的方式阻碍交警现场执法。

后派出所民警出警,在现场说理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决定对尹某某口头传唤。尹某某拒不配合并采取脚踹民警的方式暴力抗拒执法,被民警强制带离现场。

痛定思痛,救济仍需靠法律

2020年7月15日,仪征市人民检察院以尹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仪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尹某某表示认罪认罚。

7月24日,仪征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尹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而事故民事赔偿部分也在审理当中,司法机关将积极协调尹某某及肇事方就赔偿金额等问题尽快达成合议。

检察官有话说

个人的权益必须得到维护,但应建立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一味胡搅蛮缠不仅不会得利,还可能让自己身陷囹圄。对于个人而言,“法无规定皆自由”,但是自由仍有边界,只有大家都遵守规定,社会才会安全、有序。

同时,司法机关在公正司法时,也要注重法理与情理的共融,倾听当事人诉求、疏导当事人情绪,积极妥善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既有办案力度又有民生温度。


来源|仪征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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