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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实验中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宿舍概况及入住须知
我校是一所寄宿制四星级学校。设施先进,宿舍均安装了空调。男生、女生宿舍均为6—8人/宿舍。管理严格,24小时值班,住宿生须按学校规定上晚自习,有老师值班。无论学习,还是生活都能让家长放心。目前共有住宿生1000多人,宿舍总容量男生为608人,女生为560人。每年秋季招生可为新高一男女生分别提供192、184个左右床位。
开学时宿舍分布情况公布在宿舍管理室,同学根据安排找到自己班级所在宿舍,根据宿
舍门上的床位安排表入住。高一新生凭床上用品收据到管理室领取物品。
为了保证住宿生的安全,入住后请自行购锁将橱柜锁好(初中宿舍锁好宿舍大门);为培养住宿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每间宿舍交遥控器及公共物品押金各100元(初中宿舍还需交大门钥匙押金100元)。宿舍空调及初中热水器用电须用充电卡购买,使用说明将另行公布,原则上须自己去会计室购买,如确有困难可请宿务老师帮助。学期结束前请注意充电时要算好,别多充。
寒假放假时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尽量带回。每年暑假学校将对宿舍进行较大规模的维修及调整,所以请住宿生将自己的物品全部带回。
省招班同学的物品也请尽量带回,实在无法带回的请把自己的物品打包后放到学校指定地方。离开宿舍前,请将宿舍打扫干净。
(二)住宿、退宿申请程序及协议
1、住宿申请程序:
(1)正式录取的高一新生: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德育处审批后登记;凭此协议交费,登记表
交会计室即可。
(2)其他同学及已在校同学:由学生本人于开学后第二周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确认后将
申请书交给班主任;班主任审核同意后由班主任将申请书交到德育处;德育处根据学校和学生
的实际情况将申请汇总后报校长室审批;校长室审批后,德育处根据宿舍情况予以安排;德育
处通知申请学生填表登记;德育处将登记表交班主任和宿务老师登记备案。
2、退宿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确认后交给班主任;班主任审核同意后,由同学本人将申请书交到德育处;德育处审批后,由同学本人将申请书交宿务老师登记备案。
3、住宿协议
(1)学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不断优化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并以学期为单位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
(2)住宿同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
(3)有心脏病、癫痫病、精神心理疾病、慢性疾病等病史及身体素质较差的同学不得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住宿的必须履行告知义务,不履行告知义务的,一切后果由本人及家长承担。
(三)管理体制
在校长室的指导下,由德育处分管,全体班主任和其他部门协助。宿务教师具体负责各项管理并对各个宿舍进行常规管理与评比。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有关工作。
(四)行为准则
1、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细则,听从并积极配合宿务老师的管理,文明住宿;
2、寝室安排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不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不使用明火;
5、不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
6、课间(包括晚自修)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或值班教师书面同意;
7、任何人都不得擅自进入他人寝室,寝室也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周日在晚自习前30分钟必须按时返校;
9、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管理教师汇报并赔偿;
10、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大声喧哗,不使用手机,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五)卫生要求与检查制度
1、寝室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由值日生负责打扫卫生,其他同学注意保持,宿务老师负责检查。
2、寝室卫生应做到:
(1)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蚊帐拉开;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3、宿舍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4、卫生检查细则及处理
检查项目
扣分
检查项目
扣分
阳台未打扫或不整洁(包括乱放杂物)
0.5分/人
物橱内物品摆放不整洁、顶上放东西
0.5分/人
毛巾排放无序
0.5分/人
蚊帐未摆放整齐、铁丝挂衣服
0.5分/人
地面不整洁
0.5分/人
门窗不整洁
0.5分/人
床单不整洁、不平,被子折叠不方正
0.5分/人
床下不按规定摆放鞋物
0.5分/人
床上放置杂物、枕头下有东西
0.5分/人
垃圾袋未倒或在门口堆放垃圾
0.5分/人
被子未按指定位置摆放
0.5分/人
其他违反卫生事项
酌情扣分
注意事项:没有列入检查项目的同样要注意保持卫生,特别是卫生间和盥洗室等公共场所
处理意见:因同一原因被扣分四次/学期或扣分超5分/学期,停宿1-2周,一学期停宿2次作退宿处理
(六)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我校住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证正常地学习和生活,特制定宿舍安全注意事项,具体规定如下:
一、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坏人,遇到形迹可疑人员要主动询问并及时报告宿务老师。
二、贵重物品尽量不要带到学校,现金要妥善保管,不乱丢乱放。
三、在楼道内、室外晾晒衣物要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
四、离开宿舍前要关好门窗,关掉电灯和水龙头,切断电源,钥匙随身携带,不要放在门框等处。钥匙如丢失,应向宿务老师报告,并及时更换门锁。
五、不得私自拉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违者从重处罚。
六、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抽烟。
七、学生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照顾,遵守作息时间,爱护公物,讲究公共道德。
八、发现宿舍被盗时,要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德育处。
(七)请假制度
1、请假必须经班主任和德育处审批交宿务老师登记备案,同时向班级负责人汇报由其登记,晚自习时交值班老师。 注意:(1)平时不住宿需请假,放假时留宿需登记并经班主任批准(详见留宿说明);(2)周日因特殊情况无法来校需向班主任致电请假,同时电话告知宿务老师,周一来校后补好假条交给宿务老师登记备案;(3)事后补假条超过3次,连续请假5天或一学期超过5次作退宿处理(特殊原因:如生病、家中变故等除外)。
2、平时住宿生一律不得外出,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班主任和德育处审批交门卫登记备案;周日下午可外出购物,但在晚自习前30分钟必须回校。
(八)留宿说明
1、放假期间留宿同学必须按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上自习。
2、留宿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3、放假回家的同学请于周日下午回校,不要提前到校。
4、值班老师要根据留宿同学名单检查并核对人员,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与宿务老师、班主任、行政值班人员联系。留宿同学名单及晚自习情况记载本放在门卫处。
5、留宿纪律要求:(1)不得迟到;(2)不得旷课;(3)自习期间不得擅自在其他地点活动;(4)除周日下午外,不得离校;(5)认真学习,保持安静。
(九)联系制度
1、新生入学时必须在宿务老师处办理住宿证、家长接送卡。
2、申请住宿、退宿必须由家长与班主任或德育处联系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请假由班主任或德育处与家长联系确认,如果联系不上,则由宿务老师负责联系确认。
(十)宿舍会客制度
1、学生家长或其他来访人员(包括本校非住宿生)看望住宿生,请向宿舍管理教师出示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无特殊情况,来访人员不应进入学生寝室。特殊情况须得到管理教师同意方可进学生寝室。
2、家长必须遵守学校门卫进出及《苏州实验中学住宿生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凭“家长接送卡”在规定的时间进出校门,进入宿舍要如实填写“会客登记表”。
3、为了保持宿舍的正常秩序,家长经同意后须在学生陪同下方可进入宿舍;进入女生宿舍须先敲门征得其他同学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不在宿舍时,家长不得进入宿舍。
3、家长无学生陪同时,可将所带衣物寄存在门卫或宿舍管理室,并在物品上注明交给某班(或宿舍)何人。
4、为保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会客时间安排在中午11:40---12:30;
下午第四节课后---晚自习前10分钟;休息日安排在11:40—晚自习前10分钟。
5、学生家长不得在学校住宿。
6、所有来访者未经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十一)纪律、卫生优胜宿舍、文明宿舍评比条例
1、每天由宿务老师依据《苏州实验中学住宿生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负责对宿舍纪律及卫生进行检查并打分;
2、根据每天的检查情况,每月评选一次纪律、卫生优胜宿舍,并给予表彰;
3、如有下列情况,不予评选:
(1)宿舍有人未按指定宿舍、床位号住宿;
(2)宿舍有人未经允许进入其他房间,乱动他人物品;
(3)宿舍出现私自使用电器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4)宿舍有人不请假擅自外出或留宿,请别人冒充家长请假,假冒班主任、德育处老师签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苏州实验中学住宿生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的。
4、同时每个月对纪律、卫生较差的宿舍予以“纪律”或“卫生”黄牌警告。
5、在每月纪律优胜宿舍的基础上每学期评选一次文明宿舍。
(1)“文明宿舍”一学期评比一次;
(2)凡一学期内连续获“卫生优胜”及“纪律优胜”的宿舍均可被评为“文明宿舍”;
(3)一学期内曾获“卫生优胜”及“纪律优胜”的宿舍,可以根据其宿舍指标的学期总分,凡在前面两名者,可评为“文明宿舍”;
(4)凡一学期内曾有过“纪律”或“卫生”黄牌警告的宿舍,则取消其“文明宿舍”的评比资格;
(5)学校对“文明宿舍”予以精神鼓励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十二)宿舍违纪情况及处理
违纪情况
扣分
处理意见
早晨6:45后离开宿舍(值勤学生7:10)
因同一原因被扣分三次/学期或扣分超5分/学期,停宿1-2周,一学期停宿达2次作退宿处理。
早晨6:45后离开宿舍(值勤学生7:10)必须在宿务老师处签名登记后方可离开,满4次停宿1-2周,一学期停宿达2次作退宿处理。
晚自习结束15分钟后进宿舍,必须在宿务老师处签名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第二天报德育处作退宿处理。
熄灯后20分钟后讲话、打手电,经提醒2次不改,找到责任人作停宿或退宿处理,找不到责任人加倍扣分并交班主任处理。
晚自习结束15分钟后进宿舍
熄灯后洗脸、洗脚、洗衣服等
0.5分/人
熄灯后5—20分钟内有讲话声、打手电看书
0.5分/人
熄灯后20分钟后有讲话声、打手电看书
1分/人
衣橱未上锁
1分/人
进入宿舍不按规定摆放住宿证,或由他人代领代放住宿证
1分/人
在宿舍打牌、下棋
2分/人
两人或两人以上合睡一张床
2分/人
在宿舍使用明火、热得快、充电器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
一经发现,退宿并不得申请住宿,同时视情节、态度给予警告处分,后果较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后果特别严重的,交派出所处理。
请假理由不真实
一经发现停宿1-2个月,一学期停宿2次作退宿处理
不请假擅自外出或留宿,请别人冒充家长请假,假冒班主任、德育处老师签名的
一经发现,视情节、态度作停宿或退宿处理
半夜偷跑出宿舍
一经发现,退宿并不得申请住宿,同时视情节、态度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不遵守社会公德、影响他人和集体(如:在宿舍玩球、乱丢杂物堵塞下水道、向楼下乱抛杂物等)
视情节态度批评教育或停宿1-3周,经教育批评不改者作停宿或退宿处理
违纪情节严重的(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造成恶劣影响的,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
退宿并不得再申请住宿,同时视情节、态度给予行政处分,如违法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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