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富起来先修路。因建设需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那么,依赖土地的农民应得到哪些补偿? 征地如何补偿 一、耕地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2、安置补助费 按照实际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收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实践中,各个省执行的办法不完全一致,部分省区执行区片价,部分省区执行统一年产值,补偿倍数的计算方法也不完全一致。具体办法还是看看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 3、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具体补偿费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二、其他土地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征地的正确的做法 土地征收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责编 | 杨姑娘
来源 | 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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