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结论】发生亏损后,应增加收入或减少可抵扣项目,使应纳税所得额尽可能 多,以尽快弥补亏损,获得抵税收益。例如,可以利用税法允许的资产计价和摊销 方法的选择权,少列扣除项目和成本,使企业尽早盈利以及弥补亏损。
【案例】某生产企业2010年至第2016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结论】2016年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130-20=11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 =110*25%=27.5万元;其中2010年尚亏损-100万元(-400+50+70+80+100) 由于超过5年,不能被弥补,由于亏损不能完全被弥补造成损失100*25%=25万元。
2.企业所得税计算
【案例】上海亚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6年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会计利润400万元, 企业已预缴所得税100万元。主要发生费用如下:
(1) 管理费用中工资总额为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为30万元;
(2) 销售费用中广告费100万元;
(3) 管理费中业务招待费50万元,研发费用120万元
(4) 财务费用其中含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年的利息75万元拟年息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 率6%);
(5) 资产减值损失全部是计提坏账准备60万元
(6) 投资收益 30万元(含国债利息10万元,从深圳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20万元)
(7) 营业外支出15万元,(其中5万元系违反购销合同被供应商处以的违约罚款,10万元系统 违反环保规定被环保局罚款10万元)
单位名称:上海亚通机械有限公司
会计期间: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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