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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女子三寸金莲照,四五岁就要缠足,看了谁还嚷着要穿越回去

过去西洋人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的时候,总以中国男人的长辫子和中国女人的小脚作为中国愚昧、落后的象征。直言中国古代的三大畸形现象:一是娼妓,二是太监,最后一个就是女子缠足。

缠足起源于五代十国时期,到了宋代逐渐兴盛,在清末达到鼎盛,慈禧太后就颁布禁令,却屡禁不止,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前。

缠足就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足踝紧紧缚住,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将布带解开;也有人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

三寸金莲是女子最隐秘的部位之一,一般情况下不轻易示人。

缠足的小女孩,早早就失去了玩耍,童年是灰暗的,长大后也是痛不欲生,走远路几乎不可能。

缠足不分三六九等,从大户人家到青楼女子都要缠足,只是为了满足男人的私欲。所以缠足不是区分贵贱的标尺,以缠足为贵的观念并不突出,而主要是“以不为者为耻”。

大户人家的妻妾,左边的小妾,小脚一露就让老爷欲罢不能。 《金瓶梅》中描写西门庆看上了潘金莲,去求王婆拉皮条,王婆说:“她有没有这个心思,实在不好说。你可到我家来吃饭,我请她也来,吃饭时你可以假装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后俯身去捡,顺势捏一下她的小脚。如果她发作开来,老身也没有办法了;如果她不言语,这事就成了。”西门庆照此去做,结果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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