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旧房拆了重建,虽然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面翻新,也是需要审批手续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建住宅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各地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但大体步骤是:
首先,农村宅基地上面的旧房翻新,需要四邻全部签字同意。这也是避免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必备步骤。有的人家可能邻里关系不好,邻居故意刁难不签字,遇到这样的情况,只能请村委出面协调。
第二步,村民向村委提出申请,村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如果是在自家宅基地上翻新,这一步应该没有难度。
第三步,报村镇建设部门审批。对于农村建房面积,各地都有规定,一般是按照户籍人数划分几个档次,准建不同的面积。另外,新房建成后,乡镇规划建设部门还要进行测绘,换发新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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