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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环境下的书法素质教育(何永胜)

近期将陆续推出《恩施州书法文献》书学文献专辑中的“其他文稿”系列文章。

大环境下的书法素质教育

◾️何永胜

从上世纪90年代国家教育部对中小学实施书法教育以来,伴随着社会书法热的提升,中国书法教育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书法的学科化和书法教育的专业化,无论是从层次上,还是从体系上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出这门古老艺术在新的文化与经济背景上的重新绽放。曾被誉为中国传统文化核心的核心,有着最为广泛群众基础的书法艺术,在当前书法热的繁荣背后,尚存在着令人堪忧的方面。

首先是现代教育的社会功利化对传统文化的消解,传统文化沦为了边缘文化。众多的大学生“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对中国历史、传统文化艺术的漠视,使之对其关注甚少,知之甚少;现代生活、生存方式的改变与传统文化的缺失,使得曾与传统文化结合紧密的书法艺术蜕变为精英文化,脱离了传统的文化内核,脱离了实用的存在空间,书法艺术的审美内涵日益表面化和浅薄化,与书法艺术的内在实质日益疏远。传统及作为传统的艺术,脱离了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在新时代的背景中,日益浮躁的心态、理解的偏颇与对时好的追逐越发让人难以望其项背,表面的繁荣成为应时而需的亮丽泡沫。

其次,高校书法专业的设立,作为新生的学科,还缺乏学科所应有的系统研究与规划。教学上的各自为政,无论是教学模式、培养方向与培养模式都还显得模糊,尚缺乏整体上的交流、探索与统筹细化;书法专业的扩展多少带有世俗功利性的特点,还缺乏应有的或必要的学科跨度上的支撑,在理论研究与教学研究方面尚缺乏深度与广度上的拓展与衔接;书法专业毕业生与中小学,乃至高校书法教师需求上的脱节,造成了学生就业与专业招生之间两难的处境,致使应有的整体书法教育不能形成完整链接;书法专业生源上的盲目依靠,与美术、设计类招生形式因因相习,专业上的短期集训与文化上的低要求,造成生源底气不足,陷入到“低入低出”的恶性循环之中。

在大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下,中小学的书法教育亦形势严峻,不容乐观。基于各学校对书法教育认识上的不足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上,突出表现为课时分配不足、师资力量的缺乏、教学形式的单调及教学内容的模糊上。

一、书法作为素质教育的特点与功能

中小学的书法教育具有寓多种教育于一体的素质教育与传统文化教育功能,直接关系着祖国发展的未来,具体表现为识字与书法教育的结合、素质教育与书法教育的结合、传统文化与艺术教育的结合,不仅对学生的观察能力、表现能力与审美能力以及性格的培养有着良好的作用,而且与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刻苦勤奋学习的精神直接相关联,同时又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发展书法艺术的后备力量。正如书法教育部副总督学郭振有同志说:“写字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审美素质、文化和知识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还可以提高品德修养,一句话,可以提高人们的全面素质。加强写字教育就是实施素质教育。”事实上,这里已经把写字教育提升到了书法素质教育的高度。

文字书写是记录语言与传播信息的重要方式,书写的美观与规范是信息传播的基本要求,在我国古代统治阶级就非常重视识字与书写的教育。在周代,“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1] 汉初廷尉之律规定“学僮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吏,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大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书或不正,辄举劾之。”[2] 从汉代的“八分书”到“章程书”到“秘书之学”的书写形式与规范,汉末的“鸿都门学”到唐代的“弘文馆”等书法教学机构的开设,从史籀大篆“十五篇”到“急就章”、“千字文”等识字与书写的启蒙篇章,再到汉后历朝“以书取仕”科举铨选制度的制定,都反映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青少年识字、书写规范与美观的要求,并纳入到国家的法令法规之中。在电脑普及与网络发展的后信息时代,数字技术开拓了人们的表达空间,书写的键盘化深深地影响着90年代后的青少年,用笔书写成为他们中大多数人认为的无用之举,书写的规范与美观无从谈起,更不用说实用功能早已退化而被历史所淘汰的毛笔书写。由此,书法艺术生存的危机感与紧迫感是可想而知的。

作为素质教育的书法教学,对于全面提高学生的文化、思想与素质上,有着不同于传统实用书写教学的意义。在上世纪90年代末,国家教委非常重视中小学生对书写能力的培养。小学语文大纲提出:“写字是一 项重要的语文基本功,从一年级开始就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逐步培养学生的写字能力。”小学阶段要“使学生会用铅笔、钢笔写字,学习用毛笔写字”,做到“正确、端正、整洁,并有一定的速度”,“学会正确的执笔方法和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同时伴随着全国书法教育委员会的成立,各写字与书法教育重点示范小学雨后春笋般的设立,部分地区在试验教学中已获得良好的收效。尽管如此,限于各中小学的教学条件及校方领导、教师观念上的局限,书法教学的普及与发展还十分有限。

对此,笔者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书法教育应纳入到素质教育的丰富内容上,而不应仅仅限定和停留于识字与写字上。其丰富性具体表现为:

其一,作为素质教育的书法教学,能够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动手能力。书法学习脱离不了对技法的训练,通过一定量的临摹,诱导他们运用观察、比较、分析等练习方法,可以调动其眼与手的表现能力,从而激发其内在潜质的目的。

其二,作为素质教育中的审美教育。书法是传统艺术的精髓,各种书体无不蕴含着美的思想与法则。通过老师在教学上的讲解与分析,学生对书写特征与规律把握,潜移默化地感受并了解到美的要素与美的规律,不仅提高了他们对于书法艺术的审美能力,也为他们今后通往艺术的殿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其三,作为素质教育中学生品德的培养。书法艺术是表情达意的艺术,书法作品不仅是艺术家情感寄托与审美的凝结,也是书法家人生感悟、人格力量的具体体现。正如清代的刘熙载在《艺概》中所说:“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3] 从唐代孙过庭的“通会”之苦学参悟、柳公权的“心正则笔正”的义正之谏、宋代米芾的“去职洗笔”的佳话、黄庭坚的“学书当广以圣哲之学”的书重学养、清代傅山的“习字先做人”的家训等等,这些思想可以使学生明白做人道理,树立崇高的理想追求。同时,临帖学书,如直面古人,与古为友,潜移默化地主动陶染与被动教育形成有益互补。再者,众多历代书家之勤学苦练的故事,也是生动的教育教材,对于他们从小立志向上、勤奋进取有着良好的启发与激励作用。

其四,在性格的培养上,书法学习能帮助学生养成细心、专注和耐心的良好习惯。正如郭沫若先生认为:“培养中小学生写好字, 不一定要人人都成为书法家。要把字写得合乎规格,比较端正、干净,容易认。这样养成习惯有好处,能够使人细心,容易集中意志,善于体贴人。草草了事、粗枝大叶、独行专断是容易误事的。练习写字可以逐渐免除这些毛病。”[4]

其五,书法教育结合其文学内容的特点,在练习中体味美文名篇,不仅可以达到识字诵篇的记忆效果,而且在欣赏与陶冶中可以提高他们的文学修养,增加对书法作品的理解,起到习字学文的双重收效。

其六,书法自古就具有陶情怡性的功效。一管笔,一本帖,一张纸,窗明几净,用淡淡的墨香褪去繁华与浮躁,在属于自我的一片净土上,净化心灵,启迪智慧。相对于日益繁杂、浅薄甚至有害无益的游戏和娱乐,未尝不是一种好的形式。

其七,书法发展的自身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科学文化和艺术的未来,书法艺术的发展不能断链,要一代代传承和发展下去,就必须从小抓起,逐步逐层培养,在兴趣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的教育诱导,可以提升短训式书法专业方向学生的艺术品质,使书法发展回归到正常的发展秩序,让这门优秀而古老的传统艺术充满新的生机与活力。

总此七条,相对于中小学学生的理解与接受能力,有些可能不会有立竿见影的收效。但素质教育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整体功能的有效结合,是教书育人中德智体美劳各个方面的综合体现,是贯穿于人生各个阶段的必修课,而中小学是学生人生观与价值观形成的特殊时期,是立志成才的关键。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功在千秋的长远事业,对学生整体素质的培养,应摆脱社会功利的世俗成见,唯其如此,科技与文艺的发展才能平衡,才能在平衡中互补,在互补中共进。

二、书法作为素质教育开展形式的思考

书法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多重性和学生对知识把握的程度决定了其教育形式上的多样性和层次性。广泛地定义为识字与写字教育,还不能涵盖书法教育的众多内容,也不能上升到素质教育应有的高度,实质上是将其限定在小学低年级的培养上。近来,国家教委要求在高校开设书法必修课与选修课,是一项关注传统文化艺术发展,丰富校园文化,培养大学生素质的重大举措。因此,中小学书法课的开设应将识字、写字更多地贯穿书法教育的思想,课程的设置上不能仅仅分羹于语文的教学,而应单独开设,在写字实践中融入素质教育的思想,充实而实在的教育远比空洞的说教更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针对书法教育在中小学素质教育中的独特性与重要性,鉴于当前书法教育的形势,要将书法教育深入地贯彻下去,笔者认为应从课时分配、师资力量和教学形式上来进行思考和完善。

课时分配的合理与充足是书法课能否持续有效开展的基本保证。俗话说“字无百日功”,没有一定量的实践上的积累,书法教学就会流于形式。国家教委规定小学应保证每周一节的书法课,而现实的情形是让人担忧的,由于盲目减负、师资的缺乏、义务教育责任的松懈、片面追求升学率以及领导的重视不够等原因,书法课被压缩、挪用乃至停开的现象极为普遍,真正能开设书法课的学校还是少数。据统计,日、韩两国将近有五分之四的学生都受过不同程度的书法教育,而在我国,曾经群星摇落、辉煌灿烂,与中华文明发展同步的传统国粹,在同样的时代背景下,其境遇形成如此巨大的反差,难道不值得反思吗?

因此,笔者建议将书法课调整为每周二节,并将二节课分成四个半节,这样可以既能考虑到学生在技法训练与记忆思维上的连续性,又能保持学生书写的新鲜感。同时,其他课程的老师应当也具备一定的书法知识,因为作为素质教育的书法教育不仅仅是书法教师的责任,同样也是所有教育者的责任,营造良好的书法氛围,还需要教师自身把好教学关。板书的工整清晰、美观大方,既是教师教学的第一基本功,又是学生耳濡目染、师法效仿的对象。除此之外,各科老师对学生作业在书写上也应有一定的美观要求。

中学的书法教育,似乎还是一个盲点。随着社会功利性应运而生的应试教育早已将书法课排斥在“自留地”之外,除了极少的一部分作为应付书法专业考试的突击之外,学生恐怕很难体验到书法独有的那份墨香与静谧了。中学阶段是学生学习能力、理解能力、识记能力的黄金时期,也是培养学生各方面素质与能力的重要时期,书法素质教育功能的彰显因而更具有现实意义和重要价值。在此,笔者强烈呼吁,迫切需要将书法教育纳入到中学教育之中,充实中学教育的丰富性、多样性和民族性,而不能因应试教育再贻误下一代人了!

其次,在师资上笔者认为必须由书法专业老师来承担。学生的写字课一定要上升到书法教育的高度,唯其如此,才能体现素质教育的相应特点。也正是如此,只有专业专职的书法教师才能胜任。

事实上,充任书法教师的要么是美术老师,要么是语文老师,要么是外聘业余的书法爱好者…… 笔者并无攻击或小视各位老师的意图,只是专业的专职书法教师在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精力等因素的综合衡定下,更符合书法教育教学的特点。

教学能力上,专业书法教师受过一定书法理论与实践的训练,对书法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与认识,教学中才能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性格与爱好进行多项的、选择性的教学,正确引导和激发学生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有效地避免风格单一、千人一面的现象;书法的教学需要宽博的审美认识与循循善诱的教学方式,不会因为自己的审美偏见与喜好而排斥或否定其他,更不会因为个人的风格取舍而让学生因因相袭。古人说:“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风格的形成有着与书家相关的知识结构、人生经历、审美态度以至于性情喜好、情感表现等等,我们不能违背艺术发展的规律而强行进行风格乃至技法取法上的包办。君不见,康乾之际,“香光告退,子昂继之”;君不见,当今之时,颜柳盖地,赵欧满纸;君不见,师浅子陋,讹讹相传何时了!前车之鉴,后之无睹,貌似盛事,实则悲哀。咎其由,师资之不逮也。或许要问,书法专业的教师就能避免这样的情形发生吗?我想这正是我要提出并讨论的问题。

书法专业教师可来自各高等院校的书法专业,受过严格的实践与理论训练,尽管他们还不是书法家,也尽管他们还需要不同程度的实践教学经验的积累,但这不是问题的核心,难道教数学就一定要是数学家,而教语文就一定要是作家,教美术就一定要是美术家吗?问题的关键是在于书法专业的办学培养方向与课程的设置上,大学本科书法专业所培养的应该是中小学、高职或高校的书法教育人才,而不是一个书法家,三、四年的大学教育也不可能速成为书法家。这是书法发展链中最为关键的一环,是必须要纳入高校书法教育整体认识中的现实问题。尽管如此,有的高校虽目的明确,但认识高度不够,措施不够。笔者认为,不仅要在专业培养中开设教育学、心理学乃至书法教育学等,更要关注对中小学书法教材教学法的培养,将中小学书法教学法与专业实习——中小学的书法教学相结合(尽管还没有中小学书法教育教材教学法相关的教材,但至少还不是一片空白,组织人员编写是迫切而必要的)。学院也应积极获取反馈信息,不断总结经验,努力调整专业结构与专业方向去培养与书法发展实际相适应的书法教育人才。

书法的教学不同于单一的写字,是因为书法教育实践脱离不了理论上的指导与认识,教学形式能否多样化、生动化,取决于对素质教育功能的认识与重视程度,取决于教师的理论修养与文化修养的总体水平。总之,如何将高校书法专业人才的培养与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师资需求相结合,是关系着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成败和整体书法艺术发展的重要课题。

邱红峰先生曾在《从当前中小学写字教育看高师书法教学的发展》[5] 一文中谈到对高师生的培养,并针对中小学写字教育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但我个人认为,这对高师生自身素质的培养是必须的,“三笔字” 是师范类学生走向讲台从事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是为人师表、影响和感染学生的第一面孔,同样对书法素质教育的广泛开展是不可缺少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师范生毕竟受学业、专业与培养体制的限制,其对书法的认识是有局限的,还不能上升到书法艺术与书法教学应有的高度,且受教学活动的时间与精力上的限制,是无法从事,也不能成为从事书法教学与其他学科教学的多面手的。

正如其他的学科发展一样, 书法学科的成立标志着学科体系框架的建立,各个方面都需要不断地充实和完善。尤其是书法教育方向,要形成统一的认识,形成学员“产销”的有效结合,这样学科的发展与研究才有了实际的意义,才有了生生不息的强大生命力。

在对中小学书法教学的形式上,还存在着许多值得探讨、借鉴与挖掘的地方。

教学形式的多样性。书法教育的结果是实践与认识水平的提高,实践是首要任务。实践教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心理与生理特点,抓住其兴趣点与热度,防止心手上的疲劳与厌倦。每次课的时间不要太长,尽量做到因材施教,平衡发展。建议采取小组课的形式,将点评与示范相结合,整体讲解与单一辅导相结合,教师点评与学生互评相结合,学生的临写与创作相结合,学与用相结合。结合学生心理特点,要多引导、多鼓励,将激励与奖励方式相结合。唐代孙过庭曾说:“若思通楷则,少不如老;学成规矩,老不如少。思则老而愈妙乃少而可勉,勉之不已,抑有三时;时然一变,极其分矣。”[6] 不同阶段的学生,其摹仿能力、理解与感受能力各不一样,要求也不尽相同。但决不能因其幼小,就忽略技法原理上的讲解与诱导,也不能因为高年级就忽略对基本技法上的锤炼,两者必须同时并进,方能事半功倍,收到好的教学效果。

营造良好的书法学习气氛,开展丰富多样的比赛与游戏活动,既可以让学生在比较中获得认识,在交流中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又能丰富课堂、课外生活。将书法比赛(或游戏)与美术、手工、音乐、语文、诗词等比赛相结合,形式与手段做到灵活多样,丰富多彩。

书法教育以提高学生素质为基本出发点,要求在教学中贯穿对学生德、智、美及动手、动脑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之中,适当穿插古人勤学、审美与人格等传奇的故事,借助图片展示及多媒体与视频等教学形式,来提升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学习动力,加深对书法、人生的体验与感悟,树立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正确人生观与价值观。

在大的文化、教育与社会背景下,传统文化与书法艺术的传承所遇到的尴尬,是该重新审视与思考的时候了,如何从中小学的书法教育开始,形成一条有效的传统文化可持续发展之链?是学者、专家及教育机构共同研究探讨的重大问题。笔者不赘浅陋,旨在抛砖引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盛则国盛,中小学的教育是其关键。在大倡素质教育的今天,在文化与科技日益分离的今天,在民族性逐渐剥离消退的今天,脱离了书法艺术这种双重的素质教育形式,素质教育能行多远?传统文化又能行多远?书法艺术又能行多远?

注释


[1]《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崔尔平编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8月第1版,P9

[2]《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崔尔平编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8月第1版,P8

[3]《历代书法论文选》下册黄简编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1版, P715

[4]《人民教育》郭沫若题词1962年9月

[5]《从当前中小学写字教育看高师书法教学的发展》 邱红峰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P27-29

[6]《历代书法论文选》上册黄简编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1版,P129

(本文参加第3届国际启功书法学研讨会,2009年,北京)

本文引自《恩施州书法文献》书学文献专辑


审核|谢春华

责编|吴长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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