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多年的村建国土管理工作员,特结合政策和工作实际作答。
当事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该集体组织内的土地相对容易,“地”的性质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符合,可能性就很大。
当事人不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户口人员、户口与“地”不在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不具备购买该农村集体组织内宅基地的资格,难度较大、投入也可能较多,且还需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的乡村发展项目相融合(康养、民宿、农家乐等都是较好的载体)。
下面,就分门别类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如何认定为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很简单,户口在该村,且是农村户口人员,城镇户口人员即使户口在该村也难以认定为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可以买地盖房最基本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个条件:
申请的当事人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属于无房户或拆旧建新户或现有宅基地面积未达标可补足的农户。
欲购买的土地可用作宅基地,仍是建设用地的老宅基地、还未利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一般农地,千万不能是基本农田。
(一)法律仍不允许。城镇户口人员直接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新旧土地管理法都不允许,也不村民跨村买地盖房。
(二)曲线实现的渠道。这一次新的土地管理法一大亮点就是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于发展工业和商业,这对以康养、民宿、农家乐、涉农项目等为主的乡村产业提供了用地保障。而且在宅基地改革试点中,也做了很好的示范,作为投资者的人员当然应该会配备有居住生活的房间,完全可以边开办康养、民宿、农家乐、涉农项目等鼓励发展的乡村产业,边在农村生活居住和养老。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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