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某人在四线城市有一套单位集资房,60平米。后来又购置了一套大房子,这所小套就闲置着。恰巧老家的亲戚也来到这个城市,某人出于好心,放弃每月500元的租金,就让亲戚无偿居住,亲戚很高兴。
再后来,房价一路飙升,租金也上涨了不少。某人想投资临街门市,要卖掉这套60平米的小房子。问题就出来了,亲戚说是某人撵自己,某人百般解释,亲戚又说要买了这房子,本来价值23万的房子只给10万,某人不肯,说只能降到20万。
没有谈拢,最后亲戚说了一堆话:“你们这是要把人赶尽杀绝啊!为了钱,连亲戚也不认,为了钱,连心都黑了。你这样要遭报应的,你这样要家破人亡的!”
故事二:丛飞的故事。
丛飞,是的,这实在是个悲伤的故事。作为曾经风光的男歌手,丛飞短暂的一生参加400多场义演,累计捐款300多万,资助183名贫困学生,为了供贫困儿童上学拼命演出,耽误了治疗,死于胃癌,终年37岁。在丛飞身患胃癌实在无法继续资助时,那些天真无邪的学生和国家栋梁的大学生是怎么做的呢?
“骗子,义演赚了那么多,胃病能花多少钱”
“你不是说好要把我孩子供到大学毕业吗?你还在上初中你就不出钱了,你不是坑人吗?”
“我现在在治疗所以不能继续汇款。”(丛飞语)
“那你什么时候才能治好病演出挣钱啊?”
当然,这类事件抖出来后,网上是一片骂声,人们同情好人“雪中送炭”后的遭遇,痛斥受益人的“忘恩负义”。但人们很少去思考形成这种结局的根源,一个成熟的社会到底应该怎样“雪中送炭”?现阶段我们又应该去帮助别人?
最近看《犹太人五千年文明史》和《圣经故事》,我认为:犹太人有非凡的壮举——财富、科技和民族不屈不挠的精神。一是因为是犹太人有根深蒂固的信仰;二是因为犹太人很早就有自己的社区组织,目的是互助和团结;三是犹太人从不接受别人资金的无偿援助,也没有人无偿帮助其他人。借钱有契约,有利息。
由此可以说,中国的慈善事业还没有成熟,特别是在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的今天,更应该一是鼓励人们力所能及、量力而行、发自内心、无怨无愧;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制度。比如,前边提到的“某人”,可以适当收取亲戚的租金,并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在其他方面给予他更多的帮助。丛飞的捐款,可以先到慈善基金会(前提是有完善的慈善机构),基金会可以要求被捐祝助者有偿使用基金。
要改变由“雪中送炭”变成“忘恩负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要改变的是国人的心态:当众慷慨大方当英雄,回家心里敲鼓算得失!
(注:以上两故事来源于网络 ,地址:http://www.360do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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