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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与写字”,陈振濂与张桂光两位教授谁说得在理?

此文作者:艺寿堂 发表于《书法报》2019年4月3日

华南师范大学张桂光教授针对一年前陈振濂教授在中国书店关于“书法教育不是写字教育”讲座的观点发表长文进行批评。张桂光教授此文一出,立即被网络媒体大量转载,引起学界极大关注。

陈振濂教授的讲座缘于教育部关于“书法进课堂”的有关政策号召,意在对“书法该如何进入课堂”提供方法的指引,具有使命意识。陈先生的主要观点是:书法教育不是写字教育;书法最高境界应该是“反惯性书写”。而张桂光教授的主要观点是:书法不是写字是什么?教书法不教写字教什么?教写字不教规矩教什么?看完两位教授的言论,笔者最大的感受是:不在同一频道,书法批评将误入歧途。

记得朱中原先生在一次讲座中提到,“大家往往对常识性的问题缺乏认知。能把常识性的问题还原就是好文章。”书法与写字的区别,按道理就是常识性的问题,如果不深究,大家都觉得这有什么好说的?不就是“书法”比“写字”高一个层次而已?可当两位教授都因这个问题而产生争议的时候,并煞有介事撰写长文来论述的时候,我们才觉得“书法”和“写字”这个常识性问题还真不那么容易说得清楚。

笔者以为,张桂光教授之所以跟陈振濂教授的观点有巨大分歧。源于两个方面。第一,两人对书法与写字的目标认识不在同一频道(主要原因是两人因职业身份的不同而对书法与写字的要求不在同一频道);第二,张桂光教授的批评跟陈振濂教授观点的具体现实语境不在同一频道。(主要原因是陈振濂教授观点的具体现实语境阐述含糊,从而导致张桂光教授对其论点的认识产生了歧义,并离开了批评的原点而另起论点。)

陈振濂教授说“书法不是写字。”理由是书法是艺术学习,而毛笔字是文化学习。通俗点说,书法是高层次的艺术追求,毛笔字是普及性的文化需要。大家别忘记陈教授毕业于中国美院有因为长期在该校任教,后来又在浙江大学人文学院任教,其实他是站在高等院校特别是书法专业的高等院校学生的培养角度来要求,他们学习的目标是书法艺术,“我们这多年发展的书法,已经有太多头顶光环的成功者,但缺少卧薪尝胆、呕心沥血的书法殉道者,向未来挑战、向未知探究,是书法界应该大力提倡的。”陈先生强调书法教育的重要特点是讲究审美和风格的创新,如果大家都去规规矩矩写正体字,那么跟写钢笔字就没啥区别了。遗憾的是,陈教授却没有点明,书法教育的目标要求是专门针对书法专业高校学生呢?还是也包括中小学生?但按照我的理解,陈教授没有中小学任教的经历,绝不可能对中小学书法教学乱点鸳鸯谱。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陈教授的确认为中小学生也应该像高等院校书法专业学生一样是接受书法艺术的高层次教育,而不能停留在写字阶段。如果这样的话,他所强调的书法教育要“从高处”定下一个目标,然后去不断“填满”这个目标,这对于中小学生来说要求太高了,很不切实际,而且没有体现出书法教育从低到高的层次性,课程设置将更加混乱。至于陈教授说书法最高境界应是“反惯性书写”,则更不符合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现实情况了。

张桂光教授正是抓住了陈教授培养目标指向不明的辫子,认为“书法不是写字是什么?”张教授这话正确吗?可以说,其跟陈教授的观点一样,如果没有放在具体的语境中,同样是无法说它正确,也不能说他不正确。我们试问,什么是写字?写字算不算书法的一个低级别层次?如果是,那么反过来,书法就是写字的高级别层次。这样说,书法也是写字,写字也是书法,只是有高级和初级之分。但是,从张教授后面的言论来看,张教授却过分强调“写字”的重要性,而反对陈教授“书法”的重要性了。这就又走向了一个极端。

张教授说:“学生的字写得好不好,是衡量书法教学效果的主要标尺。”我们又要问张教授,写得好正体字算字写得好,这点没有疑问。但写得好草体字,算不算字写得好呢?张教授并没有对什么是“书法”、什么是“写字”下定义,更没有对“字好”和“字坏”给标准,这样一来,后面的论述都缺乏明确的标准。只知道张教授一再强调“老老实实教好写字,在教好写字的过程中使艺术、审美水平得到提高,这才是书法教学的正途。”他认为陈教授“要排除的正确规范的书写、端正美观的字体、乖乖临欧临颜的学习方法、摸得着的,我们好理解;他要传授的艺术感觉、审美感受、丰富多彩的艺术表达等,都是缥缈模糊、难以触摸,老师讲不清、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听不明的东西。”张教授此言却显得情绪化了,写端正规范的字体本来就比艺术感觉和审美、艺术表达要容易理解和掌握,是学习层次的高低问题,却没有优劣之分。张教授作为一位大学博导,难道一直认为中国的艺术审美和感觉陈述都虚无缥缈?或者对陈振濂教授几十年的学术成果一概否定?再说,纵然是艺术审美等概念中小学生难以触摸,但不能说不好掌握的就不学,中小学生就不需要学习书法审美吗?那么中小学《书法教材》里的书法作品欣赏课程开设出来又有何意义呢?因而,中小学生肯定是需要进行书法审美和感受教育学习的,只是学多学少的问题。看完张教授全部辩论文字,方知张教授同样是站在自己师范类专业院校的角度来立论。师范大学培养的学生大部分都是进入中小学校做教师,而中小学生首先开始就得学习写端正规范的正体字。站在这个角度来看,张教授的立论好像没啥大问题,中小学生是学习书法的初级阶段。然而,张教授的问题同样在于没说明立论的对象,并且过于强调“教写字不教规范教什么?”陈振濂教授并没有否定规范,而是强调“书法艺术”的创新要提倡“反惯性书写”。“反惯性书写并不是陈教授凭空臆想的学术概念,而是当代艺术创新的一大现象。比如第三届篆书展,许多入选作者的篆书就体现出“反惯性书写”,而且,这种观念也得到了评委们的认可。张教授为了强调“学生能够通过老师的传授,在对经典的学习实践中掌握好用笔、结字、章法布白的规矩,将字写好,写得正确规范、端正美观就达到基本要求了。”而一味批驳陈振濂教授的“书法艺术”的要求,并以此嘲讽“陈先生书写不受约束的理念,有书而无法,自不配称书法。”甚至认为“陈先生不加反思的将那一时期的旧著照原样重新刊行与文化自信的中央精神似是背道而驰的。”这无疑具有一种夸大式的上纲上线的味道,无疑是极为不妥的。

书法教育和写字教育到底该怎样区分?笔者以为,两位教授的观点都有值得借鉴的地方,同样也必须明确其适用对象,辩证地看待“书法”和“写字”的区别与联系。其实,如果两位教授都认真拜读一下《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两份文件,就不会出现认识上“在不同频道上”的情况了。两份文件几乎都提到:“书法是中小学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练字的过程同时也是学生性情、态度、审美趣味养成的过程。每个学段语文课都要指导学生写好汉字。中小学书法教学资源要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现实要求,注重写字与书法有机结合,硬笔与毛笔有机结合,书法教育与语文教学有机结合,书法与育人有机结合,既面向全体学生,又关注部分学生的书法兴趣和特长,让不同的学生都得到发展。”从文件中可知,“书法”和“写字”是没有割裂的,不存在“谁是谁”和“谁不是谁”的问题,而是“初级”和“高级”的问题。只是中小学生侧重于先练好书法基本功,再配以适量书法审美学习;到了大学,基本功扎实了(字写好了),则可侧重从书法艺术学习的角度进行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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