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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以华说红楼】脂砚斋母亲说

脂砚斋母亲说

文/丁以华

脂砚斋之争,业已成为红学界公认的最大的公案。近三百年来,脂砚斋批阅《红楼梦》广为人知,更因其批语牵及曹雪芹卒年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故脂砚斋地位举足轻重。但此人到底是谁,一直困扰着数以万计的红学爱好者,人们也绝不放弃对脂砚斋的查考。近现代一些著名学者参与讨论,并提出各自的观点,大致有作者说、史湘云说、叔父说、堂兄弟说,等等。胡适先生论证是曹雪芹本人,周汝昌先生论证是史湘云,欧阳健先生在《还原脂砚斋》一书中否定了此人存在。有鉴于此,对脂砚斋的研究似乎已至绝境。“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可笔者对脂砚斋批语进行逐条梳理时,意外地发现若干条极有价值的信息,恰巧是隐姓埋名的脂砚斋留下的痕迹,疑似对象迅速地锁定薛宝钗一人。经过提取有关的重要信息检验,脂砚斋正是薛宝钗的人物原型,不仅如此,她还是曹雪芹的亲生母亲。

第一部分:脂砚斋就是薛宝钗的原型。

脂砚斋在《红楼梦》多个抄本中留下三千六百余条批语,红学界称之为“脂评”或“脂批”。对研究原本内容、创作过程以及曹雪芹家庭背景等情况,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不容否定,对脂砚斋的查考已经成为探秘《红楼梦》重要的组成部分。

脂砚斋用名考。查阅相关资料,脂砚斋名字从未出现在其它任何地方,由此断定,脂砚斋是《红楼梦》批书者的专用名。“脂”在《红楼梦》里特指女性或女性用品,秦可卿称王熙凤为“你是个脂粉队内的英雄”;贾宝玉有吃姑娘嘴上胭脂的不良嗜好等。“砚”指砚台,是中国人书写、绘画研磨色料的工具。“斋”指书房,如:书斋、东斋、斋屋(读书、休息、思过、斋戒的房舍)。由此得出,脂砚斋之名定义——一位女性用于批阅《红楼梦》专用书房的堂号。

各抄本的脂批总体上保持着一脉相承的风格。令笔者感到惊喜的是,脂砚斋在批注时别具匠心地预设多条伏线,或明或暗和或多或少的涉及到自己身份问题。尤以三条批语最为直截了当,无异于“投案自首”,脂砚斋是薛宝钗的原型立刻进入了人们视线。

一、薛宝钗和林黛玉两人的原型原为同一人,这一观点来自“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的脂批。脂砚斋充分利用这条批语,亲手解决久议无果的女一号大难题。“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的内涵,就是妇孺皆知的“钗黛合一”。第四十二回是“蘅芜君兰言解疑语,潇湘子雅谑补余音”,回前总批是:“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从这条脂批里不难发现,《红楼梦》根本没有第一女主角和第二女主角的区分,薛宝钗和林黛玉两人原型其实是现实生活同一人。经脂砚斋点醒,拥林派和拥薛派双方之间立刻偃旗息鼓,握手言和,之前的争论分明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毫无意义可言。原来,曹雪芹在“真事隐”的大前提下,使用了“风月笔墨”。在这一过程中,为了吸人眼球,曹雪芹精心策划一场三角恋情,用“分身法”,才有了薛宝钗和林黛玉两位艺术形象。于是,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的三者的爱情故事粉墨登场。事实证明,薛宝钗和林黛玉两人之间的言谈举止,成为《红楼梦》可读性和可赏性的亮点。

其一、极具反差的两个人物形象产生多彩美。薛宝钗和林黛玉是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

人,让读者视觉上产生很大的反差,从而引人入胜。一个是丰如太真,一个是病胜西施;一个是天真无邪,一个是圆滑世故;一个是冷若冰霜,一个是热情似火;一个是“任是无情也动人”,一个是“莫怨东风当自嗟”……

其二、多角恋增加故事趣味性。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都处于情窦初开的青春期,都有追求爱情和幸福的权利。在四十二回之前,薛宝钗和林黛玉有较多地博弈。她们各自施展浑身解数,迸发一团团火花。一是贾宝玉分别与薛宝钗和林黛玉零距离相处时,嗅觉到她们的体香,但香型各异,薛宝钗散发“一阵阵凉森森甜丝丝的幽香”,因吃“冷香丸”所致;而林黛玉散发“只闻得一股幽香,却是从黛玉袖中发出,闻之令人醉魂酥骨”,则是与生俱来。二是林黛玉对贾宝玉闹情绪时,道出许多小姑娘的心事,“蠢才,蠢才!你有玉,人家就有金来配你;人家有‘冷香’,你就没有‘暖香’去配?”;林黛玉对贾宝玉说出酸溜溜的话:“你的那些姑娘们也该教训教训,只是我论理不该说。今儿得罪了我的事小,倘或明儿宝姑娘来,什么贝姑娘来,也得罪了,事情岂不大了。”还有“只是一见了姐姐,就把妹妹忘了”等经典对白。

二、薛宝钗和林黛玉的两人的原型就是我,这一观点来自“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的脂批。

脂砚斋利用这条批语,主动坦言自己就是薛宝钗和林黛玉的两位形象的化身。“钗”专指薛宝钗、“黛”专指林黛玉,对于这一点,没有人持任何异议,已经达成共识。至于林黛玉另有“颦颦”这一雅称,这是林黛玉初进荣国府时,贾宝玉强行为她起的名,文本中专门提及,也是毫无疑问的。假如脂砚斋果真被曹雪芹当作薛宝钗和林黛玉写进著作,就相当于发生一起天崩地坼的大地震,《红楼梦》岂止是一般性言情小说,绝对存在更深层的“真事隐”。似这等要事,其他人无权指手画脚,说长道短,即使说了也毫无价值,唯以当事人的书证为准。脂砚斋抓住机会,毫不迟疑地捅破窗户纸,大笔一挥,郑重地作出批注——本人已被作者“比作钗、颦等”写进著作,为此还感到特别的庆幸。第二十六回是“蘅芜院设言传蜜意”,当贾芸拜见贾宝玉时,看到“宝玉穿着家常衣服,靸着鞋,倚在床上拿着本书”,脂砚斋赫然批下:“这是等芸哥看,故作款式。若果真看书,在隔纱窗子说话时已经放下了。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三、我同贾宝玉的原型存有夫妻关系,这一观点来自“常守常见”的脂批。这条脂批是所有脂批中最具爆炸性的一条,振聋发聩,也揭开了一个绝世内幕,脂砚斋和贾宝玉的原型原是两口子。脂砚斋亲自报料称,自己不仅与通灵宝玉做到“常见”,而且做到“常守”,除夫妻关系外别无它解,等同填开了一张合法的“婚姻证明”。这是为什么呢?“常守常见”仅四字,可信息量特别巨大——通灵宝玉是贾宝玉从娘胎里带来的宝物,自始至终挂在贾宝玉颈项上,时常用之代指贾宝玉,脂砚斋宣称自己做到与通灵宝玉“常守常见”,也就是公开承认自己同贾宝玉做到“常守常见”了。我国封建社会里,人们严格恪守“男女有别,授受不清”的古训,少男少女之间期望实现长期地相见和相守的目标,只有结为夫妻这一途径。再回归文本,第五回判词已经表露贾宝玉和薛宝钗属于“金玉良姻”,日后必定结为连理,连高鹗的续书也描写他俩结婚时的场景。如此一来,在贾宝玉和薛宝钗结为夫妻的大前提下,脂砚斋写出自己与通灵宝玉的主人贾宝玉结为夫妻这一事实,运用逻辑推理之后,脂砚斋铁定就是薛宝钗。这条关键性批语出现在第十九回:一次,袭人回娘家,贾宝玉和茗烟匆匆忙忙地赶到。就餐后,袭人在家人面前显露一副小人得志的神态,在未征得贾宝玉同意的情况下,就把通灵宝玉摘下,随随便便地拿给她的姐妹们观赏。不仅如此,袭人竟然说出许多轻蔑的话语,如“今儿可尽力瞧了”“再瞧什么希罕物儿,也不过是这么个东西”等,脂砚斋对袭人的所作所为很不以为然,拿到一次通灵宝玉就这样忘乎所以,我还与通灵宝玉“常守常见”呢。庚辰双行夹批如下:“行文至此,固好看之极,且勿论按此言固是袭人得意之话,盖言你等所稀罕不得一见之宝,我却常守常见视为平物。然余今窥其用意之旨,则是作者借此正为贬玉原非大观者也。”

第二部分:相关脂砚斋批语构成“模糊画像”的重要素材。

脂砚斋证明作者选材真实。脂砚斋掌握许多的内情,深刻领会《红楼梦》主创精神,对曹雪芹的素材来源了如指掌,利用脂批对其可信度加以肯定。第二回是“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冷子兴说出“钦差金陵省体仁院总裁甄家”,眉批:“又一真正之家,特与假家遥对,故写假则知真”;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警幻说出的“(此曲)若非个中人,不知其中之妙”,侧批:“三字要紧。不知谁是个中人。宝玉即个中人乎?然则石头亦个中人乎?作者亦系个中人乎?观者亦个中人乎?”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凤姐点戏《刘二当衣》,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

脂砚斋是作者的长辈。脂批里使用“命”等强制性语言,不仅如此,发号施令还真的非常有效。脂砚斋所发指令不是针对一般小事情,而是事关全局的大事情。脂砚斋责令作者大幅度修改秦可卿文字就是一个极端举动,以“老朽”自居,发出“因命芹删去”信息。曹雪芹接到这一指令,完全采纳,进行了大手术式删节,致使这回“少却四五页也”。他使用霸道的语气,收到不错的效果,脂砚斋的长辈身份暴露无遗。第十三回是“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有脂批:“此回可卿梦阿凤,作者大有深意,惜已为末世,奈何奈何!贾珍虽奢淫,岂能逆父哉?特因敬老不管,然后恣意,足为世家之戒。‘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脂砚斋是一位女性。脂批女性化倾向明显,时常情绪失控,经常性“哭”、“悲”、“叹”、“大哭”等,这与另一位重要批者畸笏叟比较而言,感情明显的脆弱。“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诗后,甲戌眉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第二十回描写贾宝玉犯呆意,“你道是何呆意?因他自幼姊妹从中长大,亲姊妹有元春、探春,伯叔的有迎春、惜春,亲戚中又有史湘云、林黛玉、薛宝钗等诸人。他便料定,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情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所作脂批是:“听了这一个人之语,岂是呆子,由你自己说吧。我把你作极乖的人看。”

脂砚斋与作者心心相映。曹雪芹的文字感情色彩与脂批的感情色彩高度一致,爱憎分明,有共鸣之处,这是一个神奇现象。脂砚斋对作者塑造的人物形象非常认可,对贾母和贾政等正面的人物形象给予褒扬,对贾瑞等反面的人物形象给予贬低。一些迹象表明,两人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第十二回,作者非常憎恨贾瑞这一角色,将他描写得可耻又可恨,被王熙凤玩于股掌之中,遭到敲诈勒索,遭受泼粪等,最后,好端端一条性命就被葬送了。“贾瑞直冻了一夜,今又遭了苦打,且饿着肚子跪在风地里念文章”,脂批却是:“教令何尝不好,孽种故此不同”;第二十一回是“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俏平儿软语救贾琏”,丫头惠香因排行老四,贾宝玉讽刺她,并把她名字改为“四儿”。此后,惠香受到了许多不公正的待遇,可怜至极。而此时脂批竟用了恶狠狠的语调:“又是一个有害无益者。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于开卷凡见如此人,世人故为喜,余反抱恨,盖四字误人甚矣。被误者深感此批。”

脂砚斋揭底八十回后的真故事。脂砚斋数度点评《石头记》,单凭这一点,历史上第一位红学家非她莫属。从脂批内容来分析,脂砚斋确实见过《红楼梦》完整文字版,对《红楼梦》故事一清二楚,披露《红楼梦》真相,另做了有益的提示工作,引导读者深入地探索发现。尤其对八十回后真故事透底非常的有价值,一有袭人嫁人,二有宝玉和宝钗成婚,三有麝月为婢女等故事情节,脂砚斋用事实证明了现存的抄本全部是残本。庚辰双行夹批:“闲闲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写晴雯之疑忌,亦为下文跌扇角口等文伏脉,却又轻轻抹去。正见此时都在幼时,虽微露其疑忌,见得人各禀天真之性,善恶不一,往后渐大渐生心矣。但观者凡见晴雯诸人则恶之,何愚也哉!要知自古及今,愈是尤物,其猜忌愈甚。若一味浑厚大量涵养,则有何可令人怜爱护惜哉?然后知宝钗、袭人等行为,并非一味蠢拙古板以女夫子自居,当绣幕灯前、绿窗月下,亦颇有或调或妒、轻俏艳丽等说,不过一时取乐买笑耳,非切切一味妒才嫉贤也,是以高诸人百倍。不然,宝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女夫子哉?看过后文则知矣。故观书诸君子不必恶晴雯,正该感晴雯金闺绣阁中生色方是。第二十一回有条脂批,透露后八十回有一回目叫“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脂批是:“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此回‘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后文‘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今只从二婢说起,后则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袭人、之宝玉,亦他日之袭人、他日之宝玉也。今日之平儿、之贾琏,亦他日之平儿、他日之贾琏也。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今日之琏犹可救,他日之琏已不能救耶?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救与强无别也,甚矣!但此日阿凤英气何如是也,他日之身微运蹇,亦何如是也?人世之变迁,倏忽如此!”

脂砚斋和作者有母子情结。不论从原著里或脂批中,都能发现端倪。曹雪芹对于薛宝钗这一角色倾注所有的真情实感,一是对她采取避讳方式,除贾宝玉之外,薛宝钗自始至终地使用小名或乳名;二是大书特书薛宝钗的正面形象,端庄稳重,温柔敦厚,豁达大度,好比“高山晶莹雪”,她成封建社会里一位典型的淑女,由此可见,薛宝钗原型在曹雪芹心目中受到的尊重程度之高,绝非是一般的女子可比拟。批书者脂砚斋认为薛宝钗原型考证并不是一件高不可攀的事情,她首提了“何以解云钗”方法,劝告人们用心对待这件事,完全能够准确地判明史湘云和薛宝钗人物原型。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蘅芜苑夜拟菊花题”,回末总批意味深长:“薛家女子何贞侠,总因富贵不须夸。发言行事何其嘉,居心用意不狂奢。世人若可平心度,便解云钗两不暇。”另外,脂砚斋对作品描写的母子亲情极为敏感,第四十一回“栊翠庵茶品梅花雪”,曹雪芹描写这一情景:贾宝玉饮酒,王夫人命人换暖酒,宝玉连忙将自己的杯子捧过来,送到王夫人口边,王夫人便就他手内吃了两口。对贾宝玉母子之间深情,脂砚斋展现了柔软的一面:“妙极,忽写宝玉如此,便是天地间母子之至情至性,献芹之氏之意,令人酸鼻。”

脂砚斋见到“金魁星”记叙文字伤痛到极点。曹雪芹将脂砚斋熟识的实物“金魁星”写进第八回。贾宝玉和秦钟相见恨晚,遂成莫逆之交。秦钟初次来到荣国府,贾宝玉立即安排他拜见贾母,贾母觉得他是陪伴贾宝玉读书的最佳人选,很高兴地赠送“一个荷包”和一个“金魁星”。贾母用这些物品当作见面礼,有“取文星和合之意”,体现了一位长辈对晚辈的良好祝愿。“金魁星”为何物呢?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黄金铸成的魁星神像,有祝颂功名顺利的意思”。笔者根据脂砚斋批语时的情境,以及曹雪芹对金魁星的文意表述,推测金魁星就是曹雪芹出世后佩戴的一个金项圈。脂砚斋批注时,“金魁星”的记叙文字突然映入眼帘,睹物伤情, 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悲痛欲绝。按脂砚斋自己说法,已经哀痛至“肠断心摧”的程度。甲戌眉批:“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

脂砚斋权威发布曹雪芹卒年的准确时间。关于曹雪芹卒年问题,参与研究者各吹各的调,学界久久不能定论。虽然脂砚斋提供了一个曹雪芹卒年的时间,但脂砚斋身份问题不能彻底解决,就不能让持不同意见者心悦诚服。笔者通过深入研究,论证薛宝钗原型就是脂砚斋,从而奠定脂砚斋提供曹雪芹卒年时间的权威性。另因脂砚斋同曹雪芹有着这层特殊关系,能够铭记曹雪芹卒年时间完全合乎常理。甲戌本有条批语透露曹雪芹死于“壬午除夕”的重要信息,这是截至目前为止的唯一一个具体时间。脂砚斋在第一回写下曹雪芹卒年时间是“壬午除夕”,该年无腊月三十日,依历推算是乾隆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即公元1762年11月12日。

第三部分:因应而生的《脂砚斋母亲说》。

佐证材料一:笔者在研读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独家观点。新浪博客发表了拙作《薛宝钗原型是曹雪芹之母》(2013-07)、《脂砚斋母亲说》(2014-11),上海古籍出版社也将该文编入拙著《探秘红楼梦》(2015-08)。

佐证材料二:曹頫的信件提到了“嫂马氏”,笔者论证是曹雪芹的母亲。康熙五十四(1715)年三月初七日,曹頫给康熙皇帝的奏折《江宁织造曹頫代母陈情折》,提到他的兄嫂马氏有娠的情况:“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奏折中说到的'奴才之嫂马氏'是指曹颙之妻。

以原著原意、曹頫奏折以及重要脂批为基础,通过全方位论证后,制作“三位一体”支撑下的《脂砚斋母亲说》示意图。

如图所示:

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刘梦溪先生曾发出“脂砚谁人”的感叹,同时将它明确列为“红学”三大死结之一。《脂砚斋母亲说》是笔者多年潜心研究的结果,此观点在脂批基础上形成,完全符合原著精神。依笔者愚见,“脂砚谁人”绝不可能成为一大死结,更不会成为“红学”史上的千古之谜,只不过是脂砚斋迫不得已地有所遮掩而已。

作家简介:丁以华,笔名竹院斋,1964年生,安徽芜湖县人。自幼酷爱中华传统文化,尤其对《红楼梦》推崇备至,时常被韵味十足的诗句及句句玄机地描写深深吸引,自此与《红楼梦》结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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