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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志》阅读笔记

〔目录〕

0.《序》

1.《九征》

2.《体别》

3.《流业》

4.《材理》

5.《材能》

6.《利害》

7.《接识》

8.《英雄》

9.《八观》

10.《七缪》

11.《效难》

12.《释争》




0.《序》

1.圣贤之所美,莫美乎聪明;聪明之所贵,莫贵乎知人。知人诚智,而众材得其序,而庶绩之业兴矣。

2.是以圣人,着爻相则立君子小人之辞、叙诗志则别风俗雅正之业、制礼乐则考六艺祗庸之德、躬南面则授俊逸辅相之材,皆所以达众善而成天功也。

3.天功既成,则并受名誉。是以:尧以克明俊德为称、舜以登庸二八为功,汤以拔有莘之贤为名、文以举渭滨之叟为贵。由此论之,圣人兴德,孰不,劳聪明于求人、获安逸于任使,者哉!

4.仲尼不试无所援升,犹序门人以为四科、泛众论材以为三等。又叹,中庸以殊圣人之德、尚德以劝庶己之论。训六蔽以戒偏材之失、思狂狷以通拘抗之材。疾悾悾而信,以明为似之难保。又曰:察其所安,观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人物之察也,如此之详。

5.志序人物,庶以补缀遗忘。惟博识君子,裁览其义焉。


1.《九征》

1.盖人物之本,出乎情性。情性之理,甚微而玄。非圣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

2.凡有血气者,莫不,含元一以为质、禀阴阳以为性、体五行而著形。苟有形质,犹可即而求之。

3.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是故,观人察质,必先察其平淡、而后求其聪明。

4.聪明者,阴阳之精。阴阳清和,则中睿外明。圣人淳耀,能兼二美。知微知章,自非圣人,莫能两遂。明白之士,达动之机,而暗于玄机;玄虑之人,识静之人,而困于速捷。火日外照,不能内见;金水内映,不能外光。二者之义,盖阴阳之别也。

5.骨植而柔者,谓之弘毅,弘毅也者,仁之质也;气清而朗者,谓之文理,文理也者,礼之本也;体端而实者,谓之贞固,贞固也者,信之基也;筋劲而精者,谓之勇敢,勇敢也者,义之决也:色平而畅者,谓之通微,通微也者,智之原也。

6.温植而扰毅,木之德也;刚塞而弘毅,金之德也;愿恭而理敬,水之德也;宽栗而柔立,土之德也;简畅而明砭,火之德也。

7.虽体变无穷,犹依乎五质。故其“刚”“柔”“明”“畅”“贞固”之征,著乎形容、见乎声色、发乎情味,各如其象。

8.心质亮直,其仪劲固;心质休决,其仪进猛;心质平理,其仪安闲。

9.夫仪动成容,各有态度:直容之动,矫矫行行;休容之动,业业跄跄;德容之动,颙颙卬卬。

10.夫容之动作,发乎心气;心气之征,则声变是也。夫气合成声,声应律吕:有和平之声、有清畅之声、有回衍之声。夫声畅于气,则实存貌色。

11.诚仁,必有温柔之色;诚勇,必有矜奋之色;诚智,必有明达之色。

12.色见于貌,所谓征神。征神见貌,则情发于目。仁目之精,悫然以端;勇胆之精,晔然以彊。然皆偏至之材,以胜体为质者也。故胜质不精,则其事不遂。是故:直而不柔则木、劲而不精则力、固而不端则愚、气而不清则越、畅而不平则荡。

13.物生有形,形有神精。能知精神,则穷理尽性。性之所尽,九质之征也。

14.平陂之质在于神、明暗之实在于精、勇怯之势在于筋、强弱之植在于骨、躁静之决在于气、惨怿之情在于色、衰正之形在于仪、态度之动在于容、缓急之状在于言。

15.其为人也:质素平澹、中叡外朗、筋劲植固、声清色怿、仪正容直。九征皆至,则纯粹之德也;九征有违,则偏杂之材也。

16.三度不同,其德异称。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为目;兼德之人,更为美号。

17.兼德而至,谓之中庸,中庸也者,圣人之目也;具体而微,谓之德行,德行也者,大雅之称也。一至,谓之偏材,小雅之质也;一征,谓之依似,乱德之类也。一至、一违,谓之间杂。间杂,无恒之人也。无恒、依似,皆风人末流。末流之质,不可胜论,是以略而不概也。


2.《体别》

1.夫中庸之德,其质无名。咸而不碱、淡而不溃、质而不缦、文而不缋,能威能怀、能辨能讷,变化无方、以达为节。抗者过之、拘者不逮。

2.夫拘抗违中,故善有所章,而理有所失。

3.厉直刚毅,材在矫正、失在激讦;柔顺安恕,每在宽容、失在少决;雄悍杰健,任在胆烈、失在多忌;精良畏慎,善在恭谨、失在多疑;强楷坚劲,用在桢干、失在专固;论辨理绎,能在释结、失在流宕;普博周给,弘在覆裕、失在溷浊;清介廉洁,节在俭固、失在拘扃;休动磊落,业在攀跻、失在疏越;沉静机密,精在玄微、失在迟缓;朴露径尽,质在中诚、失在不微;多智韬情,权在谲略、失在依违。

4.强毅之人,狠刚不和,不戒其彊之搪突,而以顺为挠,厉其抗。是故,可以立法、难与入微。

5.柔顺之人,缓心宽断,不戒其事之难摄,而以抗为刿,安其舒。是故,可与循常、难与权疑。

6.雄悍之人,气奋勇决,不戒其勇之毁跌,而以顺为恇,竭其势。是故,可与涉难、难与居约。

7.惧慎之人,畏患多忌,不戒其懦于为义,而以勇为狎,增其疑。是故,可与保全、难与立节。

8.凌楷之人,秉意劲特,不戒其情之固护,而以辨为伪,强其专。是故,可以持正、难与附众。

9.辨博之人,论理赡给,不戒其辞之泛滥,而以楷为系,遂其流。是故,可与泛序、难与立约。

10.弘普之人,意爱周洽,不戒其交之溷杂,而以介为狷,广其浊。是故,可以抚众、难与厉俗。

11.狷介之人,砭清激浊,不戒其道之隘狭,而以普为秽,益其拘。是故,可与守节、难以变通。

12.修动之人,志慕超越,不戒其意之大猥,而以静为滞,果其锐。是故,可以进趋、难与持后。

13.沉静之人,道思回复,不戒其静之迟后,而以动为疏,美其懦。是故,可与深虑、难与捷速。

14.朴露之人,中疑实确,不戒其实之野直,而以谲为诞,露其诚。是故,可与立信、难与消息。

15.韬谲之人,原度取容,不戒其术之离正,而以尽为愚,贵其虚。是故,可与赞善、难与矫违。

16.学所以成材也、恕所以推情也。偏材之性,不可移转矣。虽教之以学,材成而随以失;虽训之以恕,推情各从其心。信者逆信、诈者逆诈。故学不道,恕不周物。此偏材之益失也。


3.《流业》

1.盖人流之业,十有二焉:有清节、有法家、有术家、有国体、有器能、有臧否、有伎俩、有智意、有文章、有儒学、有口辨、有雄杰。

2.德行高妙、容止可法,是谓清节;建法立制、强国富人,是谓法家;思通道化、策谋奇妙,是谓术家。

3.兼有三材,三材皆备,其德足以厉风俗、其法足以正天下、其术足以谋庙胜,是谓国体;兼有三材,三材皆微,其德足以率一国、其法足以正乡邑、其术足以权事宜,是谓器能。

4.清节之流,不能弘恕,好尚讥诃,分别是非,是谓臧否;法家之流,不能创思图远,而能受一官之任,错意施巧,是谓伎俩;术家之流,不能创制垂则,而能遭变用权,权智有余,公正不足,是谓智意。

5.能属文著述,是谓文章。能传圣人之业,而不能干事施政,是谓儒学。辩不入道,而应对资给,是谓口辩。胆力绝众,才略过人,是谓雄杰。

6.凡此十二材,皆人臣之任也。主德不预焉?主德者,聪明平淡,达众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是故,主道立,则十二材各得其任也。

7.清节之德,师氏之任也;法家之材,司寇之任也;术家之材,三孤之任也;三材纯备,三公之任也;三材而微,冢宰之任也;臧否之材,师氏之佐也;智意之材,冢宰之佐也;伎俩之材,司空之任也;儒学之材,安民之任也;文章之材,国史之任也;辩给之材,行人之任也;骁雄之材,将帅之任也。

8.若道不平淡,与一材同好,则一材处权,而众材失任矣。


4.《材理》

1.建事立义,须理而定;及其论难,鲜能定之。夫何故哉?盖理多品而人材异也。

2.理多品则难通、人材异则情诡。情诡难通,则理失而事违也。

3.盈气损益,道之理也;法制正事,事之理也;礼教宜适,义之理也;人情枢机,情之理也。

4.质于理合,合而有明,明足见理,理足成家。

5.质性平淡,思心玄微、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质性警彻。权略机捷、能理烦速,事理之家也;质性和平,能论礼教、辩其得失,义礼之家也;质性机解, 推情原意、能适其变,情理之家也。

6.刚略之人,不能理微。论大体则弘博而高远、历纤理则宕往而疏越。

7.抗厉之人,不能回挠。论法直则括处而公正、说变通则否戾而不入。

8.坚劲之人,好攻其事实。指机理则颖灼而彻尽、涉大道则径露而单持。

9.辩给之人,辞烦而意锐。推人事则精识而穷理、即大义则恢愕而不周。

10.浮沉之人,不能沉思。序疏数则豁达而傲博、立事要则爁炎而不定。

11.浅解之人,不能深难。听辩说则拟锷而愉悦、审精理则掉转而无根。

12.宽恕之人,不能速捷。论仁义则弘详而长雅、趋时务则迟缓而不及。

13.温柔之人,力不休彊。味道理则顺适而和畅、拟疑难则濡懦而不尽。

14.好奇之人,横逸而求异。造权谲则倜傥而瑰壮、案清道则诡常而恢迂。

15.所谓性有九偏,各从其心之所可以为理。

16.有漫谈陈说,似有流行者;有理少多端,似若博意者;有回说合意,似若赞解者。有处后持长,从众所安,似能听断者。有避难不应,似若有余,而实不知者。有慕通口解,似悦而不怿者。有因胜情失,穷而称妙,跌则掎跖,实求两解,似理不可屈者。

17.夫辩,有理胜、有辞胜。理胜者,正白黑以广论,释微妙而通之;辞胜者,破正理以求异,求异则正失之。

18.夫九偏之材,有同、有反、有杂。同则相解、反则相非、杂则相恢。

19.聪能听序、思能造端、明能见机、辞能辩意、捷能摄失、守能待攻、攻能夺守、夺能易予。兼此八者,然后乃能通于天下之理。通于天下之理,则能通人矣。

20.聪能听序,谓之名物之材;思能造端,谓之构架之材;明能见机,谓之达识之材;辞能辩意,谓之赡给之材;捷能摄失,谓之权捷之材;守能待攻,谓之持论之材;攻能夺守,谓之推彻之材;夺能易予,谓之贸说之材。

21.与通人言,则同解而心喻;与众人之言,则察色而顺性。明包众理,不以尚人;聪叡资给,不以先人。善言出己,理足则止;鄙误在人,过而不迫。写人之所怀、扶人之所能。不以事类犯人之所婟、不以言例及己之所长。说直论变,无所畏恶。采虫声之善音、赞愚人之偶得。夺与有宜、去就不留。方其盛气,折谢不吝;方其胜难,胜而不矜。


5.《材能》

1.夫能出于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异。

2.自任之能,清节之材也。在朝,则冢宰之任;为国,则矫直之政。

3.立法之能,治家之材也。在朝,则司寇之任;为国,则公正之政。

4.计策之能,术家之材也。在朝,则三孤之任;为国,则变化之政。

5.人事之能,智意之材也。在朝,则冢宰之佐;为国,则谐合之政。

5.行事之能,谴让之材也。在朝,则司寇之佐;为国,则督责之政。

6.权奇之能,伎俩之材也。在朝,则司空之任;为国,则艺事之政。

7.司察之能,臧否之材也。在朝,则师氏之佐;为国,则刻削之政。

8.威猛之能,豪杰之材也。在朝也,则将帅之任;为国,则严厉之政。

9.王化之政,宜于统大,以之治小则迂;辨护之政,宜于治烦,以之治易则固;策术之政,宜于治难,以之治平则淡;矫抗之政,宜于治侈,以之治弊则残;谐和之政,宜于治新,以之治旧则虚;公刻之政,宜于紏奸,以之治边则散;威猛之政,宜于讨乱,以之治善则暴;伎俩之政,宜于治富,以之治贫则劳。

10.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

11.臣以自任为能、君以用人为能;臣以能言为能、君以能听为能;臣以能行为能、君以能赏罚为能。所能不同,故能君众材也。


6.《利害》

1.盖人业之流,各有利害。

2.清节之业,着于仪容,发于德行。未用而章,其道顺而有化。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进;既达也,为上下之所敬。其功足以激浊扬清,师范僚友。其为业也,无弊而常显,故为世之所贵。

3.法家之业,本于制度,待乎成功而效。其道前口而后治,严而为众。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忌;已试也,为上下之所惮。其功足以立法成治。其弊也,为群枉之所雠。其为业也,有敝而不常用,故功大而不终。

4.术家之业,出于聪思,待于谋得而章。其道先微而后着,精而且玄。未达也,为众人之所不识;其用也,为明主之所珍。其功足以运筹通变。其退也,藏于隐微。其为业也,奇而希用,故或沉微而不章。

5.智意之业,本于度原,其道顺而不忤。未达也,为众人之之所容;已达也,为宠爱之所嘉。其功足以赞明计虑。其蔽也,知进而不退,或离正以自全。其为业也,谞而难持,故或先利而后害。

6.臧否之业,本乎是非,其道廉而且砭。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识;已达也,为众人之所称。其功足以变察是非,其蔽也,为诋诃之所怨。其为业也,峭而不裕,故或先得而后离众。

7.伎俩之业,本于事能,其道辨而且速。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异;已达也,为官司之所任。其功足以理烦紏邪。其蔽也,民劳而下困。其为业也,细而不泰,故为治之末也。


7.《接识》

1.夫人初甚难知,而士无众寡,皆自以为知人。以己观人,则以为可知也;以察观人,则以为不识也。夫何哉?是故,能识同体之善,而或失异量之美。何以论其然?

2.清节之人,以正直为度,故其历众材也,能识性行之常,而或疑法术之诡。

3.法制之人,以分数为度,故能识较方直之量,而不贵变化之术。

4.术谋之人,以思谟为度,故能成策略之奇,而不识遵法之良。

5.器能之人,以辨护为度,故能识方略之规,而不知制度之原。

6.智意之人,以原意为度,故能识韬谞之权,而不贵法教之常。

7.伎俩之人,以邀功为度,故能识进趣之功,而不通道德之化。

8.臧否之人,以伺察为度,故能识诃砭之明,而不畅倜傥之异。

9.言语之人,以辨析为度,故能识捷给之惠,而不知含章之美。

10.尽有诸流,则亦能兼达众材。故兼材之人,与国体同。

11.一以论道德、二以论法制、三以论策术,然后乃能竭其所长,而举之不疑。

12.多陈处直,则以为见美;静听不言,则以为虚空;抗为高谈,则以为不逊;逊让不尽,则以为浅陋;言称一善,则以为不博;历发众奇,则以为多端;先意而言,则以为分美;因失难之,则以为不喻;说以对反,则以为较己;博以异杂,则以为无要。

13.论以同体,然后乃悦。于是乎有“亲爱之情”“称举之誉”。此偏材之常失。


8.《英雄》

1.草之精秀者为英、兽之特群者为雄。故人之文武茂异,取名于此。聪明秀出,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此其大体之别名也。

2.聪明者,英之分也,不得雄之胆,则说不行;胆力者,雄之分也,不得英之智,则事不立。

3.英,以其聪谋始、以其明见机,待雄之胆行之;雄,以其力服众、以其勇排难,待英之智成之。

4.若聪能谋始,而明不见机,乃可以坐论,而不可以处事。聪能谋始、明能见机,而勇不能行,可以循常,而不可以虑变。

5.若力能过人,而勇不能行,可以为力人,未可以为先登。力能过人、勇能行之,而智不能断事,可以为先登,未足以为将帅。

6.聪能谋始、明能见机、胆能决之,然后可以为英:“张良”是也;气力过人、勇能行之、智足断事,乃可以为雄:“韩信”是也。

7.英可以为相、雄可以为将。

8.徒英而不雄,则雄材不服也;徒雄而不英,则智者不归也。雄能得雄,不能得英;英能得英,不能得雄。

9.故一人之身,兼有英雄,乃能役英与雄。能役英与雄,故能成大业也。


9.《八观》

1.一曰观其夺救,以明间杂;二曰观其感变,以审常度;三曰观其志质,以知其名;四曰观其所由,以辨依似;五曰观其爱敬,以知通塞;六曰观其情机,以辨恕惑;七曰观其所短,以知所长;八曰观其聪明,以知所达。

2.见可怜则流涕、将分与则吝啬,是慈而不仁者;睹危急则恻隐、将赴救则畏患,是仁而不恤者;处虚义则色厉、顾利欲则内荏,是厉而不刚者。

3.慈而不仁者,则吝夺之也;仁而不恤者,则惧夺之也;厉而不刚者,则欲夺之也。

4.慈不能胜吝,无必其能仁也;仁不能胜惧,无必其能恤也;厉不能胜欲,无必其能刚也。

5.不仁之质胜,则伎力为害器;贪悖之性胜,则彊猛为祸梯。

6.爱惠分笃,虽傲狎不离也;助善者明,虽疾恶不害也;救济过厚,虽取人不贪也。

7.人厚貌深情,将欲求之,观其辞旨、察其应赞。观其辞旨,犹听音之善丑;察其应赞,犹视智之能否。

8.论显扬正,白也;不善言应,玄也;经纬玄白,通也;移易无正,杂也;先识未然,圣也;追思玄事,叡也;见事过人,明也;以明为晦,智也;微忽必识,妙也;美妙不昧,疏也;测之益深,实也;假合炫耀,虚也。

9.忧患之色,乏而且荒;疾疢之色,乱而垢杂。喜色,愉然以怿;愠色,厉然以扬。

10.妒惑之色,冒昧无常,及其动作,盖并言辞。

11.其言甚怿,而精色不从者,中有违也。其言有违,而精色可信者,辞不敏也。

12.言未发而怒色先见者,意愤溢也;言将发而怒气送之者,彊不然也。

13.骨直气清,则休名生焉;气清力劲,则烈名生焉;劲智精理,则能名生焉;智直彊悫,则任名生焉。集于端质,则令德济焉;加之于学,则文理灼焉。

14.直而能温者,德也;直而好讦者,偏也;讦而不直者,依也;道而能节者,通也;通而时过者,偏也;宕而不节者,依也。

15.轻诺似烈而寡信、多易似能而无效、进锐似精而去速、诃者似察而事烦、讦施似惠而无成、面从似忠而退违,此似是而非者也。

16.大权似奸而有功、大智似愚而内明、博爱似虚而实厚、正言似讦而情忠。

17.听言信貌,或失其真;诡情御反,或失其贤。

18.《孝经》,以爱为至德、以敬为要道;《周易》,以感为德、以谦为道;《老子》,以无为德、以虚为道。

19.敬之为道也,严而相离、其势难久;爱之为道也,情亲意厚、深而感物。

20.人情莫不欲遂其志,故:烈士乐奋力之功、善士乐督政之训、能士乐治乱之事、术士乐计策之谋、辨士乐陵讯之辞,贪者乐货财之积、幸者乐权势之尤。

21.苟赞其志,则莫不欣然,是所谓杼其所欲则喜也。

22.功力不建则烈士奋、德行不训则正人哀、政乱不治则能者叹、敌能未弭则术人思、货财不积则贪者忧、权势不尤则幸者悲,是所谓不杼其能则怨也。

23.人情莫不欲处前,故恶人之自伐。自伐,皆欲胜之类也。是故,自伐其善则莫不恶也,是所谓自伐历之则恶也。

24.人情皆欲求胜,故悦人之谦。谦所以下之,下有推与之意。是故,人无贤愚,接之以谦,则无不色怿。是所谓以谦下之则悦也。

25.人情皆欲,掩其所短、见其所长。是故,人驳其所短,似若物冒之,是所谓驳其所伐则婟也。

26.人情陵上者也,陵犯其所恶,虽见憎未害也。若以长驳短,是所谓以恶犯婟,则妒恶生矣。

27.是以君子接物,犯而不校,不校则无不敬下,所以避其害也。小人则不然,既不见机,而欲人之顺己。以佯爱敬为见异,以偶邀会为轻。苟犯其机,则深以为怨。

28.夫偏材之人,皆有所短。故:直之失也讦、刚之失也厉、和之失也懦、介之失也拘。

29.直者不讦,无以成其直;既悦其直,不可非其讦;讦也者,直之征也。

30.刚者不厉,无以济其刚;既悦其刚,不可非其厉;厉也者,刚之征也。

31.和者不懦,无以保其和;既悦其和,不可非其懦;懦也者,和之征也。

32.介者不拘,无以守其介;既悦其介,不可非其拘;拘也者,介之征也。

33.然有短者,未必能长也。有长者,必以短为征。是故,观其征之所短,而其材之所长可知也。

34.仁者德之基也、义者德之节也、礼者德之文也、信者德之固也、智者德之帅也。

35.智出于明,明之于人,昼之待白日、夜之待烛火。其明益盛者,所见及远,及远之明难。

36.守业勤学,未必及材;材艺精巧,未必及理;理意晏给,未必及智;智能经事,未必及道。道思玄远,然后乃周。

37.以明将仁,则无不怀;以明将义,则无不胜;以明将理,则无不通。

38.好声而实不克则恢、好辩而礼不至则烦、好法而思不深则刻、好术而计不足则伪。

39.钧材而学,明者为师;比力而争,智者为雄。


10.《七缪》

1.一曰察誉有偏颇之缪、二曰接物有爱恶之惑、三曰度心有大小之误、四曰品质有早晚之疑、五曰变类有同体之嫌、六曰论材有申压之诡、七曰观奇有二尤之失。

2.人以为是,则心随而明之;人以为非,则意转而化之。

3.人察物,亦自有误,爱憎兼之,其情万原。不畅其本,胡可必信。

4.能知人者,以目正耳;不知人者,以耳败目。

5.偏上失下,则其终有毁;偏下失上,则其进不杰。

6.皆合而是,亦有违比;皆合而非,或在其中。

7.夫善非者,虽非犹有所是,以其所是,顺己所长,则不自觉情通意亲,忽忘其恶。

8.精欲深微、质欲懿重、志欲弘大、心欲嗛小。精微所以入神妙也、懿重所以崇德宇也、志大所以戡物任也、心小所以慎咎悔也。

9.心小志大者,圣贤之伦也;心大志大者,豪杰之隽也;心大志小者,傲荡之类也;心小志小者,拘懦之人也。

10.早智者浅惠而见速、晚成者奇识而舒迟、终暗者并困于不足、遂务者周达而有余。

11.人情莫不“趣名利”“避损害”。名利之路,在于是得;损害之源,在于非失。

12.直者性奋,好人行直于人,而不能受人之讦;尽者情露,好人行尽于人,而不能纳人之径。

13.性同而材倾,则相援而相赖也;性同而势均,则相竞而相害也。

14.富贵遂达,势之申也;贫贱穷匮,势之压也。

15.见赡者求可称而誉之、见援者阐小美而大之。

16.处贫贱,欲施而无财、欲援而无势,亲戚不能恤、朋友不见济、分义不复立,恩爱浸以离,怨望者并至,归非者日多。

17.钧材而进,有与之者,则体益而茂遂;私理卑抑,有累之者,则微降而稍退。

18.众人之观,不理其本,各指其所在,是疑于申压者也。

19.尤妙之人,含精于内,外无饰姿;尤虚之人,硕言瑰姿,内实乖反。

20.或以貌少为不足、或以瑰姿为巨伟、或以直露为虚华、或以巧饬为真实。

21.遗贤而贤有济,则恨在不早拔;拔奇而奇有败,则患在不素别。

22.尤物不世见,而奇逸美异也。

23.隽杰者,众人之尤也;圣人者,众尤之尤也。其尤弥出者,其道弥远。

24.众人之所贵,各贵其出己之尤,而不贵尤之所尤。

25.众人之明,能知辈士之数,而不能知第目之度;辈士之明,能知第目之度,不能识出尤之良也;出尤之人,能知圣人之教,不能究之入室之奥也。

26.人物之理妙,不可得而穷已。


11.《效难》

1.有难知之难,有知而无由得效之难。

2.或相其形容、或候其动作、或揆其终始、或揆其拟象、或推其细微、或恐其过误、或循其所言、或稽其行事。

3.必有草创信形之误、又有居止变化之谬。

4.浅美扬露,则以为有异;深明沉漠,则以为空虚;分别妙理,则以为离娄;口传甲乙,则以为义理;好说是非,则以为臧否;讲目成名,则以为人物;平道政事,则以为国体。

5.名由众退、实从事章,此草创之常失也。故必待居止,然后识之。

6.居视其所安、达视其所举、富视其所与、穷视其所为、贫视其所取。

7.或未至而悬欲、或已至而易顾、或穷约而力行、或得志而从欲,此又居止之所失也。


12.《释争》

1.善以不伐为大、贤以自矜为损。

2.舜让于德而显义登闻、汤降不迟而圣敬日跻;隙至上人而抑下滋甚、王叔好争而终于出奔。

3.君子,举不敢越仪准、志不敢凌轨等,内勤己以自济、外谦让以敬惧。是以怨难不在于身,而荣福通于长久也。

4.彼小人则不然,矜功伐能、好以陵人。在前者人害之、有功者人毁之、毁败者人幸之。是故,并辔争先而不能相夺、两顿俱折而后者所趋。

5.然好胜之人,犹谓不然。以在前为速锐、以处后为留滞、以下众为卑屈、以蹑等为异杰、以让敌为回辱、以陵上为高厉。是故,抗奋遂往,不能自反也。

6.以抗遇贤必见逊下、以抗遇暴必构敌难。

7.敌难既构,则是非之理必溷而难明。溷而难明则其与自毁何以异哉?

8.交气疾争者,为易口而自毁也;并辞竞说者,为贷手以自殴也。

9.然原其所由,岂有躬自厚责以致变讼者乎?皆由内恕不足,外望不已:或怨彼轻我、或疾彼胜己。

10.我薄而彼轻之,则我曲而彼直也;我贤而彼不知,则见轻非我咎也。若彼贤而前我;则我德之未至也;若德钧而彼先我,则我德之近次也。夫何怨哉?

11.两贤未别,则能让者为隽矣;争隽未别,则用力者为惫矣。

12.知屈之可以为伸,故含辱而不辞;知卑之可以为胜,故下之而不疑。

13.及其终极,乃转祸为福,屈雠而为友,使怨雠不延于后嗣,而美名宣于无穷。君子之道,岂不裕乎!

14.君子能受纤微之嫌,故无变斗之大讼;小人难忍小忿之故,终有显赫之败辱。

15.怨在微而下之,犹可以为谦德也;变在萌而争之,则祸成而不能救矣。

16.君子之求胜也,以推让为利锐、以自修为棚橹。静则闭嘿泯之玄门、动则由恭顺之通路。战胜而争不形、敌服而怨不构。若然者,悔吝不存于声色,夫何显争之有哉?

17.彼显争者,必自以为贤人,而人以为险诐者。实无险德,则无可毁之义。若信有险德,又何可与讼乎?险而与之讼,是柙兕而撄虎,其可乎?怒而害人,亦必矣!

18.无功而自矜,一等;有功而伐之,二等;功大而不伐,三等。

19.愚而好胜,一等;贤而尚人,二等;贤而能让,三等。

20.缓己急人,一等;急己急人,二等;急己宽人,三等。

21.君子能知自损之为益,故功一而美二;小人不知自益之为损,故伐一而失二。

22.不伐者伐之也、不争者争之也,让敌者胜之也、下众者上之也。

23.君子诚能睹争途之名险,独乘高于玄路,则光晖焕而日新,德声伦于古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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