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电梯轿厢未张贴或标志破损,最高罚10万!
自2022年1月1日起,如未张贴或标志破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予以查处。提示:如存在如未张贴或标志破损等现象,请及时检查,破损或缺失了应及时更换,公司可以自行印制。违反本法规定,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三)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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