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王军华 通讯员 丁怀建)记者从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市一公司因无资质擅自维保电梯,被处以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205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烟台汇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电梯安装维修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205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烟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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