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常识 | 一篇文章弄懂政采基本脉络(新手必看)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涉及面广、条款繁多,常常令业界人士感到庞杂无序,尤其是对于新手,更是感觉“无从下手”。


如何尽快把握政府采购领域的法律法规?首先应抓住主脉络,“鸟瞰”整体框架,然后由浅入深,曲径通幽。


本文尝试通过四条主线--“术语原则”、项目形成、“操作程序”、“合同验收”,来把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框架,以帮助业界人士,尤其是入行不久的同仕,实现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整体有序认识和全面综合把握。


术语原则


“术语原则要求”是对政府采购作为法律法规存在的一些基础性概念术语以及一些总体性原则性要求的描述。


政府采购作为一个行业领域并需要形成法律法规,首先是一系列基本概念术语的界定,包括政府采购、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预算、财政性资金,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采购方式等一系列术语,此为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原则要求”指政府采购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如采购本国货物、响应国家政策目标;以及自身业务中突出问题的解决,如不准阻挠供应商、不准化整为零、利害关系回避、媒体公开等政府采购领域需重点强化的问题。


例如,“不准化整为零”对应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18号令第五条、《条例》第二十八条;“利害关系回避”对应了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18号令第七条、实施条例第九条。


项目形成



接续“术语原则要求”部分,转入实践层面围绕采购项目展开,列出采购项目执行的各类充分必要条件,为后续采购操作程序奠定基础。


“项目形成”主要包括三部分,分别为对当事人进行各种要求及约束限制条件的界定、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方式的明确。


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各方参与者,需要对每个当事人都有不同的业务要求。


例如,对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供应商需具备条件的条款内容,《条例》第十七条涉及供应商提供材料,《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和《条例》第二十二条涉及联合体,《条例》第十八条涉及不参加采购活动的两种情况,《条例》第十九条涉及重大违法记录的处理等。


操作程序


政府采购招标与非招标操作程序差异较大,即使“非标”中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其操作程序也有差异。可以公开招标为基准,分析其操作程序,其他采购方式参考。


公开招标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中标等环节。招标环节包括招标文件、发布公告、标前答疑、变更公告等要点内容。


其中招标文件部分涉及内容较多,有文件内容、纸质与电子同等法律效力、备选投标方案、国家强制性标准、咨询意见、售价、澄清修改等。


投标环节主要针对投标人,包括编制投标文件且须实质性响应、按时密封送达、补充修改签字盖章、载明他人非主体非关键性盖章、联合体、投标保证金等。


评标环节对评审专家、评标方法等都有详细要求规定,再是对评标实施的要求,包括评标程序、评标时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无效投标、评标保密、评标报告等内容。


合同验收


合同是采购项目执行的结果,相对于项目执行时各种采购方式操作程序的详细描述,合同签订与履约验收的法律条款不多,合同与验收阶段主要包括合同内容形式、合同30日签、合同副本、合同生效实施、履约保证金、各种非常规情况、采购文件保存、履约验收等要点。


其中,合同内容形式部分包括合同需书面形式、合同标准文本、合同具备条款、确定合同条款等内容。合同30日签涉及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18号令第六十四条、74号令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实施部分包括合同生效、媒体公告、及时支付资金等内容。


各种非常规情况包括分包履行、补充合同金额小于10%、不得变更中支终止合同、供应商拒绝转下一个候选人或重新开始等。履约验收涉及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74号令第二十四条、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zfcgxxb)公众号(转发请注明来源)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四种情形重组评委会 引入未中标人验收
87号令对物业服务采购将产生哪些影响
竞谈低价胜出 竞磋重综合实力
5问5答 | 文物部门进行文物征集,可否适用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操作规程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程序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