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中旬,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则1200件中小学生单人课桌召回公告在业内引发强烈反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对此进行采访。
“不管是普通消费者,还是政府采购用户,只要使用的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都适用召回。”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缺陷产品召回是国际通行做法,汽车产品召回较为常见,消费品召回也越来越受到关注。我国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今年2月,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发布《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除了对消费品定义做出进一步调整外,还取消了对实施召回消费品的目录管理,也就是说,家具等目录外产品或将不再受“制度”所限。
所谓“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警示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通过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既能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也能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近年来,家具产品召回公告日渐增多,但总的来说,民用家具居多,校用家具召回情况较为少见。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2018年各地累计发布校用家具召回公告5条,其中召回数量上规模的(千件以上)有2条。
这两条召回公告,一条来自浙江,公告内容显示:金华市祥龙家俬有限公司9月召回1120套学生双层床,因召回范围内产品上铺安全栏板缺口偏大,上铺安全栏板高度不足,在床的相应位置没有标识永久性安全警示线,在极端条件下存在危及学生跌落的安全危险。最后,该企业和学校共同协商处理,为双层床增加相应的防护设施,补充相关安全警示标识。
另一条就是此前提到的来自安徽的召回公告,公告显示,合肥恒业家具有限公司自10月15日起召回2018年8月16日生产的单人中小学生课桌,涉及产品数量1200件。此次召回范围内产品主要是因为甲醛释放量轻微超标,在通风条件差的情况下长期使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伤害。该企业将为客户免费更换达标产品以消除安全隐患。
记者联系合肥恒业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想了解召回具体情况,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据了解,该企业经常参与当地政府采购市场,并入围新一期政府采购环保清单。
“这是企业主动召回的行为,生产企业提交了召回计划备案。”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通常来说,召回线索主要来自消费者举报、其他权威部门质量报告以及监管部门调查发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召回的经营者,最高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其实很多企业还是愿意主动召回的,一方面可减少损失,另一方面也保护声誉。”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主动召回缺陷产品,其实能折射出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事实证明,如果企业进行有诚意的召回,绝大多数消费者都会为企业的召回行为点赞,企业声誉不会受损,产品销量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在政府采购家具招标文件中,都会对售后服务要求进行明确规定,比如自验收合格之日后,两年三包,五年免费保修。“但缺陷产品召回与三包产品退换货属于两个概念,三包产品退货换货针对个体消费者,产品召回则是针对厂家原因造成的批量性问题采取的处理办法。”
“消费者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每条召回公告的尾部都能见到这样一段话。此外,通过下拉菜单“报告缺陷”,即可提交消费品可能存在的缺陷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我们收到缺陷线索后,会开展技术方面的分析及研判,如果判定该批次产品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将依据相关法规要求,以大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召回信息。”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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