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实际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钢筋原材及钢筋连接试件试验不合格的情况,部分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对怎么处理知之甚少,随意处理。一是给工程质量造成隐患,二是在建设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问题处理不当,造成对企业处罚等系列影响,现就有关问题与大家做以交流沟通:
一、钢筋原材
参照上述回复,钢筋重量偏差项目试验不合格,仅在原样上复检,不在进行复验。其他参数试验不合格,双倍取样复验,复验合格,判定合格。
二、钢筋机械连接
按照《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 7.0.7:当仅有1个试件的极限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中仍有1个试件的极限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该验收批应评为不合格。
条文解释中明确了: “仅”有1个试件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允许进行复验,出现2个或3个抗拉强度不合格试件时,应直接判定该组不合格,不再进行复验。
三、钢筋焊接
按照《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相关要求,在允许复验情况下,双倍取样送检复验。
四、对判定不合格的处理
1、钢筋原材判定不合格的情况,直接退场处理,留好退场影像资料。
2、对于钢筋连接判定不合格处理:①返工处理(最简易的方式,但经济损失较大)②由设计单位根据检测数据及工程部位等因素进行核算,如复核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可继续施工(要留存好相关资料)③若设计单位复核不能满足结构安全,进行加固或降级处理,完成后方可继续施工④组织专家论证(原设计单位必须参与),根据专家论证结论实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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