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日前印发《云南省城中村、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中村、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省政府明确,2019年1月1日至1月31日为摸底排查阶段。对于能立即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督促城中村居民住户和出租房出租方、租住人员立即予以整改;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备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区域内排查整治情况,按照整治标准采取超常规措施责令整改,不达标的一律清理违规租住人员,不整改的一律依法查封。
消防民警拎着灭火器在在渔户村中巡逻
这次专项整治将按以下标准进行:
一、村民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含小仓库、小作坊)的,必须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止租用。
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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