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尊平
闲来读史书,看到了汉武帝与光武帝各自采用了不同的治理盗贼的方法,颇有感触,特整理成文,供执法人员参考。
汉武帝刘彻器重酷吏,百姓稍有不满,即遭重罚。他本以为这样才能治理好国家,可是因为滥施酷刑,反而激起了哗变。一时盗贼蜂起,小者偷抢,大者啸集山林,结草为寇,甚至发展到数千人,攻打城邑,掠夺库银。武帝大怒,即派光卿大夫范昆九等发兵前去屠杀,凡可疑者,逮到便斩首。有一次,范昆九甚至集体屠杀了万余人!如此剿杀了数年,以至尸骨遍野,血流成河。
不过,这些盗贼知道干也是死,不干也是死,索性不要命了,愈闹愈烈。汉武帝无奈之下,发了一道圣旨,凡地方官吏未能及早发觉盗贼,或虽已发觉却未及时捕杀的,一律视为盗贼的同党,统统处死。
这一来地方官吏吓破了胆,虽然发现了盗贼的蛛丝马迹,也不敢上报,生怕他们逃遁后连累自己的性命,有的甚至暗中与盗贼妥协或勾结,以求平安。
因此,汉武帝不仅未能用酷法治住盗贼,反而使盗贼愈发嚣张。
光武帝刘秀登基后,群盗并起,比汉武帝在世的情景有过之而无不及。盗贼们攻城廓、杀长吏,闹得天翻地覆。官兵一到,他们则化整为零,官兵一退,他们又化零为整。
刘秀汲取了汉武帝不治盗贼的教训,逮住了盗贼后,任由他们互相内斗,推诿自己的罪责。待到一定时候,每5人中只选杀一人,其下的4人则免除其罪,释放回家。
被释放回家者侥幸逃生,心有余悸,而且相互间又有了仇隙,拢不到一处了。故回家后多安顿了下来,不再敢妄动。
有的县城或州府因盗贼势力过大,地方官吏不得不弃城而逃的,刘秀知道后,也不治他们的罪,反而好言抚慰一番。不过,刘秀要考察他们捕获盗贼的实绩,如果他们隐匿实情,甚至与盗贼串通一气,则是要加罪的。
对官兵们捕获的盗贼,刘秀仍然采取“五杀一”的策略,余者遣散不究。
时隔数年,猖獗一时的盗贼竟然逐渐作鸟兽散了。
两个武帝,都在治盗。一个用法过严,另一个用法稍疏,其效果是很值得我们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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