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朋友圈里看到了这样一张图:当大部分公司都在或是隐晦地表达加班,或是给员工洗脑加班成功论的时候,这样一家简单直接干脆的公司,的确是一股清流,让人耳目一新。 关于加班话题,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看法,作为一个职场loser我无意去聊这个不会有什么答案,也没什么意义的话题。但是,关于图中这段对话所呈现出来的心理学内容,是我比较感兴趣的。那么这篇文章就来和大家简单谈谈,这幅图背后的心理学原理。当然,纯主观分析,不负责任。 PART ONE
当加班已成一种文化,再去讨论它的合理性,你就成了异类
不得不说,这家公司值得称赞的是,把加班这个虽然平常但一直很敏感的话题提前告知求职者。在越来越讲效率的今天,值得认可(个屁啊)!整段对话中最出彩的,应该是“劳动法?”这三个铿锵有力的字了,一个问号作为点睛之笔将语气推到蔑视和讽刺的极致。它充分体现出了此招聘者放荡不羁,对求职者鄙视的态度。不是不懂法的招聘者,就是自认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神奇之人。我相信,如果这是线下面试,她一定会比华妃还有优越感。我想起了我之前所在的公司,在考勤制度里有一条神奇的规定:你的工资已包含每个月X小时(具体是多少忘记了,想想还是用X代替比较合适,印象中X≧20)的加班工资。而这条制度公司没有对任何员工进行过培训或是宣导,我也是在将要离职时偶然翻制度才看见,就像老狼偶然翻看相片才想起同桌的她一样。 在那一刻,我觉得我是一个罪人。原来我一直以为我拼命加班却没有加班费,是公司太不地道了。而事实却是,我加班加到心悸、胸闷,加到连衣服都没时间洗,加到好朋友来北京去四季民福故宫店吃好吃的烤鸭,我只能在两公里以外的王府井加班。这一切,我只是在完成公司规定的合理(她妹啊)范围内的“本职工作”,做满足够的工作时间。于是,我认识到了公司的用心良苦,为了不给员工增加压力,这条制度他们都不忍心和我们说。我想到了我刚入职的前两个月,因为业务还不熟练我几乎没有加过班。 后来,我深感罪恶,我犹豫是否应该退还给公司2个X小时的加班费呢?道德感遭到了谴责的我,抑郁了。许是公司怜悯我吧,并未追回我没有加班但是正常发放的工资,我感激涕零,迅速办理了离职手续。后来,我的抑郁迅速好了一大半,感谢公司不杀之恩。 PART TW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