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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8年!余华这本新书,比《活着》还猛?

时隔八年,余华终于出新书了。

八年前出的《第七天》,已经是余华公认的“最差的一本书”。一时间,关于他江郎才尽的论调流传甚广。

但平心而论,在当今的中国作家之中,余华依然是最令人期待者之一。

八年之后,他出版了这本《文城》

书的宣传语里最醒目的一行写着:写《活着》的余华又回来了!

真的是这样吗?

书单君第一时间拿到书后,花了几天时间将它读完,过程中几次心情大起大落,但最终还是能诚实地说一句:

经历过巅峰,也承受过质疑的余华,这一次的确没有让人失望。

甚至可以说,对于当下这个人人都是“互联网移民”的时代而言,《文城》的意义,或许比《活着》还要大。(注:文章第一、二部分包含剧透)

寻妻之旅

《文城》的故事发生在清末,主人公叫林祥福。

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里,林祥福是一个“身上披戴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庞”的男人,非常谦卑和沉默寡言。

他原本不属于溪镇,他的家乡在遥远的北方。

为了一个承诺,他将自己连根拔起,漂泊至此。

这个承诺,关于一个叫小美的女人。

24岁那年,在一天夜里,从遥远的南方来了一对男女。

男的叫阿强,女的叫小美,他们说想在林祥福的家里借宿几晚。第一次见面,林祥福便对小美动了心。

阿强说,他和小美是兄妹,来自长江以南,一个叫做文城的地方,他们打算进京去找寻一个亲戚,希望在他那里某一份职位,开始北漂生活。

林祥福没有听说过文城,也没有去过南方,但他记下了这个名字。

几天之后,阿强独自上路了,而小美因为生病,暂时留在了林祥福家,打算等哥哥安稳以后,再来接她。

但是,哥哥再也没有回来。林祥福和小美就生活在了一起。两人结婚时,林祥福给小美看了自己祖上的家业。

一张地契,一张房契,和藏在墙壁后面的,祖上传下来的金条——十七根大金条和三根小金条。这是林祥福对小美展现出的信任。

后来没过几天,小美说想去找一个庙,给哥哥烧香,保佑他平安。临走之前,小美给林祥福做了一顿好吃的,还把很多事情都细致入微地交代了一遍。然后就一去不复返。

找不到小美,林祥福越想越觉得不对,挪开墙壁上的砖头后发现,地契房契没动,金条却少了一小半,只剩下十根大金条,两根小金条。

气急的林祥福,大哭自己不孝,娶了这么一个坏老婆。过了些日子,万念俱灰的林祥福重新相亲,打算忘掉小美,却觉得谁也没有小美好。

就在这时,小美又回来了,她说:我怀了你的孩子。

金条没了,带回来一个孩子。林祥福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大发雷霆。但冷静之后,善良的他却自我安慰道:至少留下的金条,比被偷走的多。

他没有逼问金条的去处,而是给小美办了一场更盛大的婚礼,等候孩子生下来。

小美给林祥福生下一个女儿,女儿满月以后,小美又一次选择了离开。

这次,她没有带走金条。但林祥福这一回铁了心,要把小美给寻回来。

他把金条全部兑换成银票,把房子和地交给家里的长工,抱着襁褓中的女儿,独自踏上向南的旅程,去寻找小美的故乡,文城。

总有一个地方叫文城

在不断的寻找中,林祥福终于发现,好像根本就没有文城这么一个地方。

最终,林祥福找到了一个叫溪镇的地方。他感觉这里的人和小美的口音最像,到长江的距离也和当年阿强描述的吻合。他断定这里就是文城。

于是,他在一个正逢雪灾的日子里,在这里住了下来,听见哪家门里有婴儿啼哭,就上前敲门,手里揣一枚铜钱,求人给他的女儿喂一口奶。

林祥福的后半生就在溪镇开始了。他在此地一住就是二十年,期间他结识了一位好友,两人一起做起了木匠生意。他又用带来的银票包下一些田地,渐渐成了溪镇第二富庶的人家。

接下来书里大量的篇幅,都在描写溪镇的生活,溪镇的人民,以及动乱年代,面对军阀和土匪的事情。林祥福最初寻找文城、寻找小美的初衷,似乎被彻底搁置了下来,成为了一场不再被提起的往事。

书单君一直在猜测,林祥福和小美到底会以怎样的方式见面?他还会继续踏上寻找小美的旅程吗?

没想到更意外的是,主角突然就死了。

林祥福死于强盗之手,轻描淡写,且全书才进行到三分之二处。读到这里时,书单君大感诧异,不知道后面的故事该如何进行。

读完以后我才明白,其实《文城》的故事,本应到此就结束了,余华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态,在后面写了一篇“文城 补”,交代了林祥福一生追寻,却无法得知的真相——小美的故事。

原来,小美和阿强根本不是兄妹,而是夫妻。

家境贫穷的小美,作为童养媳,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了阿强家去。阿强家在溪镇开着一个染坊,条件还算不错。但小美的婆婆刻板而封建,让他们家一直处在一个沉闷的气氛之中。

小美正式嫁给阿强不久之后,有一次她偷了阿强家一些铜钱,接济了娘家丢了钱财的弟弟。被婆婆发现以后,小美被一纸休书赶回了家。但小美乖巧可爱,公公和阿强都舍不得她。几个月后,阿强趁没人在家,偷了家里的钱,去接小美,和她一起私奔去了上海。

那是他们此生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两个乡下人第一次在上海见到了电灯、电车、风月场。但很快,他们就没钱了。阿强忆起父亲给他提过,说有个亲戚在京城做一份好工作,想带着小美进京找他。

在去京的路上,乘坐的车子抛了锚,阿强就与小美一起,寄宿在了林祥福家里。

看到林祥福为人温和善良,一个人住在那么大的宅子里,又总是盯着小美看,阿强动了歪念头。

京城里的亲戚他完全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小美跟着自己,恐怕也只会吃苦。于是,他谎称和小美是兄妹,希望把小美留在这里,自己先去京城探探情况。等安稳了下来,再把小美接走。

小美在林祥福家看到金条的那天晚上,她就明白,自己该走了。几天后,她偷了金条,前往京城寻找阿强。这时的阿强,已经沦为乞丐,却一直在苦等小美的到来。

他们拿着金条,打算回到溪镇,刚刚启程,小美却发现自己已经怀了身孕。她坚持要回林祥福那里,即使被打被杀,也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

阿强没办法,只好找一个地方继续等待小美。

从小做为童养媳被寄宿在阿强家的小美,可以说从来没有过话语权。她一直扮演着一个乖巧听话,等待被阿强救赎的弱者形象,但是这一刻,不一样了。她主动选择了自己的命运。

在这里,书中这样写道:

在这个长江边的夜晚,小美和阿强对调了他们此生的位置,此后不是小美跟随阿强,而是阿强跟随小美了。

生下孩子以后,小美再一起离开,找到了阿强,和他一起回了溪镇。

那年冬天,溪镇迎来了一场雪灾。雪还未停的时候,溪镇在庙里组织了一场祭天,小美和阿强也去了。

活在愧疚之中的小美,祈求苍天以后,开始祈求林祥福,她说:来世我再问你生个女儿……来世我要为你当牛做马。

他们在雪中长跪,就再也没有起来。那场祭天冻死了6个人,阿强与小美都在其中。而那天,正是林祥福刚刚来到溪镇的时候。

《文城》里从没有出现过文城,文城是一个不存在的地方,几乎只存在于阿强的口中,和林祥福的心里。

在书临近结尾得地方,小美担心林祥福找来,阿强却让她不用担心,说“他找不到这里,他去找寻文城了”。

小美问他:文城在哪里。

阿强说: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

文城到底在哪里,文城到底是什么,这或许是每个读完此书的人,都会疑惑的一个问题。

总有一些价值,高于“活着”

书单君把这本书讲给一个同事听以后,她问我:林祥福一辈子都在追寻文城和小美,不仅没有找到,最后还不明不白地死在了土匪手下。那这个故事到底告诉我们什么呢,求而不得吗?

其实,我也不知道。好的文学通常都是主题模糊的,可以任意去解读,但有一点很确定:

如果写一个追求梦想最后成功的故事,那岂不就是随处可见的励志鸡汤小说了吗?

这显然不是余华会写的,或许不问结果,只是去追,对我们普通人来说,才是更应该去了解的道理。

既然无法解释《文城》在表达什么,那么或许可以将它引向另一个问题:余华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写一本《文城》这样的书。

岭南大学教授许子东曾经这样概括《活着》。他说这是一本“只有厄运,没有恶行;只有美德,没有英雄”的小说。

《活着》里并没有出现过真正的恶人,福贵的遭遇,基本都是因为厄运。而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一辈子不离不弃的家珍,完全是美德的化身,圣人般的存在。

至于英雄,那更是没有。福贵一家人,在面对种种厄运和时代变迁时,从来都是被动承受的。他们承受命运,只求活着,自然不能算作是英雄。

但到了《文城》,情况有所不同。

《文城》里什么都有。

充满残酷的命运,也有真正的恶人。

小说里的人物依然充满美德。林祥福的不离不弃,为了一个女人抛弃家产,寻找一生。造成林祥福悲剧的小美,虽然将他抛弃,你却会在读完以后,依然认为她是个好女人,只是遇上林祥福的时机不对,这是命运的捉弄。

书里也有英雄。明明认怂可以活下去的林祥福,选择了反抗,最终死于土匪刀下;明明可以逃离溪镇的老百姓,组成了自卫队,与土匪厮杀。

面对命运时的主动抗争,使他们成为了英雄。

多了一腔热血,多了一股劲儿这是《文城》与《活着》第一个大的区别。

另一个巨大的区别,在于对文城的寻找上。

多年以来,我们聊起《活着》在表达什么,一定有一个词会在这时出现——好死不如赖活。这几乎可以说是《活着》的主流价值。

福贵一生可以说完全是一个被动的命运接受者。他没有信仰,也没有追求,只有作为生物最低限度的欲望——活着。

《文城》中的人物就大不相同。林祥福正是因为不愿接受小美的离开,才主动选择寻找。溪镇的人民为了保护家人,舍生取义和土匪搏斗。

有些价值高于活着本身。这大概是《文城》之于《活着》,第二个大的区别。

在单纯的文本分析上,《文城》自然比不上《活着》,有存粹的恶人与英雄的存在,也必定是伤害文学价值的事情。

但至少就“对于当下这个时代的价值”这一点上,书单君认为,或许《文城》比《活着》更有意义。

知乎上有个问题,说如果天降横财,你会怎么生活。很多高赞的回答,都在表示,想要混吃等死。

“不想努力,想当咸鱼”,这是当下众多年轻人心底最大的梦想。

这是否也算是新时代的“好死不如赖活”呢?

相对于正在占领时代的“咸鱼党”们,《文城》里清末的世界中,有一个为了爱情放弃金钱,寻找一生的林祥福,一个忠诚于从小在一起的阿强,却也不忘报答林祥福的小美,和一群勇敢抗争的溪镇人民。

他们的故事,在这个信奉“不相信爱情,只相信金钱”“对谁好不如对自己好”“我只想躺平”的时代里,显得有那么一点不合时宜,却像一股吹进领口的冷风,能让人打一个哆嗦,停下来环顾四周。

至于读过《文城》的人,是否会去相信那套略显老旧的价值观,其实也未必重要。

它能让对当下的主流习以为常的我们看到,“噢,原来还有这么一种活法儿”就足够了。

主笔 | 轻浊 编辑 | 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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