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骨诗仙太白是中华文学星空中一颗璀璨耀眼的天狼星,他的一生更是非比寻常。
“开元之治”如一轮红日冉冉升起,它的光辉普照着李唐江山,连偏僻的青莲乡也笼罩在这光芒之中,这时的李白正是风华正茂,大好时光。况且他自幼熟读经书,心中有一番抱负,他仿佛看到他脚下有一条金色大道直通长安的金銮殿。
开元十二年,二十四岁的李白开始了他的万里之行。这一路,他去了成都,乐山,重庆,巫山,武汉,金陵,扬州等地,李白可够浪儿的,生活里每天开支巨大,腰间的家缠万贯很快就花的差不多了,一场大病更是让他潦倒不堪,此时的李白走投无路,不得不听了孟浩然的劝告给人家当了上门女婿。
李白可不是给一般人家当上门女婿,他的妻子可是前朝宰相家的小姐。
李白第一次进长安时,并未谋个一官半职,失意的李白回去后借酒写下了《将进酒》等诗,虽然依旧不得志但毕竟诗传天下,名噪京师了。得到了皇帝李隆基的诏书,召他进京,二进京后的李白成了长安城的红人,就在这红的发紫的时候,李白又偏偏厌倦了,他让贵妃研墨,力士脱靴,过了些时日,他就上书请求“还山”这倒也和了玄宗心意,还赐了些金银,后世称之为“赐金放还”。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李白的一生,有一妻三妾,也曾读了万卷书,行万里路,失意过,但也得意过,他有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不可一世的自信,他身如青松,目若闪电,,不仅能文还能武,他的剑术在唐朝可排第二,太白还是一个心怀天下的有志之士,他以布衣之身藐视权贵,批判腐败的政治现象,虽然李白最后客死他乡,但我觉得他的一生是圆满的,是有意义的 ,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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