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不去
三不出亦称三不去,旧时各地汉族婚俗之一。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用以规定丈夫不得任意要求与妻子离婚(即休妻)的三种情况。
一般而言,妻子若合乎于七出的条件时,依照礼制及法律,丈夫便可以要求休妻。但七出所包涵的范围甚广,可资夫家利用为借口的可能甚大,因此又订立了三不去,用以保障妻子不被任意休掉。三不去最早见于汉代的《大戴礼记》。具体如下:
一、“有所娶无所归”:指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则无家可归。二、“有更三年丧”:指妻子曾替家翁姑服丧(丈夫的父母服丧)三年的。三、“前贫贱后富贵”:指丈夫娶妻时贫贱,但后来富贵的。
二、五不娶
源于先秦时期对于嫁娶的限制,与七出,三不出同为古代婚姻法的蓝本。最早见于西汉末戴德的《大戴礼记·本命》。
五不娶的主要内容如下:(一)逆家子不娶(二)乱家子不娶(三)世有刑人不娶(四)世有恶疾不娶(五)丧妇长子不娶。 王聘珍解诂:“取读曰娶。逆,谓悖逆。乱,淫乱也。刑人,谓以罪受墨、劓、宫、刖、髠刑者。恶疾,谓瘖、聋、盲、疠、秃、跛、伛,不逮人伦之属也。丧妇长子,谓父丧其妇,其女子年长愆期者也。”
三、七弃
七弃在秦汉时期又称七去 ,即后来所说的七出 ,旧时各地汉族婚俗之一是在中国古代的法律、礼制和习俗中,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
不顺父母:亦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在传统中国,女性出嫁之后,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胜过自身父母,因此违背孝顺的道德被认为是很严重的事。
无子:亦即妻子生不出子女来,理由是“绝世”。
淫:指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理由是“乱族”,也就是认为淫会造成妻所生之子女来路或辈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缘的混乱。
妒: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乱家”,亦即认为妻子的凶悍忌妒会造成家庭不和。
有恶疾: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参与祭祀。
口多言:指妻子太多话或说别人闲话,喜欢嚼口舌、说是非,影响家庭和睦。
窃盗:即偷东西。理由是“反义”,即不合乎应守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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