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环-链-层”:农业产业链运作模式及其价值集成治理创新

“环-链-层”:农业产业链运作模式及其价值集成治理创新——基于农业产业融合的视角

摘 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融合,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仅是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必然要求和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途径, 而且是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重要支撑。农业产业融合的产业链涉及到农产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以及农业服务业等上下游产业体系。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模式可分为龙头企业带动型模式、中介组织带动型模式、专业市场带动型模式、科技带动型模式等。这四种模式均注重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相联结的整体性, 强调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环节的有效联结、相互协作来提升整个产业链的运行效率和效益。其价值链的运作应通过组织、共享、参与的“多环管理”和组织链、物流链、信息链的“多链管理”和横向、纵向、空间的“多层管理”发挥功能, 并将延链、补链、强链视为农业发展的重要突破点, 进而逐步实现农业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利益链不断升级。

引言

在信息经济和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 产业、行业间的界限不断模糊且表现出融合发展的趋势, 而传统农业逐步焕发出崭新的活力, 推动了第一、第二与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进而不断增加农业附加价值和农民收入[1]。农业产业融合是指在有效突破传统农业与工业、服务业相互分离的前提下, 借助于土地资源, 全方位、多层次的面向国内外市场, 并在此基础上集中且优化配置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等要素, 逐步产生优势农产品, 不断实现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服务 (种养加工、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 一体化的经营体系, 最终塑造基于市场为导向的农业生产体系。农业产业融合的产业链运作以农业产业融合为载体, 以产品、技术、服务为“桥梁”, 充分依靠自身优势且有选择地介入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环节, 不断促进农业产业融合经营, 大幅度推动农产品增值, 最终实现农民增收[2]。2014年,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 促进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2015年、2016年、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提出要“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随着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 我国现代农业体系发展较快, 初步形成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产业格局, 但仍凸显产业结构协调性差、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滞后、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发育水平低, 以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发展失衡的困境。这些“困境”在很大程度上可被视为农业产业融合及其产业链运作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3,4]。目前有关农业产业融合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主要体现为概念、特征、发展困境、实现路径等方面[5,6], 但仍需进一步深化, 尤其是对农业产业融合的产业链运作模式及其发展逻辑有待深入挖掘。鉴于此, 本文基于产业链治理的角度, 对农业产业融合的基本模式及其产业链组织运作逻辑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对比研究, 最后提出了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治理的政策体系, 以期有助于在理论层面上构建我国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在实践上推动我国现代农业的转型发展。

一、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融合创新的运作模式

伴随信息技术的不断升级和产业结构重组的加速, 农业产业融合的进程不断深化, 农业与加工业、高科技产业、旅游业、服务业出现“加速融合”的趋势, 而传统意义上的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及其它有关服务逐步产生“一条龙” (见图1) 。农业产业融合主要涉及到的是某种“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 而“龙头”企业能掌控经济资源的运用, 从而用“内部一体化”来逐步取代“市场组织”, 最终把市场交易内部化, 节省交易成本。这需要联结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农民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主体和中介组织。否则, 龙头企业在与大量分散的农户谈判时, 会增加巨大的交易成本。根据农户、中介组织、涉农工商业等参与主体的差异, 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模式可分为龙头企业带动型模式、中介组织带动型模式、专业市场经营组织带动型模式、科技单位带动型模式等。

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模式。这种模式一般基于公司、基地、农户为典型形态。“龙头”企业带动型农业产业融合价值链运作模式主要是基于大型公司或集团企业为主导, 基于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为“龙头”, 并在此基础上注重围绕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服务, 进而与生产基地、农户实现密切互动和有机结合, 最终逐步产生具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特征的产业链组织。在此组织模式中, 公司与农户可被看成是相互独立、各自管理的经济主体, 二者之间的联结方式主要体现为双方签订的“合同 (契约) ”。这是有效保证交易双方权益的“保障”。具体而言, 按照现代交易程序, “龙头”企业必须要与生产基地、村或农户签订产销合同, 并以此为基础有效规定交易双方的责权利。同时, 作为交易一方的“龙头”企业必须对基地、农户具有较为清晰的支持政策, 并公正、合理提供生产、加工、销售等全过程的服务, 且还应成立“产品最低保护价”, 从而有效确保优先收购。同时, 作为交易另一方的农户则应严格根据合同规定, 向“龙头”企业交售优质的产品, 从而促进“龙头”企业加工、出售制成品。这种价值链运作模式的优点, 不仅体现为能逐步实现交易双方的市场化联系、企业化经营、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有机统一, 而且还凸显相对强的竞争性相结合, 这表现在农业产业融合中, 逐步实现市场价格机制与非市场组织机制的紧密协同, 并可低成本且灵活多样的选择组织机制。尤其是这种模式能较好地适应产业发展不稳定、市场风险较高的态势, 且方便依靠“龙头”公司向农业陆续引入资金、现代技术要素。值得注意的是, 农民在此模式下仍处于“弱势群体”, 农产品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可被视为完全竞争的市场, 而“龙头”企业则基本上处于“买方垄断”的市场地位, 是农产品能否实现其价值的“决定者”。显然, 此种模式下“龙头”企业与农户并未形成真正的“利益联盟”, 因此农民的利益很难获得真正保障。

图1 农产品产业价值链模式分布示意图

二是中介组织带动型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基于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为发展形态, 基于社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形式各样的合作经济组织为“中介”, 并在此基础上极大促进农户从事专业生产, 最终将生产、加工、销售密切结合和有机统一, 逐步实现农产品的一体化经营。这些作为“中介”的合作经济组织可为农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差异化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这不仅能极大减少农户、企业从事农业活动的交易成本, 而且还能促使交易双方之间的经济关系更为密切, 从而有助于利益分配的公平化和合理化。可选择基于合同的方式来有效联结“龙头”企业与中介组织间的利益关系。具体而言主要表现为:“龙头”企业通过支付佣金的方式, 委托中介组织对农产品进行收购。当然, 也可采取另一种办法:中介组织按照交易合同要求, 必须主动承担收购农产品的一系列任务, 而“龙头”企业则根据其收购数量, 给予中介组织某种特定的费用或提成。这种利益分配机制, 不仅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龙头”企业与单个农户沟通、签订经济合同的交易成本, 而且能促使中介组织与农户间的经济利益依靠“组织”来实现高效联接。在此形式下, 中介组织并非基于“盈利”为目的, 其收入在去除相关成本之后, 亦能根据成员的交易额返还给农户利润, 或与农户进行“分红”。由于合作社或专业协会主要是由相对分散的农民自发性、自助性成立的“联合组织”, 因此其完全可有效代表农民社员的正当、合法权益。这种利益分配机制能依靠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 高效维护农户的利益。这显然有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户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 进而实现生产的规模经济。当然, 无论是企业与合作社签订“供销合同”, 还是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 皆应按照交易合同进行运作, 进而使当地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和有序化。总之, 中介组织不仅逐步成为农村重要的经济力量之一, 进而凸显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而且陆续被视为我国农业产业链的主要组织形式。

除以上两种产业链运作模式之外, 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模式还具有专业市场经营组织带动型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模式和科技单位带动型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模式。就前者而言, 这种模式一般基于“生产者”与“专业市场经营组织”依靠交易合同, 逐步产生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为典型形态。其主要是基于专业市场或交易中心为有效依托, 并在此基础上高效统筹农业生产的区位优势, 借助于各种方式积极主动地发展各种各样的传统产业, 逐步产生具有区域性影响力的主导产品, 进而有效地塑造农产品批发市场, 并逐步形成连接产销的“市场 基地 农户”型的产业链组织形式。但需注意的是, 农产品加工者、营销者与农户 (生产者) 间的关系, 在此模式下并不密切, 且基本依靠“市场联结”而成, 不仅相互之间缺乏正式的合同限制, 而且彼此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主要借助于“市场机制”而实现。当前, 这种产业链运作模式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领域, 还需要不断健全, 因此其不应成为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的主流方式。就后者来讲, 这种模式是基于科研单位为龙头, 基于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核心, 并在“科技单位”的带动下陆续实现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营销一体化经营。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体现为基于“科研单位”为龙头。这既能极大推动一系列促进农业产业融合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和应用, 从而可有力保证农产品的品质, 最终提升农产品的竞争优势。在此模式下, 利益的主体主要体现为科研单位与农户, 而其利益分配一般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一是通过全方位提供技术服务而获得雇金, 其基本运作理念体现为:科研单位为主动向农户提供形式各样的技术服务, 而后者为此需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或前者根据产量向后者提取部分比例的费用;二是基于科技入股而逐步产生股份公司, 并根据股份进行合理分成。科研单位基于良种、技术等入股, 而农户基于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入股, 逐步形成现代意义上的“股份公司”, 获得的相应收入根据股份分配;三是通过规模化生产的方式“包购包销”。这主要体现为科研单位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地向农户提供良种、技术, 从而支持农户从事生产活动, 并根据保护价来包购、包销满足技术要求的农产品。显然, 这种利益分配机制不仅有助于普及应用较为先进、前沿的科研技术, 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极大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与竞争优势。

二、农业产业融合:价值集成与“环-链-层”机制

(一) 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价值集成逻辑

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的不同模式呈现出不同的主体特征:“龙头”企业带动型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模式基于“公司、基地、农户”为典型形态;中介组织带动型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模式基于“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为典型形态;专业市场带动型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模式基于“生产者与专业市场经营组织、农户”为典型形态;科技带动型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模式基于“科研单位”和“科技龙头、农户”为主要形态。但无论是何种农业产业融合的产业链运作模式。农业产业融合的价值集成模式均主要体现为, 基于从事农业产业融合活动的大型企业、中介组织、科研单位等经济主体作为驱动力, 并有效依据不同经济利益主体的协同关系, 密切连接产业链上下游的利益相关者, 逐步形成价值的集成 (见图2) 。

在此集成模式中, 应基于大型企业、农协、科研单位等经济主体为“龙头”, 使之陆续成为农业产业链的主要驱动力。这是由于大型企业不仅具有雄厚的技术优势, 而且拥有强大的资金优势, 在很大程度上能为农户、生产基地提供一系列较为先进的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技术。在农业产业链体系之中, 大型企业、中介组织、科研单位等经济主体可充分发挥“稳定剂”和“催化剂”的双重功能, 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不断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这些经济主体不仅可极大拉动产业链上游的农户和生产基地, 从而推动这两者逐步成为农业产业融合过程中产业链的“供应者”, 而且还能充分借助于电子商务平台和一体化物流中心, 最终逐步推动一系列销售中间商对农产品的销售和最终消费者对产品的消费。但若要充分保证整个过程的顺利进行, 则必须要依靠产业链中不同参与主体间所塑造的利益协同关系。产业链中不同成员相互之间, 必然存在“休戚相关”的利益关系。从此意义上讲, 大型企业、中介组织、科研单位等经济主体亦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集成功能”, 依靠“拉动上游”和“推动下游”, 从而把整条产业链的价值整合为“一条完整的价值链”, 最终推动不同参与主体能积极投入到本产业链的建设与运营之中。农业产业融合经营的组织载体, 不仅可以是根据全球惯例组建的“农业合作组织”或“专业市场经营组织”, 而且亦能是不同类型的“农民协会”或科研单位。其产业化过程既涵盖技术创新, 又包括体制、制度创新, 更重要的是借助于“相互融合”的方式, 从而陆续形成崭新的产业形态, 最终推动农业产业内部结构的不断更迭和升级。大型企业、中介机构、农业协会等组织主导的农业产业融合模式主要体现为“农业 商业”模式 (发展农产品电商, 进而革新传统农业) 、“农业 旅游”模式 (发展观光休闲体验农业, 发展周日或假日经济) 、“农业 工业”模式 (培育农业产业融合大型企业, 逐步形成产业集群) 、“农业 大数据”模式 (有效整合农业产业链,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业) 。依靠发展形式多样的“功能农业”, 不断增加农业的“价值增值环节”。农业产业融合常常基于农业生产经营为基础, 逐步把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服务业的技术成果、经营理念、经营业务“渗透”到农业经营管理过程, 与农业发展密切结合, 不断拓展产业融合发展中农业的“增值机会”和“增值空间”, 逐步加宽、加长农业产业链, 逐步增加农业市场化的增值环节, 提高农业产值和竞争力。实际上, 农业产业融合的价值链是一条融合“纵向一体化产品链”和“横向一体化产业链”的“综合一体化价值链” (见图3) , 其主要涉及到的是与农业初级产品密切相关的供给和需求构成的网络结构, 这不仅包括科研、农资等为农业生产提供“准备”的前期产业部门, 而且涵盖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等中间产业部门, 当然还包括为农业初级产品提供“原料”的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后期产业部门, 相应的农业价值的增值环节涵盖产前、产中和产后三大环节。

图2 农业产业融合的产业链价值集成示意图

图3 农业产业融合的综合一体化价值链示意图

(二) 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的“环-链-层”机制

显然, 作为具有代表性、新兴的加强农户与企业、市场之间联系的农工商一体化组织, 这四种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的价值集成模式, 均注重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相联结的整体性, 强调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环节的有效联结、相互协作来提升整个产业链的运行效率和效益。这期间, 必须重视组织、共享、参与的“多环推进”和组织链、物流链、信息链的“多链管理”以及横向、纵向、空间的“多重集成”, 从而推动大量资源在逐步向农业和涉农产业部门流动, 进而可陆续形成较高的资源配置效率。

1.“多环管理”:

组织、共享、参与。 (1) 组织。较为稳定的组织可被看成是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的有效保障, 而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的载体, 必须应具有相对合格的“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常而言, 制度、经营效率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呈现正方向的变动, 而与交易成本表现为反方向变动的态势。因此, 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越高, 效率就越高, 而交易成本也就较低, 从而越利于“龙头”企业与分散的农户沟通和合作, 相对应, 共同制定的制度便容易获得遵循和检查监督。此外, 农业产业融合的产业链运作因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的不同, 而呈现出多样化的组织模式和发展类型, 因此应因地 (部门或行业) 制宜发展多样化、复杂化、特色化的组织形式, 特别是产业链组织发展潜力较大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因为合作经济组织伴随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逐步完善, 必定会越来越成为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的重要组织载体。 (2) 共享。这主要体现为“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严格地讲, “龙头”企业在从事农业经济活动时, 必须要与农户基于共同的交易利益而密切互动, 甚至结成一定程度上的“利益共同体”, 从而共同获得利润。这应被视为判别经营实体是否实行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管理的“核心标准”。实际上, 这种模式要实现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的良性运作, 则必须根据此理念来构建相应的发展组织、配套制度以及运行机制, 实现相应的收益。特别是在专业合作社中, “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的发展理念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是最能表现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的利益结构。⑶参与。多元参与者必须秉持“自愿”的原则来参与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的运作, 且相互之间的地位应处于“对称”的状态。此外, 还应使参加者投入的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生产要素可获得回报。当然, 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的运作要求农民要构建与之相应的“合作经济组织”, 并以此为基础塑造相对均衡的组织架构, 从而推动一系列参与者的“地位对称化”, 且在追求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合作, 最终可公正、合理地分享产业链运作的收益。至于“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的运作则要求其应在市场发育、竞争中产生, 并非“官封”, 其应在产业链运作中发挥“枢纽”功能, 但并非是“垄断者”。

2.“多链管理”:

组织链、物流链、信息链。 (1) 组织链管理。依靠组织链管理, 农业产业融合不断降低农业生产和管理成本。产业链管理注重基于核心企业为龙头, 基于整个产业链、物流系统功能最优为目标。公司、中介、专业协会等农业产业链管理的组织载体借助于“公司 农户”、“中介 农户”等多种方式, 与农户构建较为稳定的产销关系, 进行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的生产, 不断集成分散的社会资源, 逐步提升农业资源的配置效率, 最终减少生产成本。同时, 高效管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 不断提升管理效率, 进而降低管理成本; (2) 物流链管理[7]。依靠物流链管理, 农业产业融合不断减少农业交易成本。农业产业链管理的过程, 在本质上体现为“一个推进物流管理的过程”。依靠农业物流链管理, 把相对分散经营的农户有效进行组织, 逐步促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联结为较为健全的产业系统, 使农户在从事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可逐步获取供销、运输、技术咨询等领域的物流服务, 进而有机协同较为分散的农户与龙头企业, 逐步产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 从而有效防止未来市场不确定性而必须承担的价格风险, 逐步减少交易环节, 不断降低交易费用, 最终促使农产品的价格下降, 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⑶信息链管理。逐步稳定农产品价格, 通过信息流来陆续带动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中的物流和价值流。单个农户自身能力有限, 资金、技术、信息等较为缺乏, 很难具有足够的实力和理性调整农产品、产业结构, 进而造成农产品供求的“波动不定”。依靠信息链管理, 促使农产品生产更能适应市场需求结构, 从而不断缓解农产品的供需结构性矛盾, 有效稳定农产品的市场供求, 大幅度降低农产品价格风险。

3.“多层管理”:

横向、纵向、空间。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的运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可选择多元化、复合型的培育路径, 借助于结构优化、功能拓展、链条延伸、产业融合等一系列的发展途径, 进一步延长或加宽农业价值链, 不断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优势。这必须注重通过“多层管理”来积极发挥功能。“多层管理”的发展路径具体体现为:⑴“横向层面”, 这主要表现为积极促进农业生产结构、区域布局的优化升级。不仅应注重在提升传统农业科技水平的基础上, 不断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集约化、内涵化及智能化, 而且要强调大幅度推动农业与其他产业的密切互动和有机协同, 从而逐步产生集生产、体验、生态等一系列功能于一体的“复合产业”。⑵“纵向层面”, 这主要体现为不断推动农业产业链条的向产前、产后拓展。为此, 应以农业产业融合组织为重要依托, 基于“农业生产”为中心, 进而逐步向前、向后拓展, 最终推动农业原料供应与农业生产进行“有机连接”, 并在此基础上将农产品加工、销售与生产紧密联接, 陆续形成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上下游一系列环节有机协同、经济主体积极参与产业运行的“完整产业链”; (3) “空间层面”, 不断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方面的重要任务主要体现为积极支持农业与农村二、三产业的密切互动、紧密衔接, 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农业的多功能性, 快速构建农业产业融合化、协调化的发展格局。

三、农业产业融合:产业链运作机制的治理体系

伴随基于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大品牌为特征的大农业格局陆续产生, 产业链的长度和宽度将逐步成为直接决定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进而影响农业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8]。农业产业融合价值链的运作必须基于我国国情出发, 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 严格遵循农业产业和市场经济规律, 从市场、技术、组织、人才等方面形成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支撑框架和动力机制, 不断培育与发展组织链、物流链、信息链,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强化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 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销售、服务等相互融合, 逐步产生上下游一系列环节密切互动、紧密衔接且不同主体协同参与产业运作的整条产业链。

一方面, 应不断强化农业产业融合的“多环管理”和“多链管理”治理体系。组织、共享、参与和组织链、物流链的管理必须要基于“龙头企业”为主体, 并辅之于市场体系建设, 而信息链的管理则必须强化人才培训与培养, 进而增加新型农业主体的技术、信息等。具体而言:⑴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培育与发展大型农业产业融合“龙头企业”, 持续推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社的密切合作和协同发展。农业产业融合大型企业应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效率, 积极发展“公司 农户”、“公司 合作社”的农业产业融合经营, 不断拓展产业链和价值链, 陆续强化“产地”市场体系建设。以此为基础, 依靠一系列的方式支持发展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农产品流通业态, 积极调动大型企业有效参与融合发展的主动性, 逐步推动种养业品牌培育和升级, 高效保证农民融合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权, 最终提高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的能力。逐步健全农产品终端销售渠道和市场体系。构建虚拟的电子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全力塑造现代化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不断培育与发展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 逐步健全农产品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 合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逐步产生多样化的农产品流通模式, 陆续减少流通环节和交易成本, 完善农产品的物流配送体系, 最终形成现代化、高效化的流通方式。⑵优化农村组织结构。不断优化农业基层组织结构, 积极培养农产品流通新主体, 合理引导农户、生产基地联合创办专业性的农业合作组织, 高效集成“农业产业融合”供应链, 进而塑造崭新的经营服务体系。根据农业供应链体系管理的要求, 构建服务于农民的专业化生产基层组织, 使之逐渐渗透到农产品流通的运输、冷藏、加工、终端销售等领域, 进而为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创造良好的组织环境。逐步强化农村组织化建设, 健全农村合作组织结构。为此, 应有效结合各地发展实际, 科学引导本地农业生产者构建专业集聚、区域特色的农业合作组织, 且以此为基础发展“农业产业融合”的核心农产品和支柱产业, 构建专业的产品生产规范、技术服务机制、统一的品牌营销策略, 进而不断提升分散农户的信息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最终不断增强农户的市场风险承受能力和抵御能力。当然, 依靠股份制改造的形式, 能不断激发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市场活力, 最终使农户可在供应链上获得较为合理的经济利益[9]。⑶强化农村人才培训。人才资源可被看成是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核心资源”, 而逐步培育与吸引农业产业融合人才农民的职业化, 可被视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保证”。一般而言, 传统农民难以从事“生产 加工 销售”不同产业融合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因此发展农业产业融合首先要解决的是人才资源短缺的困境。这就需要积极培育基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 基于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为“桥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培养跨产业、多层次、宽领域且精通技术、善于经营的“复合型人才”, 积极构建多样化的农业产业融合人才专业、综合的培训体系, 从而给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管理、营销等领域的知识、技能, 不断加速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这不仅涵盖陆续强化农村基础教育, 而且还需有目标、有重点地强化对农民的职业培训, 不断拓展培训途径和形式, 主动开展职业教育培训。逐步增加阳光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模, 应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 科学制定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 且将此看成是培育和扶持的“依据”。不断强化城乡联系, 积极发挥城市非政府组织、企业、大学的积极性, 支持其充分发掘、利用农村资源, 主动“送技术”、“送经验”、“送信息”、“送知识”, 从而与农民形成合力, 逐步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探索农业产业融合不同生产领域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 积极鼓励农民兴办多元化、多类型的合作社。

另一方面, 应注重完善农业产业融合价值链运作的“多层管理”治理体系。⑴“横向层面”治理体系。技术创新对农业产业融合价值链的运作能起到较强的“支撑功能”, 因此应逐步增加农业产业融合体系的“技术含量”和分工“集约度”, 通过科技进步和分工优化大力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仓储甚至营销的优化升级, 逐步提升农业产业融合的价值链运作一系列环节的科技贡献率, 同时应逐渐塑造基于知识、技术等高级要素为主导的农业产业融合体系。其次, 不断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升级。积极支持不同特色的经济农作物的培育与发展, 大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的高端转型和优化升级, 从而以期逐步催生出与市场经济需求相适应、相协调的农业产业融合体系。再次, 不断推动区域农业产业融合的科学、合理布局。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实际, 高效发挥区域规模化优势和比较优势, 进而陆续产生与地区不同资源禀赋相适应的农业产业融合的区域布局。⑵“纵向层面”治理体系。首先, 通过各种方式不断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与升级。大力推动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和升级, 使之能与农业产业融合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同时还应积极建设形式各样的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必须秉持资源化、减量化、可循环发展的原则, 注重规划、政策引导的科学化、合理化, 通过一系列的方式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的一体化发展。其次, 不断健全差异化农产品市场的流通体系。不仅应科学完善农产品收集、加工的物流体系, 而且还应不断健全运输、销售等诸多环节的物流体系。加快培育与发展各类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 尤其是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 大力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不断提高农产品市场的流通效率, 逐步促进农产品的“产销衔接”。再次, 合理健全有关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此, 应通过各种方式加快构建基于“公共服务机构”为载体, 基于“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 基于“龙头企业”为骨干, 基于“其他社会力量”为有效补充, “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有机协同、“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互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合作型、订单型等形式各样、一系列的服务方式, 进而促进农业产业融合价值链运作的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⑶“空间层面”治理体系。首先, 积极推动信息产业、互联网产业与农业的有机融合。有效促进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的深层次融合互动, 借助于各种方式逐步发展基于信息化、大数据、互联网的现代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尽可能地在生产领域打造高端型、数据型、智能型农业, 不断增强农业的发展层级。在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流通领域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从而提升流通效率, 最终不断增强农业竞争优势。其次, 不断推动不同形式、范围的农业多功能拓展。应尽可能实现农业的经济功能, 并在此基础上深层次挖掘农业的生态、社会、文化景观功能, 有效推动农业与环保、旅游等一系列产业的有机协同, 从而实现农业产业的多途径融合, 最终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10]。再次, 不断加强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联接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发展订单农业、股份合作等高效、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 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动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服务者等诸多经济主体之间的密切互动和协同发展, 并以此为基础有效地重新整合农业产业的价值链, 最终使各层次的农民均可共享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作者:韩江波

来源:经济学家2018年10期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用三产融合的理念,提升园区产业规划
未来农村要做好这4件事!
财政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情况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内涵、做法及启示
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 努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如何做好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投资项目?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