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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安排秦可卿之死是合理的?

在《红楼梦》中,秦可卿出场本不多,正面描写秦可卿的只有四回(第五、第七、第十和第十一回),且又死得又早(第十三回)。而且从第十回开始主要描写秦可卿生病瞧大夫,第十一回则主要描写凤姐前去探望生病的秦可卿。到第十三回以及以后的章回就不是正面描写,而是描写死去的秦可卿了。所以,对秦可卿来说,本来不应该有过多的问题。

但偏偏就这样一个出场不多的人物却是一个争议颇多的人物。争论的议题也很多,比如秦可卿的出身、秦可卿病因以及秦可卿的死亡时间等等。记得曾看过《名家图说秦可卿》一书,该书汇聚了众多的读者和研究者,对这个人物的解读。本文只简单地讨论秦可卿之死,不讨论其他存在着争议的议题。

按照一般的说法,秦可卿有两种可能的死法,而且两种可能的死法分别见于不同版本的《红楼梦》中。

第一种见于程本系统的《红楼梦》,按现在书中所述,乃得病而死;注意《红楼梦》书中并没有明确描写秦可卿的死因,得病而死应该是根据内容得出的。也就是书中内容形成这样一个链条:得病一一瞧病一一探病一一病重死亡。或者可以这样说:生病,请名医看病,病情一日比一日重,托梦王熙凤,于深夜死去。这是程本系统的《红楼梦》给我们呈现的最为清晰的线索,由此线索可以得出秦可卿是病死的说法。

书中关于秦可卿之死是这样描写的:只是在第十三回开始托梦给王熙凤之后,突然听到云牌四叩(云板连叩四下),有人传报“东府蓉大奶奶没了”。然后就是吊丧和葬礼了。

请注意,书中确实没有说秦可卿的死因的。所谓秦可卿是病死的,是读书的人根据情节推断得到的,而且一直到八十回为止应该是比较合情合理的。

但是,必须说明,正是程本系统的《红楼梦》,在八十回后又一再提起了已经故去了的秦可卿,而且还暗示秦可卿的死因,是上吊而死。而且八十回后的这个情节又与前八十回的第五回的十二钗判词中的秦可卿判词作了呼应。

关于十二钗判词中的秦可卿判词是:最后一幅画、一首诗,说的应该是秦可卿。诗后又画一座高楼,上有一美人悬粱自尽。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在程本系统的《红楼梦》的一百一回、一百十一回和一百十六回,分三次分别让凤、鸳鸯和宝玉与死了的秦可卿相遇。特别是在一百十一回中,让死了的秦可卿与想死的鸳鸯相遇,且暗示了秦可卿教鸳鸯上吊的方法。

书中是这样描写的:谁知此时鸳鸯哭了一场,……一面想,一面走回老太太的套间屋内。刚跨进门,只见灯光惨淡,隐隐有个女人拿着汗巾子,好似要上吊的样子。鸳鸯也不惊怕,心里想道:“这一个是谁?和我的心事一样,倒比我走在头里了。” ……鸳鸯走到跟前一看,并不是这屋子的丫头,仔细一看,觉得冷气侵人,……细细一想道:“哦!是了,这是东府里的小蓉大奶奶啊!她早死了的了,……她怎么又上吊呢?”想了一想,道:“是了,必是教给我死的法儿。”鸳鸯这么一想,……就在身上解下一条汗巾,按着秦氏方才比的地方拴上。自己又哭了一回,听见外头人客散去,恐有人进来,急忙关上屋门,然后端了一个脚凳,自己站上,把汗巾拴上扣儿,套在咽喉,便把脚凳蹬开。可怜咽喉气绝,香魂出窍。

从上述的描述中可见,《红楼梦》的作者,的确行文十分狡猾,而且行的是春秋文笔。因为他在前八十回根本没有说秦可卿是怎么死的?也就是有可能是病死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包括自缢)死的。

关于秦可卿的第一种死法,在程本系统的《红楼梦》中,其作者采用的描写方法是:

在前八十回中,沿着故事情节的逻辑链条,先让读者得出,秦可卿死亡是按照:得病一一瞧病一一探病一一病重死亡的逻辑顺序。而八十回后,通过描写故去的秦可卿与凤姐、鸳鸯和宝玉相遇,并且暗示秦可卿教鸳鸯上吊的方法,或明或暗地暗示,前面秦可卿的死亡,极有可能是自缢而死。注意在一百十一回中的描写:“有个女人拿着汗巾子,好似要上吊的样子。……她怎么又上吊呢?”又是没有明说,但又时时不离其自缢而死的逻辑。

这样分析下来,实际上,作者采用先实后虚的写法,故意制造迷魂阵,透过如此的春秋笔法,使阅读者不得不产生这样的想法:“秦可卿第一种可能的死法,与第二种可能的死法,又有着极其相似之处。”

第二种见于脂本系统的《红楼梦》,按照书中的评语,以及有关红学研究,特别是脂研斋评语中批露,有“淫丧天香楼”的情节,乃是秦可卿因与贾珍通奸乱伦,被丫环撞破,无颜见人,在天香楼上吊自杀而死。

如果只看一种程本系统的《红楼梦》作品,不看脂本系统的《红楼梦》的评语,不会知道有“淫丧天香楼”之说。因为现在世面上的各种程本系统的《红楼梦》并无可卿与贾珍通奸乱伦及在天香楼上吊自杀之描写。

因此,故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之说不是来自于作品,而是来自研究者之论。最权威的大约要算脂研斋了,其叙述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风姐、贾家后事二件,嫡(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其次是书中确实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描写,简单举几个例子。比如:秦可卿是贾蓉的妻子,但书中无一处描写他们的夫妻之情甚或夫妻之怨,完全是两个陌路人。秦可卿之死,贾蓉也无动于衷,好像死了个不相干的人。而那个公公贾珍倒反哭得死去活来。哪有公公这样哭媳妇的,而且贾珍还尽其所有,大办丧事,使秦可卿身后极尽哀荣。……等等。

而这些描写往往使人向着宫帏秘事方面想象,因为这些最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也能够让人们津津乐道。

如果抛开版本和研究上的歧见,下面从人物形象上来判断,如此来安排秦可卿之死是否合理呢?

从人物形象的合理性来讲,安排秦可卿病死,笔者认为比较恰当。

这是因为从秦可卿在作品中人物系列的属性上看,是属于作者持赞赏和同情的态度。同样从作者反复删节的成书过程来看,作者也确实是对秦可卿作了很大的调整,应该是从开始的厌恶调整为后来的同情,从开始的负面态度到后来的正面态度了。

有几点理由:

一、在书中,秦可卿应该是贾宝玉性觉醒的启蒙者,这是有着象征意义的。因为随着贾宝玉的性觉醒,贾宝玉的思想观念也得到确立与成熟。这对宝玉而言,同时具有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意义。这个过程是在贾宝玉的梦境中,也是在太虚幻境中展开和完成的,即都是处于虚幻状态下。因此,这个过程就具有了较高的审美和思想文化价值。在这里秦可卿既是作为启蒙者,又是以警幻仙子的仙妹面貌出现,是以作者褒扬的身份出现,而不是以淫妇的面目出现。故此,贾宝玉在梦中与秦可卿一起完成的性觉醒的过程是美丽的而不是丑陋的。如果把秦可卿描写为一个淫妇,则贾宝玉必然也就染上了污点,这是作者与读者大概都不愿意看到的。

二、在书中,秦可卿得到贾府老祖宗的欣赏并与贾府实权人物凤姐交好。这一切都说明在作者笔下,秦可卿是一个有颇有见识和能力之人。如她在临终时托梦风姐,提出在家族兴旺时就要筹划预备未来衰时的世业,以长远保全家族的延续的见解,其实就是作者对于世族大家庭如何保全,不致一败涂地的思想观念的体现。这与书中的对联“眼前无路思回头,身后有余忘缩手”表现的警示等观点,表达的都是同一个含意。同样与贾府其他不肖子孙,只知安富尊荣,尽情享乐,毫不虑后的状况相比,也确实是极高明的见识了。

三、如果仔细分析比较书中的细节描写,作者的初衷可能确实安排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结局,与贾珍通奸乱伦也不是没有可能。例如第五回的金陵十二钗判词。第一百十一回的鸳鸯要自尽,看到一个女人拿了汗巾子,要上吊的样子,仔细一想是东府里小蓉大奶奶啊。还有,前面所言秦可卿与贾蓉之间没有互动,书中几乎没有描写他们的夫妻之间的情与怨,完全是两个陌路人。甚至直到秦可卿之死,贾蓉一样也是无动于衷,好像死的是个不相干的人。而公公贾珍倒反哭得死去活来。且贾珍还要尽其所有,大办丧事……如此等等,不多赘言了。

这些大概都是作者在初稿中的安排,并非随意安排的。作者在开头中就说到,对此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改动之大,可想而知,以致于最后仍未能定稿而以手抄本传世。因此就形成了秦可卿病死的结局与书中那些看似莫名其妙的描写不相吻合,也就不奇怪了。

问题是阅读《红楼梦》的人如何来看待秦可卿之死。如前所说,一般的读者,因为没有阅读过脂本系统的《红楼梦》,不了解脂评,就没有机会知道秦可卿曾经有过淫丧天香楼的死法的。因为多数读者阅读的是程本系统的《红楼梦》,而这类《红楼梦》中没有如此的描写。故此有机会了解到这种说法的就只有那些阅读过脂本系统《红楼梦》的读者。事实上,如果作为研究或者说追寻作者艺术创作的轨迹及变化发展来探寻作者原始的构想是正常的,但是是否要把作者已经改掉了的部分再改回来,也就是说把作者已否定的东西再修改回原样,是一个需要仔细斟酌的问题。

事实上即便是作者安排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结局,也不能算是精彩之笔。

据说,当初是这样安排的:因秦可卿与贾珍偷情通奸,因不慎给丫头(或者其他人,如尤氏)撞着,秦可卿感到无颜见人,遂在天香楼上吊自尽了。如果仔细分析,秦可卿与贾珍偷情,是有可能的。种种原因如与贾蓉无夫妻情份,公公贾珍又正当壮年,在家中权势无限,且是个情场老手,年轻媳妇经不起引诱哄骗,最后勾搭成奸,这在旧时皇室或官宦人家中此类事应该不希罕,不值得大惊小怪。皇室如后梁太祖朱温与其众儿媳,以及前段时间上演的《王朝的女人》就讲述了唐明皇与杨玉环的故事,这些都是有书记载的。官宦人家如《金瓶梅》一书所描述的,其他的不多举例了。

可是在《红楼梦》书中,关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事也有些不合情理(或者不尽合理)的地方,比如被丫头(或者其他人)撞着后会上吊自杀。从书中描写看,秦可卿是个有心机、有见识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具有软实力决断之人(如书中所言:那长一辈的想她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她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他她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她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之恩……),否则从物以类聚、人与群分的方面说,她也不会与王熙凤成为至交,且得到老祖宗的首肯。这样的人,在进行某件事情时,在思想上、心理上必定有所准备,是不会怕给人知道她与贾珍之间通奸的。因为象这样的人家,处于主子地位的人,时时都有丫头小子跟着,偷情养奸之类的事情,绝对瞒不过那些心腹丫环、小子。即使其他人知道了,哪个还敢多嘴不是。同样那贾珍是贾氏一族的族长,又在宁府掌握生杀大权,即便是贾赦、贾政等虽长他一辈也得让他三分。他们即使偷情,怕谁来着。因此,说秦可卿因为被丫环(或者其他人)撞破与贾珍偷情之事而自杀,有些想当然,属于猜测之谈(没有批语证实)。他们一定会有办法,把此类事情在家中摆平,不管是遮瞒过去,还是硬扛下来,谁又能把他们怎么样呢?况且在批语中有言“其事虽未漏”,笔者认为有可能是指此事,当然也可能是指初稿。不管是那种,都是说明这整个事件还于小范围之内,故此才有“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的批语。

按照批语“……老朽因有魂托风姐、贾家后事二件,嫡(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的说法,本文认为也许作者开始比较合乎情理的设计是:要把秦可卿设计成为类似今日之女强人一类的。因为前面曾说过,秦可卿见识不凡,其目的或许是在为谋“贾家后事”而成为女强人一类的人物。注意,这里批语是“魂托风姐、贾家后事二件”,“临终时托梦风姐,提出在家族兴旺时就要筹划预备未来衰时的世业,以长远保全家族的延续”一件有着落了。如果是说托梦风姐安排贾家后事,又为什么说是“二件”呢?应该是一件的。笔者认为不能理解为托梦风姐为一件,安排贾家后事为一件,此二件事情性质不同不应该并列为二件。那么贾家后事一件呢?又是春秋之笔,故布疑阵。或许这些疑阵与其他原稿一样被遗失了。

经过上述分析,大概说明开始作者就把秦可卿设计成为并非是只是知道富贵尊荣、贪图享乐之辈,而是一定要考虑贾家后面的事情,这样的性格才符合作者对秦可卿的设计初衷和期望。

可是,开始如此精心的设计,由于在不断地修改中,作者逐渐地发现,这与他心目中,逐渐成型的秦可卿的形象越来越不符。因此,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过程中,经过了反复修改和深思熟虑之后,最后才把秦可卿安排成病死的结局,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所以本文认为把秦可卿的死因安排为病死是合理的。同时也留下了诸多秦可卿病死的结局与书中那些不相吻合的描写相矛盾的地方。如果有不对之处,敬请诸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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