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这两天,我一直想写一写我的一个发小。
前天晚上,从外面回来的路上,已经晚上八点多了,看见他还在街头卖着自己的炒货。虽然我知道我过去,他肯定要给我装他的炒货,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想过去跟他说几句话,毕竟他是我童年最好的伙伴之一。
果然如我想的一般,简单聊了一阵他的近况,临走的时候,又是非要塞上他的两包炒货让我带上。我拗不过他,看着他又来了客人,只好带走。
其实有时在街上看到他,我总是有些矛盾,既想过去跟他聊聊,又很犹豫,一来怕他非要给我东西,二来则是他现在跟我说话的语气,早已不是当年的朋友间的对话,这让我感到很不舒服。
我曾经跟父亲说起我们现在的那种感觉,结果父亲幽幽地来了一句:“你们现在这不是鲁迅跟闰土的又一个翻版吗。”
我咂咂嘴,竟然觉得父亲的话里有那么几分道理。
我也没想到我们会走到今天。
叙述别人的苦难,我一直觉得可能不太礼貌,这也是我一直不愿意写他的故事的原因。
尽管我知道,如果我写出他的摊位名字,或许能给他带去一些客人,但是我还是不愿意让别人去打扰他的生活,也许,现在的这种生活对他来说,也算是不错吧。
02
我已经记不清我们俩是几岁的时候认识的,大概是幼儿园的时候吧。
他比我大一岁。
我们俩成为朋友后,带着他到我家去玩,我爷爷问他爷爷的名字,爷爷告诉我们,他爷爷跟我爷爷原来也是好友,这让我们更亲近了些。
后来我才知道他的身世。
昨天我跟同事说完了他的身世,竟然让同事进入了一种抑郁的状态。
他说真的想不到有人的身世是如此之惨。
我可以简单地描述一下他这四十多年是怎么过来的。
他刚出生后还在襁褓中,母亲就被他的亲叔叔杀害,而他叔叔在自杀未遂的情况下,最终也是杀人偿命的下场。
童年的我,开始并不知道这段经历。后来才知道他家里的那个傻妈妈,也就是他父亲后来找的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女人,并不是他的亲妈。
我也就明白了,为什么他的衣服总是脏兮兮的,为什么去他家里总是觉得一团糟,被子上黑乎乎的以至于发亮……
回家我跟妈妈说起来,母亲总是叹息一番,而每次他到我家里,母亲也总要拿出好吃的东西来让他吃,因为可怜这个没娘的孩子。
也正因为这个,成年后的他,每次卖东西时,只要遇到我们家里的人,总要让我们带上点,给钱坚决不要,这让我每次见了他,既想过去跟他说说话,又不敢过去,怕他又给东西。
继续说他的故事吧。
童年的他,主要是在他奶奶家度过的,还好,他还有一个疼爱他的奶奶,还有一个打了一辈子光棍的二叔。
有时,我觉得老天真的挺残忍的,专门挑着一个人坑。
他二叔在一次外出干活来回的途中,骑着摩托车出了意外,具体是被撞身亡还是掉在桥下摔的,最后似乎也没有个准确的说法,反正,人是没了。
紧接着就是那个疼他的奶奶,大概是两个儿子的先后离世,让老人也撑不住这个打击了吧。
再往后就是他的父亲,患上了癌症,具体是哪年离开的,我记不太清,那时是不是已经初中毕业了,或许吧。
总之,大概也就是初中毕业前后的时间,他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孤儿。
我觉得,从那以后,他的人生只剩下一个主题了,那就是:
活着。
为了活着,他做过很多事,干过很多活。
甚至,也干过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事。
或许在别人眼里,可能会因此看不起他,但是我知道,他只是为了活着,就这么简单。
因为从小到大,我知道他是个善良的孩子。
即使他做了一点什么错事,那也仅仅就是为了活下去。
所以昨天我的同事跟我说,怪不得有人说“有的人只是活着,就耗光了所有的力气,原来真的有这种人”。
我说,是的。
我知道他卖过鸡架、卖过鱼,给人上过装修材料,背着几十斤的沙子、石子爬楼的那种,大概是什么苦活累活他都干过了。
有人可能要问,他为什么不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呢?
这就好比问一个要饿死的人,为什么不喝肉粥是差不多一个道理了。
在他那种家境下,我觉得他能念到初中,已经是个奇迹了。
04
我们俩慢慢变得陌生,大概是从我进城读高中开始。
高中时代,一个月只能回一次家,我们见面的机会,便变成了一年只有一回两回。
到后来的一次见面,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我念大学的时候,也就是那次,我感到了我们之间已经不再是当年无话不说的伙计了。
虽然他没有像闰土喊鲁迅“老爷”那样,但是我也感觉到他跟我说话时的小心翼翼和强烈的不自信,这让我很是难受。也让原本还想跟他开几句玩笑说点轻松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我从来没有觉得比他高一等,但是他早已经与我划清了界线,自觉退出了我的世界。
偏偏,就在昨天,我读了一篇《小学同学找雷军见面10分钟被拒,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好朋友会渐行渐远》的文章,我不知道别人读懂了没有,我是真读懂了,而且是深刻的懂了。
就因为他。
里面有几句话,深深刺痛了我:
“你已出落成花,需要似锦的朋友,而今寒冬已去。我这块不起眼的碳,在暖你的时候已经化成了灰烬,唯有冷暖自知。”
有些人,友谊只可共青春,而不足以共成长。
纵使没有矛盾,没有分歧,没有背叛,一个人也会慢慢长成另外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心照不宣的沉默,留给彼此最后的温柔。
再往下写,就有些沉重了。
说说他的近况吧,至少让我自己觉得,他活得还不错。
他找了一个媳妇,是我同学,两个人有了两个闺女,大的十岁了,小的五岁,有了自己的小家,在市区买了自己的房子,听说是一楼带院的。
这让我很是为他高兴了一下。
虽然这些年,他过得很苦,但是,毕竟他活了下来。
我不知道他算不算得上是一个励志的形象,但是我觉得,即使是这样的一个人,身世如此凄惨的人,他也始终没有放弃希望,没有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我觉得,这就足够让我们每个人学习。
这封信,说实话,我写得有点沉重。
愿他的人生,再没有苦难,从此一路坦途吧,尽管我们再也回不到过去那样,也正如生我养我的那个故乡,再也回不去了一般。
成长,就是这么让人无奈。
今晚就写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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