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企业转让100%股权,变更法人,原企业资产含有房产、土地,变更法人后的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第2条的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在执行中,应根据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的登记认定,即企业不需办理变更和新设登记,或仅办理变更登记的,适用该条;企业办理新设登记的,不适用该条,对新设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应征收契税。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百家争鸣】重组改制时利用契税优惠政策的税务筹划 | 学术交流 第一期|
2014年至今企业重组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好案例!先以房产增资,再转让股权
合同节税12:资产收购的交易结构与税务成本
听资本市场故事 学并购重组税政系列之八: 荣安地产分立背后的税收故事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