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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儿作品:品读《活着》与《人生》

一、题记

《活着》和《人生》我放到了一起阅读,是因为两本书的书名,让我觉得它们更像一个硬币的两面,密不可分。
 
《人生》其实几年之前已经看过,只因为《活着》,于是又专程找出来陪读了一回。两部作品读后的余波,似乎有着不可言说的异曲同工之妙。
 
质朴的文字里,无不散发着特有的泥土芬芳。每一段故事的光影里,也都充斥知了和阳光的味道。我从土地上来,又回到土地上去。或许,这就是我要写读后感的原因吧。

二、读《活着》

《活着》,讲述了农民福贵苦难的一生。他的一生几乎经历过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当所有的亲人都一一离他而去时,风烛残年的他,仍能淡然地与跟他有着同样名字“福贵”的老牛默默地活着。
 
福贵虽出生在富贵地主之家,可往后的日子里,他既没能福,也没能贵。年轻时纨绔子弟的他,嫖赌恶习无一不,最终败完所有家业,还沦落为在夹缝中求生的贫苦农民。父亲也因此而被活活气死家运从此败落不济。
 
原本想彻底洗心革面的他,在为母亲进城求医的路途中,不幸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在枪林弹雨炮火纷飞的战地里他深刻感觉到活着的伟大。当死里逃生的他终于能侥幸回到贫困潦倒的家里时,却发现母亲早已亡故,而且女儿凤霞也因一次高烧而病变成了聋哑人。他因此痛心疾首过,但没放弃勇敢活下去的勇气。
 
儿子有庆是他的全部寄托,然而老天似乎也没放过对他的捉弄。为抢救产后失血过多的女校长,愚昧的医生竟然把有庆活活给抽血抽死。读到这里,我的心猛的像被莫名地刺了一下,眼睛也一下潮湿了。这是作为母亲的一种本能反应。一个活生生的孩子,竟然被抽干血而身亡。有庆原本就是一个苦水里泡大的、营养严重不良的孩子,却因自己无知的善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他的出生就是一种错误。因为父亲的无能,已身怀六甲的母亲被外公强制与他父亲离了婚,并带离到了他的外公处。他是在外公家出生并不被人所待见的孩子。一路的凄风苦雨,孩子几乎是在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苦难日子里长大。才刚刚长成少年样子的他,就这样人为地被夭折了。这样的悲剧应该怪谁?可以怪谁?谁也怪不了,谁也不可怪。他的父亲福贵老汉只能再一次木纳地接纳了所有。
 
有庆是整个故事中让我最不忍多读的一段,所以关于孩子的故事我想多写一点。孩子的善良、勤恳、吃苦耐劳以及乖巧懂事的性情几乎能让每个为人父母者动容。
 
他虽比姐姐幸运,能有读书的机会——可这书读得也不轻松。家里有两头羊,全靠他割草。每天天不亮就搓着眼睛跌跌撞撞出门,等到提着草回来,上学也快迟到了。于是急忙往嘴里塞一碗饭,边嚼边跑去学。中午又得割草,又得重复早上的紧张,又得跑去上学。为了羊和上学的事,十来岁的孩子,一天得跑两个来回,共五十多里路。可他从无怨言。
 
路跑得多,鞋也烂得快。他妈的手工鞋,不到两个月,跑得稀巴烂。福贵知道后,揪住孩子的耳朵历声责骂:再这样就要砍了他的脚。从此以后,有庆都是光着脚丫跑来跑去,到了学校怕同学们笑话,才敢把鞋子穿上一会。可怜的孩子,就连下雪天也一样赤脚来回跑。
 
人民公社成立后,他家的羊也归公了原本他可以不用再顾及羊的事,只安心上学就可以了。而善良勤勉的小有庆不顾父亲的再三嗔怪和阻止,仍然坚持每天按时给羊割草,做着没有任何报酬的无用功。
 
因为长期奔跑的磨砺,学校组织赛跑运动会时,他竟然是以快过他的大年级同学几圈的速度夺得全公社第一。这样的孩子,真可惜生错了年代啊。
 
为了抢救失血过多的女校长,在学校的倡议书刚出,有庆便是第一个跑去献血的孩子,结果被活活抽死。谁曾想,这孩子无知的善良竟然会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面对孩子的突然离世,富贵老人悲愤交加。可当他知道要了孩子命的人,竟然是他生死与共的战友的老婆时,膨胀的怒火随即被怜悯、情谊所浇灭按耐住滴血的痛,福贵沉重地耷拉了头。幽灵般立在春生面前,空洞无助地叫嚣到:春生,你欠我一条命!
 
可文化大革命期间,欠他一条命的春生,终没能给予他一片云彩不堪批斗的羞辱,春生自缢而亡。接下来,女儿凤霞因难产而逝;妻子家珍因软骨病不治而亡;残疾的女婿也因意外死于非命;就连年幼的外甥也因吃食过多的豆子而被胀死。最终剩下与他同样暮年的、同样名字的老牛相依为伴,淡然地、默默地活着。
 
当这部沉重的小说黯然结束时,活着,就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他从苦难中走来,却把自己活成了常人难以置信的从容与快乐。这也许就是活着的真正意义:只为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三、读《人生》

《人生》这本书早先年前读过,再次阅读,又别有一番滋味。
 
故事中高加林戏剧性地跌宕起伏的经历,是一个时代的缩影。高中毕业的高加林在村民办学校当起了教师,这是个很让人羡慕的工作,对他和整个家族都是很荣耀的事。所谓朝中有人好当官,手中有钱好办事。可是好景不长,高加林的教师职位不久就被大队书记高明楼的儿子顶替了。在强权面前,高加林只有忍气吞声地子从父业当起了农民。
 
在这沉闷、苦役般的艰辛劳作里,是貌若天仙却一字不识的刘巧珍默默地点亮了他的整片黑暗。巧珍全身心地爱着高加林她用自己卑微却热烈的爱无私地温暖着高加林,陪他度过那段黑暗的日子。他们相爱了。
 
有着高中文化的高加林似乎不甘心一辈子就这样委身于贫困的农村。他憧憬书本里描绘的大千世界,他期盼有一天能走出大山,走出农村的粗俗与贫困过上城市人的安逸雅致的生活。他的闷闷不乐巧珍早已是心知肚明。她的心里比高加林还难受。她既希望高加林能如愿以偿走出农村——那样他才会过得开心又害怕他真的走出农村——那样她这么多年一直日思夜想的爱人将会彻底离她而去。这种患得患失的痛楚无人能懂,包括高加林。
 
终于高加林迎来了又一个人生的峰期。他的叔叔被派在他们县上工作。叔叔的下属为了巴结叔叔,于是擅自通过造假把加林弄去县城当了记者。高加林做得是得心应手,风生水起。他之前一直可望不可及的出身高贵的女同学也在这时向他射出了丘比特爱神之剑。似乎一下之间所有的美好都向他走来。在他认为这一切都是他应该要得到的同时,他却忘了家乡那个爱他如命的女孩在为他失魂落魄,也忘了人生中福双至的道理。
 
正如路遥所说:现实生活中有这么一些人,他们为了个人的利益,可以毫不顾忌地给这些徘徊生活十字路口的人当头一棒,也可以一下子把这些人推到生活的顺风船上。瞬间的天上人间般的转化,使得他们无法把握自己的人生——甚至是自己的爱情。不久,高加林不仅因别人的嫉恨被告而失去了令人羡慕的工作也失去了所谓的高尚的爱情。一下又被跌倒了谷底,打回了原形。
 
故事中女主刘巧珍是最让人心痛的女孩。她虽出身于富裕之家却因父母重男轻女思想所致而未能读过一天书。有着沉鱼落雁之貌的她却一字不识。但在故事中,她所表现出来的爱与气度却是高贵的。她的爱简单也纯朴高加林人生的高峰与低谷她都在。自始至终,她都在用自己的生命爱着高加林。
 
当高加林春风得意欲打算与她分手之时她似乎未卜先知地、出奇冷静地、大度地给予了高加林祝福,然后含泪转身毅然离去,再也没回头也也无任何一句嗔怪。看到这里,我落泪了,是疼惜的泪。这看似云淡风轻的一个转身,饱含了怎样的痛楚与决绝在她离开后的行尸走肉的形态以及突然暴瘦的体态上都体现无遗。正可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也。
 
尽管为了高加林,巧珍可谓是劫后余生。可高加林依然是她今生无法绕开的坎。高加林被打回原形,再次狼狈地被逐回农村时她依然心痛如刀割。她情愿自己去为高加林承担一切耻辱和打击。于是她又像发了疯似地,忘了之前所有的伤痛,无视所有的闲言语,放下一切的自尊去恳求大姐的公公得以为高加林谋得了一民办小学的教师职位。为了高加林她可以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高加林再次绝望地返回农村,在得知巧珍也已出嫁了时,心痛的感觉潮水般将他吞没。这一刻,他终于明白:原来自己心里最爱的还是那个一字不识却心底质朴的巧珍,只是过了这村已再没这店了。在得知巧珍因绝望而嫁给自己并不喜欢的人后竟然没怨恨自己,反而还低三下四地为他谋得一工作时,他竟然沉痛地叫出一声“我的亲人啊……”
 
可惜这一声离得太远,也来得太迟!远得该听的人都无法听到,迟得该听到的人早已嫁作他人妇了。

四、结束语

两本书一起看完,留给我的感触颇深。人这一遭不易,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一切功名利禄都是过往云烟。在有限的时光里做想做的事,交有缘的人,好好活在当下,便好!

作者简介刘冬玲,笔名玲儿。祖籍衡南,旅居广东河源。谦卑做人、豁达应世。用一支素笔,记录生命中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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